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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法国重农学派出现

重农学派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当时的法国,资本主义处萌芽状态,封建制度仍占统治地位,由于连年的对外战争和宫廷的豪华生活,使国家财力消耗殆尽。为了挽救财政经济危机,法国先后采取了柯尔伯的极端重商主义政策和“约翰·劳制度”。重商主义政策是在牺牲农业利益的基础上实现的,使农业这个国民经济基础瓦解。法国封建专制主义的倒行逆施、横征暴敛,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严重后果给社会造成空前的灾难,使国民经济更加困难。在商业,工业同农业尖锐对立的形势下,法国经济学家一开始就与英国不同,他们很自然地把农业提到国民经济首位,并同重商主义分裂。约翰·劳的失败再次表明,那种忽视生产而专门在流通中寻找财富源泉的重商主义体系,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它进一步加强了法国经济学家注目生产的兴趣和决心。重农学派的理论,就是在上述历史条件下,作为重商主义一切经济方案的直接对立物而出现的。重农主义一词,是由法文转译而来,它是由希腊文“自然”

和“权利”两词合成,含有自然规律是社会支配者的意思。重农学派的创始人是弗朗斯凡·魁奈(1694—1774)。主要代表有魁奈和杜尔果(1727—1781)。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才能创造“纯产品”,即剩余价值。因而认为只有农业生产者才是生产阶级,工业生产者则是非生产阶级。并认为土地所有者阶级是“纯产品”的惟一获得者,故提倡单一土地税。主张自由放任,反对行会限制和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它从生产领域寻求剩余价值的源泉,研究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是对资本主义生产作系统理解的第一个学派。但它们没有科学的价值理论,混同价值和使用价值,从而把地租看成是剩余价值的惟一形式,把资本主义的生产形态看成是生产的永久的自然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