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世界历史博览3
2783500000111

第111章 希特勒被判五年监禁

巴伐利亚人民法院于1924年4月11日对犯有谋反罪的希特勒、埃里希,鲁登道夫以及其他参与去年11月政变未遂案的被告人进行宣判。该法院提请将他们从轻判刑,因此虽然鲁登道夫的罪行证据很多,但仍被宣判释放。至于希特勒和其他几名被告希特勒则判处每人5年的监禁,这是最轻的惩罚,每人还被判罚款200金马克。不过,希特勒可以有法定的6个月缓刑的权利。这个审判法案从2月26日开庭之后,便引起德国国内外舆论界的极大关注,来自国内和国外的70名记者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审判程序,另外有300人报名要求旁听。在24天的审理期间,德国各大报纸均以头条大标题的篇幅报导发生在法庭上的一切事情,各家报纸都刻意着重报道希特勒在法庭上所发表的极具煽动性及蛊惑性演说以及对德国共和国的攻击,而且他滔滔不绝的讲话并没有被巴伐利亚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打断。因此,希特勒之名首次越过巴伐利亚邦的范围,而成为全国性的知名人物。希特勒很成功地将这次对他叛逆谋反罪的审理变成一次政治上的免费宣传,此次审理仅在巴伐利亚人民法院进行,并未提交更高级的国家法院,原因是总统艾伯特对中央地方政权所做的让步。在这次审判案件中,成为德国家喻户晓人物的希特勒,将在距慕尼黑60公里外的列锡附近的兰茨堡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