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鲁迅作品集(6)(中国现代文学名家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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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咬嚼未始“乏味”

对于四日副刊上潜源先生的话再答几句:

一、原文云:想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答曰:是的。但特别加上小巧的人工,于无须区别的也多加区别者,又作别论。从前独将女人缠足穿耳,也可以说不过是区别;现在禁止女人剪发,也不过是区别,偏要逼她头上多加些“丝苔”而已。

二、原文云:却于她字没有讽过。答曰:那是译She的,并非无风作浪。即不然,我也并无遍讽一切的责任,也不觉得有要讽草头丝旁,必须从讽她字开头的道理。

三、原文云:“常想”真是“传统思想的束缚”么?答曰:是的,因为“性意识”强。这是严分男女的国度里必有的现象,一时颇不容易脱体的,所以正是传统思想的束缚。

四、原文云:我可以反问:假如托尔斯泰有两兄弟,我们不要另想几个“非轻靓艳丽”的字眼么?答曰:断然不必。我是主张连男女的姓也不要妄加分别的,这回的辩难一半就为此。怎么忽然又忘了?

五、原文云:赞成用郭译Go……习见故也。答曰:“习见”和“是”毫无关系。中国最习见的姓是“张王李赵”。《百家姓》的第一句是“赵钱孙李”,“潜”字却似乎颇不习见,但谁能说“钱”是而“潜”非呢?

六、原文云:我比起三苏,是因为“三”字凑巧,不愿意,“不舒服”,马上可以去掉。答曰:很感谢。我其实还有一个兄弟,早死了。否则也要防因为“四”字“凑巧”,比起“四凶”,更加使人着急。

【备考】:

咬嚼之乏味

潜源

当我看《咬文嚼字》那篇短文时,我只觉得这篇短文无意义,其时并不想说什么。后来伏园先生在仲潜先生信后的附注中,把这篇文字大为声张,说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堕落的现象,所以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并反对在我以为“极为得体”的仲潜先生的“最无聊”三字的短评。因此,我才写信给伏园先生。

在给伏园先生的信中,我说过:“气力要卖到大地方去,却不可从事吹敲,”“记者先生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也是多事,”几句话。我的意思是: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极小极小的事,用不着去声张做势;翻译界可论的大事正多着呢,何不到那去卖气力?(鲁迅先生或者不承认自己声张,然伏园先生却为之声张了。)就是这两点极小极小的事,我也不能迷信“名人说话不会错的”而表示赞同,所以后面对于这两点加以些微非议。

在未入正文之先,我要说几句关于“滥调”的话。

实在,我的“滥调”的解释与普通一般的解释有点不同。在“滥调”二字旁,我加了“”,表示它的意义是全属于字面的(literal)。即是指“无意义的论调”或直指“无聊的论调”亦可。伏园先生与江震亚先生对于“滥调”二字似乎都有误解,故顺便提及。

现在且把我对于鲁迅先生《咬嚼之余》一篇的意见说说。

先说第一点吧:鲁迅先生在《咬嚼之余》说,“我那篇开首说:‘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两位的通信似乎于这一点都没有看清楚。”于是我又把《咬文嚼字》再看一遍。的确,我看清楚了。那篇开首明明写着“以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而来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却……”,那面的意思即是: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即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了,我在前次通信曾说过,“加些草头,女旁,丝旁”,“来译外国女人的姓氏”,是因为我们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别,然而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鲁迅先生对于此点没有非议。)那末,结论是,用“轻靓艳丽”的字眼译外国女人名,既非主张男女不平等,则其不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可知。糟就糟在我不该在“想”字上面加个“常”字,于是鲁迅先生说,“‘常想’就是束缚。”“常想”真是“束缚”吗?是“传统思想的束缚”吗?口吻太“幽默”了,我不懂。“小说看下去就知道,戏曲是开首有说明的。”作家的姓名呢?还有,假如照鲁迅先生的说法,数年前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人们特为“创”出一个“她”字来代表女人,比“想”出“轻靓艳丽”的字眼来译女人的姓氏,不更为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而更麻烦吗?然而鲁迅先生对于用“她”字却没有讽过。至于说托尔斯泰有两个女儿,又须别想八个“轻靓艳丽”的字眼,麻烦得多,我认此点并不在我们所谈之列。我们所谈的是“两性间”的分别,而非“同性间”。而且,同样我可以反问:假如托尔斯泰有两兄弟,我们不要另想几个“非轻靓艳丽”的字眼吗?

关于第二点,我仍觉得把Gogol的Go译做郭,把Wilde的Wi译做王,……既不曾没有“介绍世界文学”,自然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

鲁迅说“故意”译做“郭”“王”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游魂是《百家姓》,也未见得。我少时简直没有读过《百家姓》,我却赞成用“郭”译Gogol的Go,用“王”译Wilde的Wi,为什么?“习见”故也。

他又说:“将翻译当作一种工具,或者图便利,爱折中的先生们是本来不在所讽的范围之内的。”对于这里我自然没有话可说。但是反面“以摆脱传统思想束缚的,而借翻译以主张男女平等,介绍世界文学”的先生们,用“轻靓艳丽”的字眼译外国女人名,用郭译Go,用王译Wi,我也承认是对的,而“讽”为“吹敲”,为“无聊”,理由上述。

正话说完了。鲁迅先生“末了”的话太客气了。(一)我比起三苏,是因为“三”字凑巧,不愿意,“不舒服”,马上可以去掉。(二)《呐喊》风行得很;讽刺旧社会是对的,“故意”讽刺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的人们是不对。(三)鲁迅先生名是有的:《现代评论》有《鲁迅先生》,以前的《晨报附刊》对于“鲁迅”这个名字,还经过许多滑稽的考据呢!

最后我要说几句好玩的话。伏园先生在我信后的附注中,指我为簇新青年,这自然挖苦的成分多,真诚的成分少。假如我真是“簇新”,我要说用“她”字来代表女性,是中国新文学界最堕落的现象,而加以“讽刺”呢。因为非是不足以表现“主张男女平等”,非是不足以表现“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

二,一,一九二五,唐大。

一九二五年二月四日《京报副刊》。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京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