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孔老夫子有个最得意的门生,《论语》里说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位颜先生并非因为没菜吃,住在破烂的房子,做了这样的一个“穷措大”而不快乐。他所以还能那样高兴,是因为他对于所学实在津津有味,所以虽穷而不觉得;虽然穷得“人不堪其忧”,而他因为有心里所酷爱的学问在那里研究得实在有趣,所以仍是一团高兴。这段纪事并不是奖励人做穷人,是暗示我们总要寻出自己所高兴学的,所高兴做的事情,高高兴兴地去学,高高兴兴地去做。
电影发明大家爱迭生幼年穷苦的时候,就喜欢作科学的实验;他十几岁在火车上作小工的时候,有一天藏在火车里预备实验用的玻璃瓶偶因震动倒了下来,硝镪水倒了满处,给管车的人狠狠的打了两个耳光,把他一搂,丢到火车的外面去!他虽这样的吃了两个苦耳光,到老耳朵被他弄聋,但是他对于科学的实验还是很高兴的继续的干去,不因此而抛弃,因为这原是他所高兴学的所高兴做的事情。
这样的“高兴”精神,是最可宝贵的东西:我们倘能各人寻出自己所高兴学的所高兴做的事情,朝着这个方向往前做去,把所学的所做的事,好像和自己合而为一,这真是一生莫大的幸福。所以做父母师长的人要常常留意考察子女学生的特长和特殊的兴趣,就此方面指导他们,培养他们;做青年的人要常常细心默察自己的特长和特殊的兴趣,就此方面去准备修养;就是成年,就是在社会上的人,也要常常注意自己的特长和特殊的兴趣,就此方面继续的准备修养,寻觅相当机会,尽量的发展,各尽天赋,期收量大限度的效率。
和“高兴”精神相反的就是“弗高兴”;表面上虽在那里做,而心里实在“弗高兴”,心里既然弗高兴,当然只觉其苦而不觉其乐。《国策》里说“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流血至踝!”历来传为佳话,许多人称他勤苦求学的可嘉!我以为这样求学并不是因为他高兴求学而求学,并不是因为他觉得求学中有乐处而求学,乃是把求学当作“敲门砖”当一件苦事做,所以这位老苏只不过造成一只“瞎三话四”的嘴巴,用来骗得一时的富贵,并求不出什么真学问来。我们以为求学就该在求学中寻乐趣,否则无论他的股刺了多深,血流了多少,我们却一点不觉得可贵,反而认为是戆徒的行为!
“高兴”精神之所以可贵,因为它是由心坎中出发的,不是虚荣和金钱以及其他的享用所能勉强造成的。在下朋友里面有某君现在从事一种高尚专门的新式职业,闻名于社会;进款也不少,出入乘着的是自备的汽车,住的是呱呱叫的洋房,在别人看起来,总觉得他“呒啥”了。但是我有一天和他谈起他的职业,才知道他对于所做的事情并不喜欢,而且觉得讨厌,要想拼命的赚几个钱之后改做别的事情。我觉得他在物质的享用上虽“呒啥”,而精神上的抑郁牢骚,充满“弗高兴”的质素,竟不觉得有什么做人的乐趣!我心里暗想,这位朋友真远不及箪食瓢饮住在陋巷的穷措大颜老夫子的快乐。为什么缘故?因为一个“高兴”,一个“弗高兴”!”做到了高兴做的事情,就是箪食瓢饮住陋巷还能高兴;做弗高兴做的事情,就是洋房汽车还只是弗高兴!
高兴的精神固然可贵,但是倘若趋入歧途,也很尴尬!上海有著名律师某君高兴于嫖,虽他的夫人防备之严有如防盗,他还是一团高兴的偷嫖。他虽十分的惧内,但是惧内的效用竟不能损他高兴的分毫,他的夫人一不提防,他就一溜烟的溜出去了!他所乘的是自己的汽车,一到了窑子的门口,总叫他的汽车夫把空车开到远远的一个地方停着,以免瞩目——他夫人的目。恰巧有一天他和一位“白相朋友”到某大旅馆开一个房间,正在征妓取乐,不料密中一疏,竟任汽车停在那个旅馆的门口。他的夫人忽然心血来潮,到他事务所来“检查”,寻不着他,于是立即乘着一部黄包车,在几条马路上大兜其圈子,实行其“巡查”,寻觅她丈夫的汽车。也算这位大律师触霉头,她凑巧寻到那个旅馆门口时,看见自己汽车的号数赫然在目。当时在汽车里正打瞌睡的汽车夫阿四,于朦胧之际忽见“太太”来了,知道“路道弗对”,便装作不知道主人到哪里去了。这位“太太”哪肯罢休,睁圆了眼睛,一把抓住阿四,大声吓道:“你不说出来,明朝停你的生意!”阿四想“停生意弗是生意经”,只得老实告诉她。于是这位发冲眦裂的“太太”三步作两步走,奔入那个房间,好像霹雳一声,把那位大律师抓了出来,立刻赏给两个结结实实的响脆耳光!那位陪伴的朋友看见来势汹汹,三十六着,走为上着,一溜烟的躲而且逃!这位大律师虽经过这一场恶剧,他现在对于嫖还是一团高兴,还是东溜西溜的偷出去。爱迭生的不怕吃耳光,吃了耳光还要高兴,终成了一个有贡献于全世界人类的科学发明家;这位大律师的不怕吃耳光,吃了耳光还要高兴,也许终至倾家荡产,弄得一塌糊涂!
还有一点,我们也要注意的,就是具有特别天才的人,如上面所说的颜回和爱迭生之流,他们的高兴精神也许开始就有,至于比较平常的人,往往要先用一番努力的工夫,做到相当的程度,才找得出兴趣来,所以努力也是不可少的,不过在努力的进程中,一面努力,一面逐渐的有进步,同时即于逐渐的进步中增加高兴的精神,也就是于努力之中有快乐,不像苏秦那样刺着股,流着淋漓的血,强做那样弗高兴的事情!
(原载1928年12月2日《生活》周刊第4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