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和实践是统一的,总是分不开的。换句话说,一个人所承认的理论和他的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一个人的实践不会和他的理论发生矛盾,却是说倘若这两面有了矛盾,必有一个理由,而这个理由却是和实践有着密切关系的。最简明的例子是说谎。倘若我说我未曾做某事,而在实际上我却做了,那末我的理论和行动之间显然便发生了矛盾。但是为什么有这样的矛盾?这里面便有着它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却是和他的实践有着密切关系的,不是理论的。任何有意的说谎,总有一个为什么要这样说谎的实际的理由。有的时候,说谎是出于无意的,说出的话不但欺骗了别人,同时也欺骗了自己,通常叫做“自欺”。“自欺”当然不是出于有意或心里知道,却是由于不知不觉中受着自己成见的影响,受着潜伏着真正的动机所影响。这种毛病,常人是很容易犯的。例如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人们对于他们所本来讨厌的人,评判得特别苛刻。他们自己以为在说老实话,而在旁观者清的我们,却知道他们的偏见是受着他们对于这个人的厌恶心理所影响,而他们的这个厌恶心理却是有着实际的理由,不是理论的。所以理论和实践的联系并不是说理论和实践总是能彼此融合的,却是说这两面有着必然的关系;倘若这两方面发生矛盾的时候,必然都有着实际的理由。换句话说,理论常为实践所决定。
这样看来,一个人自己在嘴巴上承认的所信仰的东西,未见得就是真正信仰的东西,甚至有许多人自己还莫名其妙,不觉得自己是在欺骗自己!但是遇着这样的情形,我们怎样能判断这个人究竟真正信仰什么呢?我们不能根据他所说的或是他所想的,必须观察他在行动上所表现的是什么。我们如看见任何人的行动和他所自认的信仰矛盾,便立刻可以判断他并非真正信仰他所自认的原则。你如要知道他真正信仰什么,你必须研究他的行动上的表现,不能仅靠研究他说些什么或想些什么。
这个原则似乎是很简单明了,人人可以同意的。但是我们如把这个基本原则应用于实际,便有很重要的意义。例如我们对于任何政党,或任何集团,或任何个人,不能仅看了他们嘴巴上所承认的党纲或理想,便相信它是真确的,必须坚持地把他们所自认的理论和他们在行动上的表现比较比较。你如果要知道一个政党究竟代表了什么,你必须很不怕麻烦地仔细研究它在行动上的表现究竟是什么。例如有自命什么主义的政党,我们仔细研究它在行动上的表现不但不能实现它所标榜的主义,而且是反而要阻碍这个主义的成功,那末我们便可断言这个政党不是这样主义的政党。不但如此,我们发现理论实践不符的时候,还要研究这里面所潜伏着的实际的理由。你并且可以发现这个实际的理由总是含着有欺骗的作用,无论是出于有意的,自觉的,或是出于无意的,不自觉的。因为决定这个政党的行动是有它的真正的动机,不是该党所承认的动机,无论这真正的动机是否主持该党者所自觉,但是对于一般人是具有欺骗的作用却是一样的。行动既然决定理论,我们要信任任何政党,我们所要注意的不是他们说要做什么,或想要做什么,却是在实际上他们做什么。不但我们对于任何政党要这样,对于任何集团或个人的观察,都应注意这基本的原则。
实践决定理论,真正的理论也有着领导行动的功用。所谓真正的动机,跟仅在表面上标榜着而实际上和实践不符的理论或动机不同,是指真有领导实际行动的理论或动机,虽则在行动者的本人有的是自觉,有的是不自觉的。倘若一个人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动机所在,那末他的行动是盲目的,盲目的行动有着很大的危险性,因为理论是实践的眼睛。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理论来做行动的基础,同时要使实践和理论融合起来。
(原载1936年6月14日《生活日报星期增刊》第1卷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