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遇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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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昔耶(1)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有点气呼呼的,总觉昔耶太傻了。她想昔耶一直这样傻下去该如何是好,他如果永远呆在瑶山还好,一旦下山了,偌大的长安城,里面坏人那么多,肯定会吃苦的。昔耶被小花扔在地上,停留了一会儿,没有多说什么,先回青庭把装着顾况黑骨的行囊放好,便转身走进了浴室。小花飘回来的时候,已经听到了水声,知道昔耶已经开始洗澡了,便忍不住去偷窥。

她后来回忆,她也算是从昔耶六岁开始一路偷窥到了十五岁,也算是对偷窥的经验比较多的一只鬼,也算是一只艳鬼了。

小花咂摸着下巴,观察分析昔耶的裸背,她半眯着眼睛,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心里只想着秀色可餐啊。

那背上的肉是最精瘦的,用来做荔枝肉肯定最好吃了,那一根根粗细匀称的背脊骨,拿来煲个汤,小花越想越兴奋,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

浴桶刚好能够遮住昔耶腰部以下的位置,约莫是小花吞口水的声音太大,昔耶听见了,舀水的动作顿住了,转身看了一下小花,白如宣纸的脸上粘着几根墨色正浓的湿发,双眼湿漉漉的望着她,好像是在说,“来吃我吧,花妖姐姐,来吃我吧,我的肉最香最嫩了!”

鬼使神差的,小花飘了过去,趴在浴桶的上方,一双阴恻恻的鬼眼直勾勾的盯着昔耶,很不合气氛的,喉咙滚动,又咽了一口口水,小花想,她早晚要变成饿死鬼。

她的唇动了动,还未说出我饿了三个字,就被昔耶伸手抱进了浴桶,小花正担心水打湿她的新衣服,幸好这浴桶里的水还是干干净净的,所以她依旧像漂浮在空中一样。

嘴里被塞进了一根手指头,小花咬了咬,觉得肉质鲜美,最重要的是她吮到了一点香香甜甜的血味,当下鬼为血兴奋,人为食亡,顾不得一个女鬼该有的矜持,抱着昔耶的手臂,开始欢快的吸他的手指。

费了大半天的劲,也没有吸到几口,小花怒了,张嘴就想咬上昔耶的胳膊,只是没料到低估了昔耶的力量。

这人远远不似小花想象的那样弱不禁风,譬如此时,小花的双手被昔耶抓在身后,一点力气都使不上。而她头顶上的男孩,唇线紧抿着,似乎很是专注,捏着她手腕的手力道很大,却顾惜着没有弄疼她。

他一只手很轻松的就制住了小花的双手,小花回过神来,正想要踢腿,可是昔耶却好像能预知她的想法,又比她快一步的,毫不犹豫的夹住了她的双腿。

小花想,是自己太傻了,总觉人家傻,你看吧现在人家都反扑了,自己还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

她回味了一下嘴里残存的血香味,带着惋惜和哀痛的表情看了一眼昔耶,以为这是自己在人世上的最后一眼,最后一口热血。

嘴里又一次被塞进了东西,依旧是软软的手指头,不过这一次,昔耶将指尖的血口要得更大一些,不等小花使上吃奶的劲去吮吸,指尖的血液就汩汩的流出。

小花泪眼朦脓的咬着昔耶的手指,吧唧了几口鲜血,还不忘带着怨恨的眼神瞪一眼昔耶。

除了小时候和兄弟姐妹们打架,还没有人敢这样子欺负她,她越想越气愤,也就越用力的去吸昔耶的手指头。

常言道动物之中的妖精以狐狸精最解风情,而植物中,则花妖为最。可是多年之后,小花却被昔耶屡屡你很傻很天真的眼神嫌弃。

她原本就饿了,嘴巴里有了吃的,哪里还管得了其他的什么,因此只是专注的撅着嘴巴吸手指头,微微眯着眼睛,越吸越享受的感觉。

抱着她的昔耶不知道是不是也饿了,幽深的眼睛盯着小花被血染红的嘴唇,眼瞳里似乎泛着狼性。

小花不愧为一只饿鬼,对于食物有着天生的保护欲,立刻就觉得不对,睁大朦胧的睡眼,果然看见昔耶要抢食的神情,心里咯噔一想,不乐意了,他明明有十根手指头,凭什么要抢自己的嘛!

眼看着昔耶低下头,离手指越来越近,眼看着含在嘴里的手就要飞走了,小花彻底的被激怒,松开昔耶的手指头,张嘴就朝昔耶的嘴唇咬去,谁让他要来抢吃的。

这件事的结局非常血腥,昔耶的嘴皮直接的被小花咬破了,并且足足养了大半个月还见好转。向来对她百依百顺的昔耶愣是忍着数十天没有给她好脸色看。

其实,昔耶也不是嫌弃她嘴狠,而是小花咬了一口之后,舔了舔嘴角的血渍,突然来了一句,“嘴里的比手指的好喝,还要。”

长安城的顾家,现在当家的家主是顾伟学的胞弟,顾况的二叔顾志学。

据说是一个很平庸无为的官吏,上不得台面,但是对长兄唯一的香火顾况却是真心实意的好。

顾况成名很早,族中同辈的兄弟非常嫉妒,再加上顾况那一房只有孤儿寡母,便狠命的欺压打击,顾况能够安然向学,其中顾志学功劳深远。

黄昏时分,小花和昔耶降落在顾府的小院中,小花这样将昔耶藏在假山中,先去找出顾志学的书房,可是昔耶却拉住了她的手,指了一个方向。

小花还不知道昔耶有这样厉害的本事,居然还没踩点,就知道主人的书房了,这样的人才,不从盗真是可惜了。

东西是昔耶放进去的,除了用行囊装着的顾况的黑骨还有一封短小精悍的书信,信中将顾况的死因更正为裴莠莠下毒所害。这个死因是小花竭力要求的,她觉得顾况虽然是自杀身亡,但是究其死因,更大的是因为裴莠莠对他的伤害。小花本来也想学话本志怪小说里那样将顾况的骨头直接丢到顾志学的书案上,然后潇洒的飘走,可是昔耶却说,说不定顾志学会以为那是狗骨头,直接扔出去。小花想了想,觉得有道理,毕竟那只是顾况的骨头,即便是亲叔叔也不可能凭一截骨头认出那就是顾况。

她带着昔耶出了顾府,天色尚早,这是她二十几年来第一回再来长安,因此有点旧地重游,兴奋过度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