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最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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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雷斯垂德警官

“这肯定是真的。”我说。

“这个时候,咱们的那位警官雷斯垂德肯定正在自鸣得意呢,”福尔摩斯笑着说,“不过,他们说的未必过早,我想警方又发现了新的证据,不管怎么样,或许这项新的重要证据还可能对我们的猜想有利,咱们赶快吃早饭吧。华生,今天我需要你的陪伴和支持。”

“愿意效劳!”我回答。

话虽这么说,这天他还是没吃早饭,但却并不使我感到意外。因为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了解,我知道他在比较紧张的时候,一向有一个特性,从不滥用自己的体力,他现在还匀不出精力来消化这美味的早餐,之前我曾无数次地奉劝过他,但总是被委婉拒绝。

当我们赶到幽谷庄的时候,这所郊外的别墅正围着很多看热闹的人,雷斯垂德警官热情地迎接我们,可以看出来他胜券在握,样子很得意。

“啊,福尔摩斯先生,你是否给我带来了那个流浪汉的消息,以证明你的委托人无罪呢?”他首先对福尔摩斯发难了。

“暂时还没有什么结论。”福尔摩斯知道他的话外意,但又不得不诚实回答。

“这次我们是走在你前头了,福尔摩斯先生。你得承认我们战胜了你。”

“我想,你神气的说服力胜过你们的证据。”福尔摩斯笑着说。

雷斯垂德听后也大笑起来。

“你肯定是一个有好胜心的人,不喜欢被别人超越,”他说,“不过一个人也不能指望事事如意,你说呢,华生医生?这一次,我想给你展示一下我们的最新证据,以彻底让你们信服。”

雷斯垂德领我们走出一段过道,来到一处昏暗的大厅。

“这个大厅就是麦克法兰刚进来后放帽子的地方,因此,麦克法兰要是作案后离开,必定要来拿走他的帽子,而我们的警察正是在这里发现了一个有力的证据。”他擦亮一根火柴,指着对面的白灰墙,我们发现上面有一点模糊的血迹,更重要的是当我凑近看时,发现的不仅仅是血迹,还有一个鲜明清楚的大拇指纹印。

“借给你一个放大镜,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垂德说。

“不用了,自己带着呢。”福尔摩斯答道。

“我猜测这个世界上的大拇指纹肯定没有两个人是一样的。”

“我也这么认为。”

“那好,这是从麦克法兰的右手大拇指上取来的蜡指纹,请你仔细地跟墙上的指纹对比一下吧。”其实,雷斯垂德纯粹是多余,那么清晰的手印,不用放大镜也能分辨出来。

“这个证据将对本案起决定作用。”雷斯垂德说。

“嗯,是决定性的。”我一本正经地附和面前这位自信的警官。

“决定性的?”福尔摩斯突然开口说道,他的语气中似乎蕴含了其他什么意味。我连忙转过头来盯着他,他的面部表情突然明朗起来,嘴唇抑制不住地抽动着,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起来,我预感到福尔摩斯肯定解决了什么关键问题。

“哎!哎!”福尔摩斯终于开口,“谁能想得到啊,人不能光看外表,这一点都不假!这么好的一个年轻人却做出这么恶劣的事情!我们应该吸取教训,是不是,雷斯垂德?”

“是的,也包括咱们当中有些过于自信的人。”雷斯垂德取笑似地说。

“想的真周到啊,通常人从墙上的挂钉上拿帽子的时候,肯定会用右手的大拇指朝墙上按一下,多么奇妙和绝妙的想法啊!雷斯垂德,是谁发现的这个惊人秘密呢?”

“是奥德克先生的女管家勒克辛顿太太,是她发现的。”

“当时我们的警察在哪里?”

“留在事发现场的那间卧室里。”

“好了,我现在有一个疑问,这么鲜明的一个手印,为什么昨天没有被警察发现呢?”

“这个,我想当时谁都没注意到这个门厅吧。你看,这个门厅不大显眼。”

“对,对,如果真是麦克法兰的手印,那么我想这个血迹它昨天肯定就已经在墙上了吧?”

雷斯垂德疑惑地望着福尔摩斯,不知道他这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而我当时也对福尔摩斯这句话摸不着头脑。

“难道我们的犯罪嫌疑人麦克法兰会为了尽快协助我们警方破案,特意深夜从监狱里跑出来在这里按上了个手印,以加快我们对他的案件下结论为他自己定罪。”

雷斯垂德笑着说:“如果你怀疑这个手印的真假,那我就要怀疑你的智商了。”

“我也承认,这是他的拇指印。”

“这就足够了,”雷斯垂德说,“我是个务实的人,福尔摩斯先生,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我才下结论。如果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我们可以在起居室里面谈。我马上要去写我的报告了。”

福尔摩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从他的这副表情来看,我猜出福尔摩斯可能已经掌握了整个案件的情况。他的心里其实已经在嘲笑雷斯垂德了。

“哎,事到如今,这确实是个很糟糕的结局,不过我想,整件事情还有一些疑点在里面,这就给咱们的委托人留下了几分胜利的希望。”

终于不出我所料,福尔摩斯向我透露了一点信息,我听了当然很高兴,我由衷地笑着跟他说:“刚才不是没有希望了吗?”

“亲爱的华生,我们就不能让伦敦场的警察高兴一阵子吗?”

“哈哈哈……”

“哈哈哈……”

我们相视而笑。

“事实上,在咱们这位委托人的案件中,有一个十分离奇的情节。”

“什么情节?”事到如今,我仍然不解。

“就是刚才雷斯垂德提到的门厅上发现的血迹和手印。华生,我们一边散步一边说吧。”

福尔摩斯领着我从花园开始散步,而我的脑子则很乱,心里虽感觉到了点希望,但脑子里依然一头雾水。福尔摩斯一边走,一边忙着检查这个别墅,我们从地下室走到阁楼,甚至大多数的房间和所有的家具,他都仔细地检查。最后,我们来到顶层的走廊上,那里分布着三间空闲的卧室,福尔摩斯仔细检查着,在走廊里来回走着,踱着步子似乎在丈量着什么。突然,他停了下来,脸上露出高兴的表情。

“华生,”他抬起头对我说,“我想现在是跟那个警察朋友交代真实情况的时候了。我想,不出所料的话,他现在还沉浸在扬扬得意之中,现在是反击他的时候了,刚才我还没想到怎么结束这场案件呢,不过现在有了,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当福尔摩斯进来的时候,这位可爱的苏格兰场警官仍在奋笔疾书。

“请问,你是在写一份关于这件案子的报告吗?”福尔摩斯谦虚地说。

“当然了。”

“我认为最好再等等。”

雷斯垂德吃惊了一下,他了解我的朋友,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他绝不会说这样的话。他急忙把笔放下来,盯着福尔摩斯。

“你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先生?”

“我的意思是,有一个重要的证人你必须见见。”

“马上请他过来。”

“我想你必须帮我一下。”

“说吧,怎么帮?”

“你有几个手下?”

“有三个能马上召集来。”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说,“他们肯定都身强力壮,而且嗓门大得吓人。”

“当然是,只要嗓门大的吗?这跟找证人有什么关系。”

“一会儿你就会弄明白这点,”福尔摩斯说,“请把你的警士叫来吧,我们来请证人现身。”

不到五分钟,三名身体强壮的警官已经在大厅里集合了。

“我需要两捆麦秸,把我们的证人找来。你们两个小伙帮我去屋外抱两捆来,谢谢你们。华生,我相信你一定带着火柴。现在,雷斯垂德先生,我郑重地邀请你们去顶层楼梯的平台上找我们的证人。”

上面提到过,在顶楼上的那个走廊里,福尔摩斯曾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仔细的检查,那里有三间空着的卧室,还有一条很宽很长的走廊。福尔摩斯带领我们来到走廊的一头。这时候,三名警察、雷斯垂德和我的脸上都是一脸的惊奇、无知和期待。而福尔摩斯却站在一边,丝毫没有在意我们的表情和感受。

“你们谁去提两桶水好吗?那两捆麦秸要放在这里,千万不要挨着墙。等一切都准备好了,我们的好戏就开始了。”福尔摩斯只顾自己忙着。

雷斯垂德已经开始生气了,似乎有一种被捉弄的感觉,其他的人则不住地笑,我呢,当然也替福尔摩斯担心。

“我不明白你这样做到底是否有意义,但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必须警告你,不要开什么玩笑,如果你把整件案情都搞清楚了,你完全可以讲出来,直接跟我们讲吧。”

“我敢用我的人格向你保证,雷斯垂德,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华生,赶紧打开窗户,把麦秸点着吧,再给我五分钟,我们将迎接我们的证人出场。”

于是一堆干麦秸噼啪地烧着了,熊熊火焰直往楼顶上冒,而外面的风把浓烟吹得满楼道都是。

“现在请各位跟着我一起喊‘着火了’。来吧,朋友们!一,二,三——”

“着火啦!着火啦!”大家都高声叫喊。

“谢谢。声音最好再大点!”

“着火啦!着火啦!”

声音越来越大,估计整个别墅里的人都听到了,所有的人都往这顶楼上跑。

突然,就在大家竭力喊叫的时候,惊人的事情发生了,这个楼道走廊的尽头,一面看似完整的墙突然被人撞开了一扇门,一个矮个子、精瘦的老头,就跟兔子似的从墙里面冲出来,这一幕把大家都弄傻了。

“呵呵!呵呵!”福尔摩斯沉着地笑道,“先生们,我们大功告成了,请往麦秸上浇桶水吧。雷斯垂德,请允许我给你介绍我们的这位证人。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被麦克法兰谋害、并被焚尸灭迹、同时也是我们本案的主要证人——约纳斯·奥德克先生。”

雷斯垂德十分吃惊地望着面前这位同样也很吃惊的陌生人。走廊的亮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他不停地眨眼,好一阵子才睁开眼睛。他盯着我们,又看看地面上冒烟的火堆。脸上的表情不知是什么样:狡诈,邪恶,凶狠,憎恨,羞愧等等。

“这是怎么回事?”雷斯垂德似乎明白了事情的复杂,“你藏在那里干什么?”

奥德克被雷斯垂德这么一吓,顿时露出害怕的表情。

“我没杀人。”

“没杀人?原来是你想尽一切办法把一个年轻的无辜者送上绞架。要不是福尔摩斯这么高明,你的阴谋诡计就成功了。”

这个恶棍开始颤抖起来。

“警官先生,我本来只是开了个玩笑。”

“开玩笑,你不仅想把别人害死,还设置假象玩弄警察。把他带下去,重新审理本案。”

奥德克被警察带走了,雷斯垂德的脸上露出一种难言的表情。他结结巴巴地说:“福尔摩斯先生……你做得最……最出色,你的明智挽回了……一个年轻人的生命和他的家庭,同样也挽回了……我在警界的声誉。”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算了,雷斯垂德警官,我只是顺着自己的感觉走而已,而你也是有着你自己的推理和逻辑的。其实,真正名声大增的是你,你跟我讲起的那个手印帮了我们大忙。现在只要把报告稍加改动,你就会成为伦敦场警官中新的楷模。”

“我在报告中必须说明你对本案的贡献。”

“呵呵,那对我一点也没用。我收的是委托人的费用。那点荣誉或许只对将来的历史学家有用。好吧,不说了,现在让咱们看看这个龟孙子藏身的地方。”

原来,在这条过道的尽头,大约六英尺的地方,用板条隔出来一个小空间,隔板上巧妙地安装了一扇独立的暗门,隔板涂上了石灰,跟墙的颜色一模一样。小间里放置了几件家具,还有食物、水、书和报纸。

在我们下楼的时候,福尔摩斯说:“别忘了,我们的这位证人是一个建筑师。他在设计这个别墅的时候,早给自己准备了许多间密室的空间。他不需要任何人帮忙就能自己简单地新造出来一个密室。”

“原来如此,可你又是怎么想到这一点的呢,福尔摩斯先生?”

“我首先断定奥德克肯定没有被烧死,他或许藏在这座别墅里,或者溜到外面去了。后来你发现的那个手印,让我断定奥德克肯定就藏在这个别墅里。因为只有奥德克才知道麦克法兰手印的事情,这个过会儿再跟你讲。接下来,我的任务就是找到奥德克的藏身处。我曾经跟华生仔细检查过这个别墅,发现这条走廊非常有特点,比起楼下那条同样的走廊,它短了大约六英尺,这样一来,奥德克的藏身之处就十分清楚了。于是我发布了假火警信息将他诱骗出来。当然,我们可以直接把他抓出来,但是我觉得这样做会更有趣。”

“嗯,先生,那个拇指印是怎么回事?”

“那个拇指印,雷斯垂德。我记得你当时说它是决定性的。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它确实是决定性的。我第一次来别墅的时候,曾经仔细查看过麦克法兰放置帽子的大厅,知道那里的墙上并没有这个指印和血迹。因此,指印肯定是后来假冒上去的。”

“但是怎么按上去的呢?”雷斯垂德不解地问。

“这个我曾一直不得其解,直到我仔细检查了卧室里那堆文件之后,原来那天晚上,约纳斯·奥德克跟麦克法兰一起把分成小包的字据放在文件袋里,然后用火漆封口,这时候约纳斯·奥德克让麦克法兰按一下火漆,以使信封粘牢。于是麦克法兰便无意识地用拇指在文件袋的封套上摁了两下。这个细节或许连麦克法兰本人都忘了。但我仔细对照了这两个手印之后,很快就将这一点弄明白了。可能奥德克本人当时也没有想到它以后的价值。我敢肯定,我们的证人躲在密室里,会整天盘算这件案子,他忽然也无意想到了这个细节。于是便趁着黑夜钻出来,从那个火漆印上取个蜡模,把血涂在蜡模上,然后亲自或者叫女管家用蜡模朝墙上一摁就行了。这个简单方法很多人都知道。不信你可以去密室里找那些文件,这个我可以保证。”

“太神奇了!”雷斯垂德惊讶地说,“简直太神奇了!一切都清清楚楚了。但是,福尔摩斯先生,我不理解奥德克为什么搞这个大骗局。”

“这个我第一次去拜访麦克法兰家,听完他母亲的讲述后,我就有些明白了。奥德克是个很狡猾、恶毒、记仇的人。他年轻的时候追求过麦克法兰的母亲,但被拒绝了。奥德克先生是一个小人,这种感情上的伤害刺激着他的内心,便产生了无限的怨恨,于是他由嫉恨生报复。有一天,他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同时,在最近的一两年里,奥德克暗中从事过很多投机生意,欠了很多债务,他的很多银行存折实际上都是空头账号。我曾跟华生提到的那个柯尼利亚斯先生,就是他的债主之一。如果你去查保险柜里的那些支票,你保准能发现他与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很多支票来往。另外,此前他假借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名号,开出了一些大额支票,实际上这些支票全都存进了外地一个小镇的银行里。奥德克的想法肯定是想远走高飞,躲避债务,去那个无人知晓的小镇重新生活。”

“以上就是奥德克先生作案的全部理由,他这次精心策划,想一石两鸟。既把旧情人的独生子谋杀,又骗过所有债主,可谓用心至极。在他看来,假如他的这个阴谋成功,他就可以逃之夭夭,同时又对麦克法兰一家进行了报复。这个恶毒的计谋真是毒辣之极,他为引诱麦克法兰上钩而写了那张遗嘱,还要麦克法兰瞒着他的父母,并借机藏下了他的手杖,故意在卧室里涂抹一些动物的血迹,还有木料堆中的动物尸骨和钮扣,这一切都看似无懈可击。可是他的狠毒正好葬送了他。他想尽快地把这个年轻人整死,可是反而把自己的尾巴和破绽暴露出来,结果让我们逮了个正着。”福尔摩斯滔滔不绝地讲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感到惊奇和佩服。

如今那个恶棍已经交由英国陪审团审理,不管怎样,即使他的罪名不是谋杀未遂,也会被控告为密谋罪而受到法律的惩罚,而贮木场里的那具神秘的尸骨,或许是一只不知名的死狗或者兔子吧。而麦克法兰先生当然也恢复了名誉,一家团聚,如今他依然是诺伍德市的一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