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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财经文书 (3)

(1)公证作用。审计报告是具有公证作用的文书,具有合法的证明效力。审计报告是专业的、权威的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以第三者的身份写的,它不仅真实地、准确地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对事实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了具体的审计意见和处理建议,为交办单位或委办单位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提供了主要依据。

(2)参考作用。审计报告是经济职能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对于它们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通过审计报告,财政部门可以了解财政拨款的使用有没有截留利润等情况,税收部门可以了解企业是否照章纳税、有没有偷税漏税等情况,银行可以了解贷款使用情况和整个资金流动情况等。

3审计报告的种类

按照审计主体,审计报告可以分为外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

(1)外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报告,是国家审计机关或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民间审计组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以后撰写的审计报告。国家审计机关是执法机关,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它的审计报告的结论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等民间审计组织受委托进行审计,多数只是出具公证证明或者提供咨询意见,它的审计报告多数具有公证性质。

(2)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或所属单位的财务、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以后撰写的审计报告。它用以审核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和会计资料、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可信,并提出审核意见和改进建议,目的是堵塞漏洞,挖掘潜力,为领导优化管理提供依据。

另外,按照审计范围,审计报告可以分为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题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内容,审计报告可以分为财政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经济效益审计报告和财经法纪审计报告。

4审计报告的写作

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式标题,常常由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内容+文种构成,如《关于××厂200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主送机关。审计报告的主送机关是交办单位或委办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或委托审计单位。

(3)正文。审计报告的正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审计概况,情况与问题,评价与结论,意见与建议。

①审计概况。审计概况部分交代以下内容:审计目的(任务),审计依据(理由),审计范围(时间跨度、业务范围),审计时间(工作日期),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②情况与问题。情况与问题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说明业务性质,规模,经营的主要业务,财产资金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内部经济管理组织,职工人数等。

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写明每一问题发生的时间、过程、结果等,要分清主次,证据确凿。

③评价与结论。评价与结论部分针对查明的情况和问题,在对其产生的性质、原因等经过认真的分析以后做出结论性的评价。评价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长处,又要指出问题的所在。正面的可以简明扼要,反面的要抓住重点,明确具体。

④意见与建议。意见与建议部分针对查明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法乱纪的单位或个人,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提出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的决定。

(4)附件。审计报告的附件部分写明附件的名称及件数。具体材料附在审计报告的后面。附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人员的征询,调查时的记录,重要凭证等。

(5)落款。审计报告的落款部分由主要审计人员签名、盖章,并且注明完稿日期。

【例文】

关于××市××公司

199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审计局:

根据审通[××××]××号通知书,自1996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0日对××公司199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1995年度,该公司在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方向,锐意改革,增产增收,建章建制和完成财政上交任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严格地对照现行财经法规和政策,该公司在财务收支方面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乘清产核资之际虚报原材料盘亏,冲减资本公积,侵吞国有资产。(略)

2弄虚作假,未经批准,擅自买轿车一辆。(略)

3用销货款抵顶奖券利息收入71万元建立“小金库”。(略)

4原材料消耗前后计价方法不一致,致使虚增销售成本425万元。(略)

根据上述情况,现提出下列意见和建议:

1审计意见

(1)关于在清产核资中,虚报原材料煤炭盘亏,冲减资本公积564 000元的问题,违反了财政部《1995年清产核资办法》和财政部《1995年清产核资有关资金核实工作的具体规定》中的有关“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的原则和要求,属于化大公为小公,侵害国家利益的严重违纪行为。根据财政部《1995年清产核资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条的规定,应将此项违纪款收归国有,上交财政,并应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2)关于未经批准向市机电公司购买“奥迪”轿车一辆,计价268万元,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单位购买专控商品应申报专控商品购买计划,并办理控购手续的规定,按照国务院[1988]69号《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凡不经批准擅自购买专控商品的,一律没收,变价上交财政”,应将公司擅自购买的“奥迪”轿车一辆予以没收,变价款上交市财政局。

(3)关于隐瞒购买奖券的利息获奖收入71万元,形成账外资金建立“小金库”的问题,公司在自查中未能主动清理并纠正,根据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联合发出的《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中“对清查出的‘小金库’资金,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和“凡重点清查出的资金除金额上交财政外,还要按‘小金库’资金发生数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的规定,应将公司购买奖券的利息及获奖收入71万元没收上交市财政。鉴于公司对此认识态度较好,免于罚款。

(4)关于原材料消耗计价方法前后不一致导致1995年度多记销售成本、少记利润425万元的问题,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的规定,鉴于公司经审计人员提出问题后,已及时做出上年利润调整的会计处理,可免予处罚。但今后不允许再发生此类问题。

2审计建议

(1)公司应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公司各级干部(含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财会人员学习有关的财政会计法规及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以保证国家财政、会计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加强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加工作责任心和原则性,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

××市审计局赴××公司审计组

组长:×××

××××年×月×日

六、财务报告

1财务报告的含义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

财务报告按月或按年报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报告应分送各投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还应在股东会议召开二十日之前备置于公司办公处所,供股东查阅。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公告上报有关报表文件。

2财务报告的结构及写作方法

(1)标题。标题由单位名称、报告适用的时间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华南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年度会计报告。”

(2)正文。正文部分由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两个部分组成。企业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部分财务报表内容的文字化,其内容是报表内容的说明,也包括一些非财务情况的说明和提示。主要包括:企业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如企业外部的一些经济信息,财权职能的转变,税制改革,金融政策的调整,股市的波动等,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说明中也要重点反映。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还要进行历史比较分析,找出影响指标增减的各种因素,预测今后经营前景,提出一个会计期间的努力方向。同时要附上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或审计报告,溢利预测报告。写作时多采用横式结构形式,用序号分条列项对问题进行说明分析。

(3)落款。落款处写明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并写明报告的发布时间。

【例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年度会计报告 1年度业绩摘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谨将业经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本集团1992年度(自1992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止)经营业绩报告如下:

单位:元

项 目1992年1991年

销售收入1 212 761 249861 086 490 67508利润总额100 784 0568976 382 89988减:所得税10 189 966337 642 76603 税后利润90 594 0915668 740 13365每股税后盈利06520495附注:

(1)每股税后盈利按总股本13 8869万股计算;

(2)详细财务资料参见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审定本集团1992年度会计报表。

2年度股利

根据本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充分顾及股东权益和支持公司发展,本集团董事局建议对1992年年度税后利润及1991年8月至12月份滚存之税后利润人民币32 202 17459元,共计人民币122 796 26615元做出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如下:

(1)税后利润分配比例金额

公益金 10% 计 人民币12 179 62661元

公积金40%计人民币49 118 50646元

分红基金50%计人民币61 398 33308元

(2)分红派息方案。本董事局建议1992年度连同1991年可分配利润共每股0442元,分别以现金和送红股的方式派付,其中:

①每股拟派现金009元,共派现金12 498 210元。

②每股拟送红股036元,即每10股送35股,共派红股48 604 150股。

此外,未分配利润295 77308元,拟留待下次分红时一并分派。

此方案经本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机关批准执行。

3业务回顾

(1)主要工作。1992年,本集团在广大股东的支持和董事局的领导下,充分利用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的契机,围绕规范管理,备战“入关”,改善品质,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①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完成了股份化改造和股票发行,年初本公司A、B股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②在资产评估、分割的基础上,本集团已将技术开发中心、模具厂、塑胶厂、通讯设备厂等分立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享有中外合资企业待遇和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在哈尔滨、北京、武汉、长沙、重庆等重点城市建立了全资附属的经营销售部,并积极筹建东莞凤岗镇、牡丹江市等加工出口基地,使集团化扩张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③为发展规模经济,本集团投资兴建八层计43万平方米的主业大厦竣工启用,使厂房面积增加一倍,在此基础上,1992年先后投资4196万元人民币,引进更新生产线等国外先进仪器设备452台(套),现已有6条电视机装配生产线和塑胶厂、模具厂迁毕投产,使用电视机设计年产能力扩大到175万台,综合年产能力提高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