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基层工会日常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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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基层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4)

①怕失业型。有的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害怕失业,唯命是从,明知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但因怕失去“饭碗”,只能“硬着头皮”上。这部分职工主要包括没有生产技能和技术水平不高的职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

②随波逐流型。这主要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认为大家都这么干,自己也别闹“例外”,因而随大流。

③我行我素型。表现在放任自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思想麻痹,我行我素。这部分职工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都知道,工作多年也没出过“事”,因而放松思想警惕,安全意识淡薄,嫌“麻烦”,在生产、工作中不按安全规定去做。

④安全法盲型。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概不知,没有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此,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委员要积极协助企业行政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在职工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帮助职工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使职工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遵章守纪。

(2)帮助职工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企业工会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还要加大对非正常情况下职工应变能力的教育和演练,针对高新技术广泛使用的现状,要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抓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班组安全制度。这包括:班组经济责任制方案、生产计划和双文明公约等,要有安全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班组长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实行“五同时”制度。把生产与安全指标捆在一起考核。对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要及时登记、报告、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2)制定安全规范。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标准,逐步实行作业程序标准化;生产操作标准化;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环境、工具摆放标准化;安全用语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

(3)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班组要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本行业、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每个工人对本班组、本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要做到会讲、会背、会用,要结合技术练兵,组织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训练,使每个人都能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或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4)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班组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逐步运用系统安全检查表、事故因果分析和安全评价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作为事故的预防预测手段。对本班组过去发生过的各类事故进行科学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联系产实际,开展群众性的事故预想预知活动,确定预防事故的重点,制定预防措施。

(5)加强群众安全监督。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措施要交给群众讨论,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要交给群众审议。要坚持班组安全制度,定期分析评价班组安全现状。评议干部的安全工作,要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条例》,开展群众性的监督检查,发挥发现隐患、报告隐情、制止违章的安全哨兵作用。生产中发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组织工人撤离危险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

从实践看,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活动。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活动,是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实践证明,它对推动班组安全建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一般可分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和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活动可以以分厂、车间或厂(公司)为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做到:目标要明确,条件要合理、科学,有考核验收的标准。

(2)文明生产活动。在班组进行文明生产活动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因为这四项的英文第一个字母均以S开头,所以也称“四S活动”。班组文明生产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整理——即清理班组内的有用品,消除不用品,清洁堆放场、废品场和安全通道;整顿——工具和备用品的保管方法,材料和成品的堆放秩序,保持和存放的合理性;清洁——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持着装的整洁;清扫——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保持车间、厂房的整洁。

(3)危险预测训练活动。危险预测训练活动即KTV活动,这种活动在日本班组中开展的较为普遍,而且效果很好。这一活动一般分成四个环节,首先由班组长准备插图、黑板等,并给大家规定各环节的思考时间。第一个环节要求每一个人在插图中找出几个隐患,并可以讨论;第二个环节要求大家在隐患中找出主要危险因素,确定重点危险因素;第三个环节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法,即提出具体的措施;第四个环节确定目标,制订行动计划。班组长准备的插图可以是假想的,也可以是当天要从事的某项具体工作中危险性大的操作,通过反复讨论可以提醒班组作业者早期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4)安全碰头会。安全碰头会以班组为单位,利用班前、班中、班后,在工作岗位附近,利用很短的时间,互相谈论作业的安全要点,检查布置有关安全事项。实践表明这项活动对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具有明显效果。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生产检查涉及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和工作环境等方面内容。具体要查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情况;查岗前三级教育情况;查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查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查危险作业点;查设备运行状况;查职业病防治情况;查个体防护条件等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主要有:

(1)经常性检查。即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或指导安全技术人员、车间和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工群众进行安全卫生自查、周查和月查。

(2)定期检查。即企业组织的定期(季度、半年或一年)安全检查。

(3)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即根据行业特点、季节特性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暴、防暑检查等。

为保证安全生产检查更科学、更有效,避免重复、漏查和盲目性,可采用或根据本企业、车间、班组的特点自己编制安全卫生检查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或有关部门通报,建议整改,并督促、协助落实;对重大隐患,工会要建立档案,使跟踪监督整改更有效;对企业一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建议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并列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要时也可以作为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一项内容;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按系统逐级上报。

跟踪监督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整改

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劳动中有可能导致事故,但通过一定办法或采取措施能够排除或控制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职业危害作业点是指由于工艺技术、设备、卫生防护设施等的缺陷,致使生产劳动环境中存在一些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有害物质,可能对接触者造成职业危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作业点。检查发现并整改生产中的各种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预防各种事故及职业病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企业工会要开展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建档跟踪和监督整改工作,具体包括:

(1)凡是能够在班组、车间和企业内解决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企业工会应列为跟踪监督检查的目标,监督与协助行政实施整改。

(2)对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坍塌和急性中毒等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要作为跟踪监督整改的重点。

(3)凡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企业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向行政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并协助行政确定解决措施、解决时间和负责人;凡能列入企业安全措施计划、大修计划、技术改造工程和其他项目的事故隐患,企业工会应建议并督促企业行政将其列入有关措施计划认真落实。

(4)重大问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监督执行。

(5)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整改措施未落实期间,企业工会应建议、协助并监督企业行政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加强对生产建设工程“三同时”的监督

《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工会对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

积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处理

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企业工会组织应监督企业负责人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坚决制止伤亡事故瞒报、漏报,并建立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填写报表要认真、准确,内容齐全,经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工会法》也明确规定,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必须要有工会参加”。

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

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三个《条例》),是突出维护职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团结和发动广大职工搞好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也是广大职工实施安全健康合法权益自我保护的有力武器。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条例》,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企业工会要提高对贯彻三个《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把贯彻落实三个《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内容,把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放到工会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职能,推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贯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目标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的职责,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与各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措施的制定,推进建立和完善工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开展各项群众监督活动的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和网络,为工会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制度,充实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向新的领域开拓和发展;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推进企业安全文化氛围的形成。

(2)健全组织网络,加强自身建设。三个《条例》作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专业知识面广,工作难度大,在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建设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技术业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通过提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的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企业的安全管理。

(3)重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企业工会在贯彻落实三个《条例》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在企业中明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权力。要让企业行政方面了解和支持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形成监督机制。委员会工作的成效在于集体讨论研究本企业、车间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通过委员与职工的紧密联系和对现场劳动安全卫生问题的了解,将职工所反映、所需要迫切解决的劳动保护要求,将企业、车间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将企业、车间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问题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进行讨论和研究,形成集体决议,向企业行政方面提出工会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通过委员会与行政方面的沟通和协商,采用各种形式督促和协助企业、车间及时解决或纳入整改治理计划。

(4)实施有效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内部结构、经营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工会在落实三个《条例》过程中,要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会的研究,针对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开展群众性的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工会在多年的劳动保护工作实践中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要认真总结这些工作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使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内容更加丰富,方法更为有效。贯彻落实三个《条例》的根本目的,就是实施有效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