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靠近西南边陲的县城,北倚元宝山,南临沙白河。顾名思义,那山,远看状如元宝;那水,一眼可见河底白沙。据说,从小喝这水长大的女子都是眉眼柔似水,皮肤如白沙,即使相貌平平,也是别有风致。
邹开远算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乡下有田土,城里开药铺。开药铺是经过掂量的,不管你有钱还是无钱,不论你是国军还是共军,人都会生病;即使落草为寇,也有生疮害病的时候。所以,越是动荡不安,兵荒马乱,药铺的生意就越兴隆。邹开远善于经营,也懂点医,一些丸散膏丹还能亲手配制,常说的一句话是:
“未知病,焉知生。”他凭做事用心,没几年就发了。在待人接物方面,多采取“守势”,都是别人找上门来。就这样一个看起来比较消极的处世态度,却使他在县城有了不错的人缘。
这个所谓县城,无非有一条贯穿全城的马路和几条小巷。那时所谓的马路,根本算不得马路,土路罢了。巷子的名称,都易记好听。玉兰巷,是因为街的两头各有一株玉兰。烟袋巷,是由于街巷在三分之二的地方拐了一个弯儿,呈烟斗状。水塔巷,那里肯定有座水塔。邹开远的药铺坐落在蓝白巷,巷名以一个染房命名,它专营以蜡染之法做蓝白图案的土布。虽为蓝白二色,却美丽奇绝,什么时候看,都清爽宜人。在染制的图案中,又以“八卦图”、“蝶穿竹”和“葫芦万代”三种图案最有名。“蓝伞把天撑得稳,鱼虫鸟兽都开心”,这是当地流传的“蜡染歌”里开头两句,说得一点不错。
读过私塾的邹开远,没打算把生意做多大,日子过得滋润,手里有些闲钱,足矣。他喜欢老庄,处世超脱,再烦心的事,也能淡然处之。“活在乱世,能安心赏月,就行了。”这是他常说的一句。对生老病死,他持宿命观点,说:“别惦记长寿,无非说来好听。依我看,越想长寿的人越早死。阎王爷手里掌着生死簿呐!什么时候想起来你,朱笔一勾,就跟着走了。”邹开远的日子也简单,每日两餐,下午一顿,大多在家,必有他吃不腻的一盘蒜泥白肉,半斤起码。旁边是个小碗,碗里装的是米醋。白肉蘸米醋,一片接一片,三下五除二,能把这整盘肉全都塞进肚子里。到了娶妻的年龄,他身体健壮,品貌周正,唯一不足的是眉毛略淡,眼睛略小,显得英气不足。但因家产殷实,为人踏实,仍是县城里受尊敬和被羡慕的人家,都说谁家的小姐能嫁到邹家做儿媳,才叫福气呢!按着老规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父母包办下,经过一番挑选,他结婚了。夫人金氏,眉清目秀的,是一家茶庄的独女。茶庄经营的是本省盛产的沱茶和红茶,通过船运,贩卖到外省。
成婚那日,诸事顺心。喝喜酒的人,没个不高兴的。唯有揭盖头的时候,邹开远急了些,气力大了些,不小心把斜插在新娘鬓角的簪花,扯了下来。女客们不觉“呀”地惊叫,老辈们说,不要紧,捡起插上就是。谁知新娘把头一扭,不干了,背转身去。好一阵劝,才又重新面对新郎站好,婚礼得以继续,但热闹气氛似乎差了一截。
夜静了,洞房里传出男女间的对话-“为什么不让我把花儿戴上?”对方沉默。
“是嫌我吗?”“不是。”
“那为啥?”“簪花本是个又干净、又讲究的物件,一旦落到地上就任人踩踏了。”邹开远问:“那你让我踩踏吗?”对方又是沉默。
“说呀?”
“不说。”
……
裙翻绿浪,袖洇红霞。毕竟是开药店的,那床上气象万千,与寻常男人自是不同。女人先是心满意足,之后就气喘吁吁地求饶-若再来一次“踩踏”,自己就要被踩死踏穿了。征服女人需要有“十八般武艺”,从涵心养性到一饮一啄,邹开远慢慢施展,白天是一丝不苟的老板,夜里是天塌地陷的斗士。他喜欢女人,性欲旺盛,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太想要孩子了。
邹开远深情地对妻子说:“以后,你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自在得跟‘风摆柳’一样。可就是要给我生孩子啊。”
“嗯,生。”女人羞得深深地把头埋进了被子。知道妻子喜欢花草,邹开远让伙计在院子里栽上一排杜鹃,一排山茶,红白两色相间。又砌个花坛,种上梅与菊,希望从春到夏,都有花可看,有香可闻。他觉得这样才与花模样、玉精神的妻子相匹配。
妻子从不过问丈夫的药铺,一月下来挣了多少钱,半句也不打听。因为识字,金氏能整日看书,《红楼梦》翻了无数遍。也写字,每日两页小楷。若有戏班到县城唱戏,那是一定要去的,什么《王二姐思夫》呀,《杜十娘》呀,场场不误。很多戏的剧情来自《醒世恒言》、《警世通言》,她太熟悉了。这些书在娘家就都看了的,尤其喜欢看好角儿的表演。像王二姐思夫之时和杜十娘跳江之前的大段唱腔,实在是好,听了还想听。邹开远知道自己女人是兰心蕙质,冰雪肚肠,便也放手让她去听。一次邹开远多喝了酒,趁着酒劲,用一根筷子敲着酒杯的杯沿儿,一手按住金氏肩膀,说:“你能给我唱一段‘思夫’吗?”
金氏嗔道:“我是妻子,不是戏子。”以后的金氏也还是看戏,但热情大减。这件小事,让邹开远看到妻子性格里冷静的一面。
金氏善女红。说起来,也是家传,自幼就勤习刺绣,衣服,围裙,荷包,鞋垫都可以绣出图案来,图案以花朵、飞禽和几何图案为主,样子都娇柔可爱。有一次,邹开远看到她绣的一块门帘,深蓝土布上是一对飞翔的白凤凰,那张开的翅膀就像眼前有空气荡漾其间。丈夫感慨地问:“你是仙女下凡吗?”
春华之后,跟在后面的是秋实。一日,金氏呕吐得一塌糊涂,人顿时软了下来,白净的脸变得蜡黄,有时几乎走不动路,身上像没了骨头。问医后得知:有喜了。告诉丈夫,邹开远兴奋得成了一个孩子,围着院子转了几个圈子,两只手也不知道该放在哪儿了。接着,就开始在这座小县城里转悠,酒馆,茶馆,布店,肉铺,干果杂货店,理发馆,都转悠到了。最后,往县城中央的交叉路口一站,尽情感受到近似春风般轻柔、又近乎秋阳般的温暖。回到家里,对妻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给你找个丫头,好好伺候你。”
挑个小丫头或选个老妈子,还不容易?偏偏碰上这个心高气傲的金氏,就难了。
来了一个,初试还行。干了不足一月,就打发了,嫌手脚太笨,端一碗粥,死掐着碗沿儿,指甲盖儿都“掐”进粥里了。
又来一个,也是干了没多久,嫌脑子发“木”,夫人问一句,张着大嘴,两眼朝天,半天不答。于是,又打发了。
再来一个,还算满意,不笨也不傻。正待“转正”,却发现脾气太大。一次,把汤面做咸了,金氏说了一句,这就不行了,跺脚又撅嘴,弄得金氏反去哄她。于是,再次打发。
事情大概就是需要绕来绕去,才有着落。一个年轻的女子出现了,据说她来自很远的地方-自称叫六九,即“留久”之意。金氏把她留下,改字不改音,叫留玖。
留玖生得水灵,凤眼,薄唇,两道剑眉斜插鬓角,给人一种灵巧、自信,甚至带着几分凌厉的感觉,学啥都快。一副好身子骨,身轻如燕,走起路来像一只随风飞舞的蝴蝶。金氏不让她干粗活,就搁在身边当个贴身丫头使唤,陪自己打发时光。初来,以为留玖会觉得日久生厌,偷着出去玩玩,谁知她非但寸步不离,还常常给她揉腿捶背,一个时辰下来,额头上连个汗珠也无。这更让金氏把她当成宝贝。
肚子渐大,留玖主动提出给金氏洗澡擦身。初夏的夜晚,留玖把洗澡的大木盆端到卧室,先把一壶热水倒进盆里,又烧一壶放在盆边,好随洗随续。再拉上窗帘。
金氏说:“太暗了吧?”留玖低头说:“暗呀,暗才好。”
衣裤尽褪,全身赤裸,金氏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留玖却不在意,从容搀扶她坐进盆里,再用自己细长的手指,往她身上撩水,不时地问:“烫吗?”滑腻的肥皂泡沫涂满了上身,香气四溢,前胸,肩膀,脖颈,后背,腰,腹,胳膊,大腿,小腿,脚趾,顺次洗来,金氏深吸一口气,说:“好舒服!”留玖攥住金氏肥大的乳房,细细地上下搓,慢慢地左右揉。灯下,留玖的脸上兴奋得竟有了红晕。这情景太诱惑人,能引发出心底一股无名的冲动,尽管是女人对女人。留玖搀着金氏两只胳膊,让她站在盆里,细声道:“我给你洗洗下面。”
金氏任她摆布了。留玖把沾满的肥皂泡沫的一只手,伸进屁股夹缝中间,有如探路。金氏感到不惯,说:“那个地方,我自己来吧。”
“我来吧!肚子大了,不好弯腰,也够不着。”留玖说这话,并不看金氏。留玖用两根手指围着阴蒂,像转圈一样,转了又转,来了又去,去了又来。金氏大惊,用手臂把她的手挡开,说:“你别洗了!”
“这儿最脏了,我要好好洗。”留玖的声音与神情,全然不可琢磨。
在用毛巾给夫人擦干的时候,留玖说:“眼看着入夏,这澡往后就更要勤洗了。这事,得听我的,要是嫌我手指头不好,下次,我用脚趾头洗。”
“脚趾头洗?”金氏眼睛瞪得老大、老大。“对呀,用脚趾洗下身,会更舒服,洗了还想洗。”这个本名叫“六九”的女子,到底来自哪里?天上的仙女?还是地狱里的妖精?金氏觉得自己的神志恍惚起来。
骤然间,有风掠过,从窗帘的缝隙吹进,凉啊!站在身后的留玖伸出双臂抱住金氏的粗腰,小脸贴着她还冒着湿气的后背,说:“太太,别怕,有我呢!”
金氏的手指找到了留玖的手背,不想,这手背的皮肤竟也光洁润滑,她哪里是丫头?
夜里,金氏对丈夫说:“这个留玖,人小鬼大。”邹开远问:“她怎么啦?”
妻子说:“今天她帮我洗澡,那个媚劲儿啊!洗到你去的那个地方,还把手指伸进去。我都有点受不了。”
丈夫笑了:“她是个女的,我怕啥!”
金氏说:“她可不是傻丫头,我看呀,她将来不是咱们家的福星就是祸根。”
“你别胡说。”邹开远的一只胳膊支着下巴看着爱妻,一只手掌握住她的乳房,动情地说,“给我生个儿子,快点生,我都忍不住了。”
“啥忍不住了?”洗澡后的金氏心情大好,有意挑逗了一句。
邹开远的手一下子滑到她的私处,说:“丫头只是外面转,我是要进去转。”
金氏有些得意:不管肚子多大,自己还是有诱惑力的。
孩子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