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明威
从前,有一条公牛,他的名字不是费迪南德,他对鲜花丝毫没有兴趣。他酷爱角斗。他与其他所有的同年龄的或者任何年龄的公牛角斗。他所向无敌。
他的双角像硬木一样坚挺,像豪猪的毛刺一般尖利。角斗时,他们的根部顶得他发疼,但他并不在意。他的颈部肌肉鼓起一大块肉团,西班牙语称此为morillo。在他准备角斗时,这morillo高耸如山。他随时随地准备角斗一场。他的毛皮乌黑、油亮,他的双目清澈明亮。
一旦有什么原因挑动了他,他就会不顾死活地角斗,那股子认真劲儿恰如有些人对待吃饭、读书或者上教堂一样。每次角斗,他都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过,其他公牛并不怕他,因为他们出身高贵,所以不怕他。但他们不愿惹他,也不愿同他角斗。
他并不是恃强凌弱或者心地邪恶之徒,他无非喜欢角斗而已,好比人们喜欢唱歌或者当个国王、总统什么的。他从来不思考。角斗是他的职责,他的义务,他的欢乐。
他在多石的高地上角斗。他在软木树下角斗。他在傍河的绿茵茵的牧场上角斗。他每天从河边走十五里路去高高的石地,跟所有正视他的公牛角斗。即使如此,他从来不发火。
这其实并不符合事实,因为他内心在发火。然而他弄不清怎么回事,因为他不会思考。他器宇轩昂,他喜爱角斗。
那么他的命运如何呢?他的主人——要是有人能拥有这样的动物——知道这是一头何等伟大的公牛,但主人心里仍然犯愁,为的是这公牛与其他公牛角斗耗去了他大量金钱。每头公牛价值一千多元,可是,用这头伟大的公牛角斗后,他们的价值落到两百元,有时甚至更低。
为此,主人——他是个好人——决定不把他送去斗牛场受人屠宰,而是让自己所有的牲畜承袭这头公牛的血统。于是,他选定他做种牛。
不料,这是头古怪的公牛。他们把他迁到牧场,与育种的母牛一起生活,他一眼看中一头年轻、漂亮的母牛,与其他母牛相比,她更加苗条,肌肉发达,皮毛闪亮,活泼可爱。既然他无法角斗,便索性爱上了她,对其余的母牛连看都不看一眼。他一心想跟她待在一起,其余的母牛他都不屑一顾。
养牛场的主人希望公牛会回心转意,学得乖点,或者有所变化。可是,这公牛始终如一,他爱恋自己的情人,情深意笃。他一心想跟她在一起,其余的母牛他都不屑一顾。
于是,主人把他和另外五头公牛送去斗牛场处死。这一来,公牛起码能角斗一场了,尽管他忠心不二。他的角斗非常精彩,人人都表示赞赏,杀死他的汉子表示格外的赞赏。角斗结束后,杀死他的、所谓角斗士的汉子身上那件紧身短袄全湿透了,他十分口渴。
“这牛厉害极了。”斗牛士说道,顺手把剑递给掌剑者。他握剑时剑柄向上,勇猛的公牛心脏的血顺着剑刃往下淌。这公牛再不会有任何烦恼了。他的尸体正由四匹马拖出斗牛场去。
“是啊。他就是维拉梅耶侯爵不得不干掉的那头公牛,因为他忠心不二。”无事不晓的掌剑者说。
“也许我们都应该忠心不二吧。”斗牛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