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米说:“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我已经不记得那些在我的生命中出现又离开的人了。他们曾经因为某种关系和我认识,有过快乐或不愉快的回忆,我们因为需要彼此联系在一起,后来因为不需要而告别。
时光流逝了,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现在留在我身边的人,也无非是那几个朋友。也许,朋友真的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能分担彼此的不快乐,在你难过时陪在你身边,哪怕什么话也不说,只要看到对方眼睛里的关心,就知道她是懂你的,就觉得是温暖的。这就够了。
琳是我的大学同学,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时,我开始相信“一见钟情”了,我认定了她是我这一辈子的朋友,4年的友谊、4年的感情也证明了我的结论是正确的。
闲暇时光,我开始回忆我们4年的点点滴滴。
我们在军训的第一天相识,之后,毫不夸张地说,我们吃喝拉撒都在一起了。她比我小两岁,我总是把她当作妹妹一样地照顾,有时候我开玩笑地问她:“我们上辈子是不是真的是姐妹?”她很幽默地回答我:“那我们回去问问自己的父母吧!”
军训完毕,我们没有被分在一个宿舍,我们用尽了各种办法,依旧没有协调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两个人一起上学、提水、吃饭、逛街。
她总是很喜欢我买的每一件衣服,只要她喜欢,我都会借她穿几天。她总是穿着可爱装,于是我开始培养她走“女人路线”,从衣服到高跟鞋。没想到她接受速度还比较快,现在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比我还溜,我都甘拜下风了。
我谈恋爱了,她替我高兴,为我祝福;我失恋了,她陪着我一起哭。有了这样的朋友,我还奢求什么呢?
大三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分手了,男朋友威胁我不让我回宿舍,我坐在校园里歇斯底里地哭着,是她,帮我摆平了一切,把我送回宿舍,陪我哭着,劝了我一整夜。第二天,两个熊猫眼出现在了校园里。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惦记着对方,即使一个苹果,我们也想着要给对方吃。
有一年,流行织围巾,我挑了她喜欢的颜色,为她织了围巾。当我把围巾给她时,她抱着我说:“潇雨,你知道吗?这是我这一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我们宿舍的都在给男朋友织围巾,却谁也没有想起来给我织一条。她们都对我说,你这个朋友要交定了,因为你总是替对方考虑,细心的观察朋友缺什么,因为你总是把朋友放在第一位。”我擦着她的眼泪,笑了。
我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忍让着我的男朋友,她却总是比我还气愤,说我太傻、太善良。其实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的,只是我学会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20岁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只夜光烛,她说要让这只夜光烛照亮我的人生。
22岁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套化妆品,让我开始打扮我的美丽人生,她说我用的第一套化妆品一定要是她送的。事实也是如此。
我们曾经为了她的工作而争吵不休。我要她回家当舒适的公务员,而她却喜欢在外奔波。她对我说:“潇雨,我觉得我们还年轻,应该有梦想,应该自己去闯一闯,有一天老了就再也闯不动了,现在闯了至少不会给以后留下遗憾。现在苦是苦点、累是累点,但我喜欢,因为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很充实、很开心、很快乐!”于是,我尊重了她的想法。
虽然她上班了,却总是不懂得打扮自己,大冬天的穿着职业装、露着脖子,也不知道冷,我买了一条丝巾送给她,至少可以让她温暖一下。我知道一条丝巾并不值多少钱,但她一定会喜欢的,友谊不是靠金钱来衡量的。
人总是为了爱情而感动,很少为了友谊而感动。看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更喜欢闻婧和林岚,欣赏闻婧为了林岚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的精神,我在想,如果我是闻婧,琳是林岚,我也一定会的。我发短信告诉琳,我看这本书哭了,她说她也哭了。我告诉她,我喜欢书中微微对林岚说的一句话,也希望她能永远记住那句话:朋友总是为你遮风挡雪,如果你在很远的地方承受着风霜,而我无能为力,我也会祈祷,让那些风雪,降临在我的身上。
既然做了朋友,那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吧!琳,如果有来世,我们还做朋友,不,应该是姐妹。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千年之前我是你弹断的那根琴弦。穿越时空,我带着你手指的余温转世与你相遇。没有奢华片段只求平凡温暖。在流逝的年华中我知道我们的友谊比永远多一天!琳,你相信吗?
我的生命中仍然有人离开或进入,可是我已经知道留住该留住的,放开那些不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