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的现实与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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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读大学的费用该谁来付?

大学开始收学费时,我就写过一篇“如何确定高教‘培养成本’”的文章,谈的就是大学收费如何计算的问题。据报道,教育部有关官员近来也开始公开谈论这个问题。这位官员认为,如果与中国每个家庭的现有收入相比,大学学费确实不低,但与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整个投入相比,还只能算是一个小头儿。因此,问题的核心是现在的大学收费究竟是依据什么标准计算出来的。

教育部官员坦承,高等教育的成本核算目前还是一个大难题。对教育成本通行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付制,即当年搞项目所花的钱都要算在教育培养成本里面;还有一种是权责制,则是要把所有用于支持高校发展、所有与学校有关的费用统统要计算在里面。正如这位官员所说,譬如投资一个项目,建教学楼、科研楼或学生宿舍,是要长期使用的,这个成本当然不能集中在新入学的这一两届学生身上,由他们来全部承担,但具体如何来分解,按多少年折旧比较合理,还没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标准。另外,还有校园征地的费用、水电网的铺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投入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应该算谁的?怎么个平摊法?现有的几千所高校不是今天才平地而起的,它们是历史的产物。学校建设历年的累计投入,如何偿还?人民币币值的变动,能否计算精确?还有,中国高校目前还没有像企业那样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剥离,走社会化的保障之路。有些高校离退休教职员工的人数目前已超过了在职人数,学校的包袱背得很重,能够扔给谁?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基本由国家垄断,虽然陆续兴办了一些民办大学,但实际上在一千多所民办大学中只有极少数经过国家批准可以自己发放学历文凭,而它们所发放的文凭多数也只是国家文凭考试证书,没有学位文凭的发放权。其余一千多所不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大学更是“等而下之”,甚至不能制发毕业证书,只能发给结业证书。所以,目前的民办大学还远不能说是真正意义的“大学”。

由于高等教育领域实际并未开放,仍由国家垄断,必然效率低下,冗员充斥,不合理地增大学生的“实际培养成本”。据统计,1998年我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340.87万人,教职工102.9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0.72万人。可以看出,我国高校每个教师平均约负担8名学生。然而,国外大学通常的教师、学生比是1∶16~20。也就是说,我国高校教师人均负担学生人数不到国外教师的一半。这还是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若把全体教职工都算上,这一比例则更低。从上引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在高校人员构成中,党务、行政、后勤人员就占了60%,而专任教师只占40%!而这些都要打入“实际培养成本”,成本如何不高。

平心而论,多年来有关方面在淘冗减员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已经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成效有限,并无实质改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行业垄断,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没有真正意义的民办大学与之竞争。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会有真正意义的“成本核算”,才可能做到减员增效。在垄断条件下,成本说到底是由垄断者“说了算”,可以任意增加人员加大成本,但由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分担这种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校方的“理性选择”必然是想方设法增加人员,尽量减轻教职员工的负担,尽量增加教职员工的收入,可以“不计成本”。

只有在市场机制中确立的成本核算与价格才具有“合理性”。所以,既然高等教育要实行“实际培养成本”分担制,那首先要有合理的“成本核算”,而目前这种垄断条件下的“成本核算”显然不合理。强要消费者分担不合理的成本,终不是长久之计。高等教育既然要收费,就应尽快开放“高教市场”,承认各类民办大学的学历证书具有与公立高校同级同类学历证书同等效力,并具有学位文凭的发放权,使之与公立高校平等竞争,在竞争中确定成本。不能像中石油、中石化那样,在国际油价高涨时提出油价要与国际“接轨”,但经营又要有中国特色的“垄断”,实际不向民间资本开放。

总之,首先要有合理的“实际培养成本”确定,然后再谈各方如何分担成本。

(发表于《南方周末》,200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