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的现实与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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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我看中国教育改革之社会症结(2)

从原则上说,所有适龄青少年都有分享这种稀缺资源的权利,但实际上只有极少数人才有分享的机会,因此不得不设计出种种方法、制度选拔少数、淘汰多数。可以“举荐”,如凭血统、家庭出身、家长的权力、本人的表现(古时是“举孝廉”,现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为推荐的标准;可以考试,以考分作为选取的标准;可以用金钱购买,把教育完全作为一种产业;可以抽签,如现在某些地方小学升初中实行的“电脑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学”。虽然种种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种方法的利弊并不完全相等。历史表明,相对而言只有考试制是利大于弊。

当然,考试必然会有种种弊病,对此确不能忽视。但在恢复高考制度二十余年后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试制的各种弊病,因而患了“历史健忘症”,忘记当年废除考试制必然带来的更大的弊病,甚至荒诞不经、费尽心机地要为当年的“推荐制”寻找某种“合理性”,并想以此来补考试之弊,这的确是“吃错了药”。“推荐制”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有一个完全公正无私,能了解、洞察学生一切,并不受各方干扰、压力,将最优者推荐上去的“推荐者”。但实际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推荐者”,因此,“推荐”实际成为“走后门”的同义语。“文革”废除考试、实行“推荐”的“教改”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现在还有少数“推荐”名额,原本是为补考试之弊,但在许多地方实际成为权势者子女享受的特权,亦再次证明了这一点。有人提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扩大校长的招生权来补考试之弊,但这种观点忘记了中国的大学并不“独立”,而同时还是一个行政单位,校领导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在这种权力架构中,如果扩大校方的招生权力,校方实际很难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即便在现在实行严格的考试制,每到招生时有关人员已为来自各方的电话、“条子”所苦,感到难以招架,如果再扩大校方的招生权限,其后果可想而知。“电脑派位”“就近入学”原本是一些地方为减轻中、小学学生的学习负担而进行的入学改革,但在实际中,凡有权力、有关系者的子女统统成为“择校生”,广大没有关系、权势的家长也想尽一切办法“拉关系”,交钱让自己的孩子“择校”。之所以要“拉关系”,是因为“择校”严格说并不合法。所以,如果没有“关系”有钱也交不上,用广大家长的话说就是“拎着猪头也找不着庙门”“想交这几万块钱还要求爷爷告奶奶”。由于择校费并不是公开的明码标价,而是“看人下菜碟”,根据“关系”的亲疏、权力的大小决定“择校费”的多少,少则几千元,多则好几万元。在这种“运作”过程中,充满了惊人的黑幕,所以广大家长不禁发出“还是考试好”的感叹。更严重的是,这种政策实际上剥夺了贫寒人家子女原本凭考试的高分就能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即便在美国,收费昂贵的私立中学也十分注重考试,贫寒人家子女只要考高分,就能免费(免学费甚至免食宿费)被择优录取。教育产业化无疑是教改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正确方向,但这就更要有考试制使贫家子女能凭高分享受优质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钱决定。同时,要防止现在已很严重的一些学校滥卖文凭和某些权势者拿公款买文凭的现象,在“教育产业化”的名目下合法化。

也就是说,如果真想以“推荐”“扩大校长招生权限”“电脑派位”“就近分配”等方法来补考试之弊,实际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要对现在的教育权力结构、行政体制作相当大的改变。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之前,在教育权力结构、行政化体制没有较大改变之前,这些措施不仅不能补考试之弊,而只会使腐败更加严重。改革,需要一定的“路径依赖”,当所依赖的路径并不存在时,改革实际无从下手;若不考虑“路径”问题而执意“向前走”,很可能欲速不达,甚至与原来的目标南辕北辙,所付成本之巨将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考试制度确有十分严重的弊病,但它的最大优点就是相对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数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统、背景、关系、金钱以及弹性极大的所谓“表现”作为录取标准。当然,考试的成败对某些个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总体而言却是公平、正常的。对少数因偶然性而落榜的考生来说,的确不公,但若因此而否定考试,则会对绝大多数考生更为不公。当然不能说每一个考低分的学生就一定不如每一个考高分的学生,但如果作群体性比较,高分群体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确高于低分群体。

由于考试的优点明显,所以这一方法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面对的考试会越来越多,几乎各行各业都要经过考试才能获得上岗的资格。人类社会的实践表明,尽管十分无奈,我们今天还不得不面对的考试却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这本身就说明考试制度位居社会结构的核心之内,因此对考试制度的废与立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变动,而不仅仅是一种教育体制的变化。一个正常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考试社会”;一个废除了考试制度的社会,必然会使社会价值体系严重紊乱,必然会由失范、失序而渐渐演变成一个“有枪便是草头王”的混乱世界。

应当承认考试制度是一个弊端重重的制度,但还应当承认目前仍无更好的制度能够取而代之。因此,不应因考试的弊病而过激地否定它,而应从改进考试的内容和方式着眼。对于一个曾经狂热地废除过考试制度的社会来说,更应珍惜来之不易的考试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趋完善——当然不可能是没有任何弊病的。

结语

很明显,教育的根本症结并不在教育本身,而在社会结构与体制。没有相应的社会、政治体制变革,教育很难进行根本性变革,也很难真正实行素质教育,如果强要教育“单兵突进”进行剧烈变革,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我们当然应该追求“更好”,但首先必须防止“更坏”。因为教育与社会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不能脱离社会就教育谈教育(这恰是现在的一些有关批评著述的问题所在),素质教育实际是一个社会工程,教育体制的重大改革需要社会结构的巨变与之相配。从根本上说,只有改变“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僵硬的身份制,国家进一步放松对教育资源的垄断,学校确实成为一个独立的教育单位而不是行政体系中的一个“行政单位”,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后,才有真正进行“素质教育”的条件。

总之,优质教育和高等的资源非常有限,如何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这种“资源分配”确是一个关系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这种有限资源可用“考分”获取,甚至也可以重金购买,但绝不能凭权力白占。在现实中,只有考试、分数才为占社会绝大多数之权钱皆无的“寒门庶族”享受优质教育提供了最大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只能颇为无奈地承认“考试”(一个难免的后果是“应试”)是现实条件下相对而言最为公平、合理、有效的选择。由于事关重大,所以任何与此有关的改革都应慎之又慎,要看是否与“社会环境”配套;对其后果一定要反复掂量,因为这种“试验”事关一代人的素质甚至命运。

(发表于《中国青年研究》,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