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主题,海伦·布拉温所著的《性和独身女性》做了极为有趣的描述。其中提到:一个独身女子若在西餐馆等公共场所选中一个男子,她会直接深情地凝视其眼睛,然后,回过头来与同伴聊天或阅读杂志。接着,她会做出一种挂念的姿态,再度同样凝视那个人,随即垂下头来。如此往复三次,常常就会诱惑对方、引起对方对自己的兴趣。结论是:暗送“秋波”,至今仍是求爱者的致胜手段。
虽然上文说到,当人们的眼神交会时,功能多多。可一旦遇到陌生人时,谁能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眼神在表达什么、有何动机呢?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传唱至今,就因其深刻转达出了人们对初次相遇之美好的怀念。仅仅是第一眼,当视线笼罩了对方,陌生的人就有了不陌生的默契。而这样的感悟,在异性之间则更为常见。
初次见面,人们想要了解对方,所能凭借的无非是眼神的交流。因此,即便是从未相遇过的陌生人,也能互相在对方的目光中寻找自己想要的信息——友善或敌意。实际上,第一次与陌生人的眼神接触,表达的还有很多。
在第一次的交谈中,适当的注视对方是符合社交礼仪的。尤其是一边谈话,一边注视对方的脸孔,能够博得对方的好感。这样做的人,通常都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和温和的性格,并且也容易成为较好的倾听者。
对于初次见面的人,若是出现一面谈话,一面闪躲目光的情况,就应当对他们加以关注。这种现象表明这个人内心另有隐情,他们或者是在隐藏自己的情绪,害怕别人关注自己,是害羞的表现;或者有愧于心,内心藏有秘密,所以害怕与别人的目光相遇。
而在一些特殊的场合,例如舞会、酒吧等,当异性之间第一次相遇时,其视线目标就可能关注在对方的不同部位。据科学分析,女性的周围视野较为宽阔,因此她们能够一眼就看遍男性的全身,而由于男性是管状视野,如果想要打量女性,目光就会上下移动得特别明显。所以,一面谈话,一面扫视对方身体的多是男性,人们做这个动作同其本身的性格都有关系。但是,频繁地做这种动作,则难免带有挑逗的意味,会给对方某种特定方面的暗示。
至于一面谈话,一面注视对方下半身和脚,这种动作通常被认为是很不礼貌的。因为这样让人们联想到行为不检点的人,或者思想肮脏者。人们对下半身的保护感通常很强,即使是无意的瞥见,也会令人反感。
同别人谈话时做出东张西望的动作的人,一方面,可能说明他对眼前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差,讨厌和他继续谈话,本能地想要向其他地方看,以寻找逃避眼前人的方法。另一方面,他可能在同你谈话时,有自己的心事,正心不在焉。而东张西望,恰恰反映了他关注的人和事并不在眼前。
探寻你目光的“落脚点”
心之所想,不用言语,从目光中就会找到答案,这是每个人无法隐瞒的事实。常常有这种情况,有些人口头上极力反对,眼睛里却流露出赞成的神态;有些人巧言令色,可眼神却表现出分明是在撒谎。
在我们和别人交谈时,有的人会带给我们舒服愉快的感觉,有的人则会令我们局促不安,甚至还有一些人会让我们觉得不可信赖。这些感觉的产生都是从眼神开始的,而且往往取决于对方注视我们的时间有多长或者面对我们注视的目光,对方有着怎样的反应,等等。
英国的迈克尔·阿盖尔先生是一位研究社会心理学和肢体语言技巧的先驱,他发现欧美人在彼此交谈的过程中,平均约有61%的时间里目光会保持着注视对方的状态。所以,透过人的视线,可以窥探出人的内心活动。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内心有什么欲望或情感,必然会表露于视线上。因此,如何透过视线的活动了解他人的心态,对人与人之间在交往中的心理沟通,具有重要意义。
社交场合中,在不同的地点,针对不同的对象,眼睛会落在对方面部或身体的不同部位,从而导致交流的不同效果。
当一个人的视线落在对方眼睛水平线下方,其凝视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对方双眼和嘴部之间所形成的三角地带时,就会形成一种典型的社交气氛。普通社交活动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将目光投向这个区域,据专家测算,大约有90%的时间里,人们的目光都投向这一社交交谈中的基本注视区域。可见,这种注视方式是使用得最广,也最为常见。常用人群有普通大众、老板、员工、经理,以及经商人士等。以这种方式注视对方,不会让其产生压力或有不舒服的感觉,能让双方都感到安心,从而更有利于双方在一种亲切、友好、宽松的氛围中进行交谈。
如果你将目光投向于对方前额正中的三角地带区域,这不仅会使气氛变得紧张、严肃,更能对对方心理产生威慑作用,带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一般来说,只要你把自己的目光定格在此处,你也就能掌握谈话的主动权,或牢牢控制住对方了。此种注视方式多用于较为严肃和正式的场合之中,一般出现在老板和员工、老师和学生、上级和下级或者相互较量的对手之间,以及其他一些人群中。如果是在同职位比自己低的人交谈,这种注视会让对方感觉很有威严感,但如果是同职位比自己高的人交谈,则无疑会引起对方的强烈不满。
在一些特殊场合,例如,宴会、酒吧里,单身男女若遇到自己感兴趣的对象,就会迅速扫视对方的脸至胯部之间的区域以确定对方的性别,然后再次打量对方来确定自己对对方的兴趣有多高,并将凝视的重点集中在眼睛、下巴,以及腹部以上的部位。如果双方的距离较近,那么双方彼此凝视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眼部和胸部之间的亲密区域之内。此种注视方式使用得较为广泛,常见于陌生或熟悉的青年男女,或是亲人、密友之间。一般来说,这样的目光并不会引起对方的反感,青年男女往往就是用此种注视方式来表情达意的,而且如果对方对你也有意,便也会把视线投到你身上相同的区域,回报以同样的注视。
除了落脚点外,一个人的视线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和观点来了解。其一,对方是否在看着自己,这是关键;其二,对方的视线是如何活动的,直盯着自己或视线一接触马上撇开,其心理状态是迥然不同的;其三,视线的方向如何,也就是观察对方是否以正眼瞧着自己,或以斜眼瞪着自己;其四,视线的位置如何,是观察对方究竟是由上往下看还是由下往上看;其五,视线的集中程度,这是指观察对方是专心致志在看着自己,还是视线飘渺,不知究竟是在看什么其他地方。这些表现所代表的意义是各不相同的。
此外,我们还要特别提出一些注视中的“潜规则”。从上文可以看出,注视表达了一种关注,被关注的人会因体会到不同的感受做出不同的反应。而在不同含义的注视中,还存在着一些潜规则,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1.要清楚他人拒绝注视的原因
正常的注视,通常是双方开始交谈的前序。人们在注视后开始对话,并在交谈中,不断查看对方的反应。如此反复,可以达到良好交流的效果。若对方持续移开眼睛,就应当考虑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例如,当某个人对说话者持有异议,或者心情不佳,对谈论话题不感兴趣,感到害羞拘谨,内心有所欺瞒的时候,都会拒绝注视交谈者。此时,为维持交谈,发言者应根据不同的情形,适当调整谈论的内容。
2.要规避注视中的强弱势表现
当两个人在交谈中,目光进行接触时,应当避免在注视中体现出强势和弱势的情绪。因为长时间紧紧注视别人的人,试图表达自己的优势地位。而相对弱势的一方会因为长时间的无语言交流而感到不安,从而移开视线。这也就是说,保持注视对方的姿势具有挑衅的意味。
不过,在职场上,你在对上级的看法不赞同时,为了不明确说出来,避免尴尬,久久地注视对方,能表达出自己持异议。当然,这种招数要“适可而止”,否则你将因屡次挑战老板的权威而砸了自己的饭碗。
3.要留心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注视
以中美两国的注视为例,美国人通常在公共场所,例如,街头、商店等不打算搭话的场所相遇时,他们会使用“礼貌的无视”。而在中国,这些场合下如果熟视无睹,毫无反应,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中国人通常会从很远的距离就注意对方,并寻找将讨论的话题。因为相互注视就意味着开通了了一个交流的频道。但往往美国人之间具有较严格的不成文规则,所以只要他们同他人的距离在2.4米左右,都会坚持“礼貌而正确的无视”。说白了,就是对方进入视线范围也不去“注视”和“凝视”。一方面是必须尊重别人的人格,另一方面也是不想侵害别人的私生活。
为此,要避免与陌生人目光相遇,最多不过“一触即离”。不过,这样做有时比较困难,比如遇到服装异样者、身体异常或有残障者,乃至貌似名人者,尤其如此。大人或许已设法偷看了几次,而对孩子却大多要教导:不能盯着看啊,那是不礼貌的!
在电梯中的行为是有意识采用“礼貌正确的无视”的典型范例。大多数人一进电梯,与他人照面,就立即面向梯门,也不相互交谈,或者望向天花板,或者看着地面,或者读着说明书,或者看着显示楼层号的电光板。偶尔,同乘者之一与自己的目光相遇时,则浮现出表示信赖和善意的微笑,进行两三秒种的相互注视。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较长久地看着对方,那么,不是表示非难或疑惑,就是表达想要搭话的欲望。
在美国的街头、机场、购物中心等处与他人偶遇且要擦肩而过时,有着严格的不成文规则,规范着目光的使用方法。若是大城市的白人,在接近对方到能够明确识别的距离(大约4.9~9.8米之间)时,就要“相互注视”。如果是陌生人,那么大体上仅瞥视一下即可;而如果是友人或熟人,那么不打招呼,就会伤害对方的感情。然而,若是大城市的黑人或小镇的居民,则没有友人和陌生人之别,有一律问候的倾向。
在日本和一些南美国家,如果长时间盯着对方的眼睛,将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考虑礼貌和各地区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前提下,应当根据主人谈话时的目光来进行同样的回馈,注视的时间既不要太长,也不要太短。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一下“注视”与“瞥视”之间的区别。
“注视”是心理上的积极行为,具有试图判断对象的意愿,目光的焦点明显涵盖了对象的所有部分。因此,“注视”与“观察”有近义关系。女性一旦向警察报告说“某人用他的眼睛剥掉我的衣服”,就是认为好色之徒的注视侵犯了自己的人格。
与此相对,“瞥视”是心理上的消极行为。例如,游泳池畔穿比基尼的姑娘们往往希望被小伙子们“瞥视”一下,如果未被所喜欢的小伙子“瞥视”一下,恐怕就会有“失落感”。但是,男性要是“注视”或“观察”她们,却是一种绝不允许的行为。因为按照社会的一般规范,男性遇到女性时,只能一次、两次,最多三次,短暂地“瞥视”,而不能长久地注视。
看,还是不看
关于视线接触与否,心理学上也得出了不少有趣的结论。
当我们在等公共汽车或站在影剧院卖票口排队买票时,多为背向后面的人,这种表现为人们所司空见惯,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往前进,也是为了避免同不相识的人视线相交。
但也有面对面者,这些人多为朋友、夫妻、亲人、恋人等。这些人会彼此默许自己的隐私权受到某种程度的侵犯,因此,他们偶尔会视线交错,便于相互言谈,心理沟通。综上所述,相识者彼此视线相交之际,即表示为有意进行心理沟通。
但若是这种情况发生在女人之间时,则具有不同的意义。因为,当女人不愿意把自己的内心体验传递给对方时,多半会产生凝视对方的行为。心理学家艾克斯·莱恩等人曾做过人们对视的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如果事先指示受测者“隐瞒真意”,在受测中,注视对方的比率,男人会降低,女人则反而提高。男人在未接到指示的情况下,其谈话时间内有66.8%的时间在注视对方;但得到指示后,却只有60.8%的时间在注视对方。至于女人方面,在接受指示之后,居然能提高到69%的时间在注视对方。因此,当在公开场所遇见女人注视自己过久的时候,不妨认为她可能心中隐藏着什么,要注意她言不由衷的真相。
对方是否在看着自己,亦即有无视线接触,说明对方是否对自己有好感或兴趣等。但是,如果对方不敢或是不肯直视你呢?那代表什么?
如果对方完全不看你,便是对你不感兴趣或无亲近感。想想看,当我们在路上行走时,发现陌生人一直盯着我们,必定会感到不安,甚至会觉得害怕。因为我们并不希望他们对自己感兴趣。
所以,不相识的人,彼此视线偶尔相交之后,便会立刻移开。这是由于人们觉得,一个人被别人看久了,会被看穿内心或被侵犯隐私权。
同样地,注视与移开视线也有其心理学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