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俞平伯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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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古槐梦遇(1)

《三槐序》《三槐》指作者所写以“槐”字命名的三组散文杂著,即《古槐梦遇》、《槐屋寻梦》以及《槐痕》。除《古槐梦遇》已出版单行本问世以外,其余两种均未结集出书,散见于报刊。请参阅《俞平伯全集》卷二(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又,此文先收入《古槐梦遇》,后收入《燕郊集》时做了修改。

舍下无愧(洋槐不算),而今三之。曰“古槐书屋”,自昔勿槐,今无书。屋固有之,然弃而不居者又五年,值归省,乍一顾其尘封耳。庭中有树,居其半,荫及门;而宜近远之见,本胡同人呼以“大山”,不知其为榆也,亦不知其为俞也。大树密阴,差堪享受,则知堂师之言尔。榆也,谓之槐,其理由是不说。长忆垂发读《左传》,至“不能辨菽麦故不可立”而为之一吓,直不暇替古人担忧,盖自己先不得了也。然则今日触槐而招笑,非独事理之宜,抑近谶矣。榆则有钱,槐有钱手?固未之前闻也。是辨菽麦难而辨槐榆易也,是不辨菽麦者不必不辨槐榆也,而竟若终不能辨,则其中乌得无天!又谁知畴昔之戏言,点点花飞在眼,而又过之耶!此譬如大英阿丽思小姐之本不想为媚步儿而忽然变为猪小儿也。“孤始愿不及此,虽及此,岂非天乎”,疑其兄平居之言而周子述之也。不然,记人之失也。且夫三槐者,高门积善之征也,小生不姓王,彼三榆出何典哉?大槐者梦邻也,曰“古榆梦遇”“榆屋梦寻”则不词矣。不典不词,其为世所哂将弥甚于今也,其为凡猥不又将下于此日万万也。与其为猪,无宁为媚步,此固不必伫待通人之教者也。何况伦敦之酒不曰榆痕,则吾人解嘲之具,且方兴而未有艾,绰绰乎其有容也,泛泛乎未有所止也,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已。且稍容与而序吾书。夫《三槐》个别之义既各有说矣,不书不槐不古之屋而师友同说之,彬矣郁矣,难复请矣,而《三槐》之所以为三槐者,唯虚耳,于是乎序。

二十三年除夕前三日

古槐梦遇(十四则)

《古槐梦遇》系(三槐》之—,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1月出版,内收随笔一百则。它写作于1931年9月至1934年间。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引起作者的极大愤慨,他欲指摘时世,又碍于社会现实的黑暗,故以梦名篇,委曲抒发愤世嫉俗之情。在一百则《古槐梦遇》,有总结历史经验的,有讲做人的气节的,有阐述文学观点的,有反对封建迷信、讽刺社会时弊的,等等。其最大特点是意在言外。

梦醒之间,偶有所遇,遇则记之,初不辨醒耶梦耶,异日追寻,恐自己且茫茫然也,留作灯谜看耳。

古槐者不必其地也,姑曰古槐耳。

革命党日少,侦缉队日多,后来所有的革命党都变为侦缉队了。可是革命党的文件呢,队中人语,“于我们大有用处。”

一九三一,九,二八。

一九

站起来是做人的时候,趴下去是做狗的时候,躺着是做诗的时候。

二O

《牡丹亭》是《诗经》的注脚。道德五千言至今不曾有此际遇。诀的传不传是一原因,虽然才不才也同样是真的。我一非老友,二非小徒,何得喝声道“”,蒙茶骗饭。这字不便移在纸上。阙疑则人己俱益,且属得体也。

二一

春分大雪后,寒严,终夜昏沉,窝中瑟缩,忽耳旁有轹釜声,怪之,醒而闻啼鸟。寒冷遮不住遮的路。

三O

以醒为梦,梦将不醒;以梦为醒,梦亦不醒。

三六短剧

一人来访,谈言款洽,良久始曰:“我想请赵先生作画。”“但我和赵先生不很熟。”“呀——我是说请先生作画。”“你方才不是说要请赵先生吗?”“我以为先生姓赵呢。”“我不姓赵。”默然久之。“那末,是张?”“王?”“李?”客三问,主人之首三摇。客大窘作欲溜状。主人曰:“慢着!你知道我姓什么?”“我倒不知道。”“那我也不知道。”——幕

四四

未有金圣叹,人不知有《西厢记》;有了“圣叹西厢”,人但知有金圣叹,不知《西厢》如故也。实并不知有金圣叹也。或问,如何而两知之?则曰读耳。读矣,犹不知,则又如何?则曰再读耳。再三读终不知,始告以于《荀子·劝学》篇中求之。再问是那一句?则曰,“与你说不得,你只是不知道中间的一个。”

四八

觉得有写出一大部绝丽的文章的把握,至少有如《红楼梦》,但是没有写。

六一

假如有一班学生,全体一致反对那教员,那教员还想用戒方去打其中任何一个学生的手心,你道准是不成吧,但我猜是准成。有戒方是一,每次只打一个是二。

七五

住北京近二十年。听人家在说北平好,自愧勿知,无已,曰路耳。路长得好,不平得也好,(臭油路多没意思)例如自舍中去西直门辄一小时,半是人力车拖得慢之功,一半是路实在远得可以。在这么长而不平的路上老是走,使人无奈得只好忍耐。胡同半芜,马路尽悲,其长与不平又相若。以外没有什么了,除非天清。方春多尘沙,而今年夏秋北京又多雨,据说把老家里的黄梅天整个搬了过来。照这样说,归而包锥只有一种好处。可不是吗?雨天的北京街道,那才真真叫做糟糕呢,恁想,叫我如何不忍耐。(此句套某博士,自注)

八O

史地我不懂得,也知道重要,老想把许多史地的书先是一本归一本拆开来。洗牌般搅匀了,重新装订好,然后一本一本的读下去。再把他们一起拆开,搅匀,重装,读之如前。这是多们有意思的事情,可惜我不研究史地。不知者将必以为幽默,由他,由他。

八七

知难。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故知难也。然而不如辨伪知之难。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不难矣。不知为知之,是不知也,知于是始难。伪者何?疑似之间,甚似而非也。然而犹不如辨伪知之方来者之难。夫物之成者,其去者也,多而勿多,辨之可,不辨亦可,辨得出是谓“所作已办”,辨不出只好算了。而彼方来之伪是新生之业,有无穷之多,辨之不得,不辨亦不得也,知终难矣。岂仅以有涯之生逐无涯之知哉,且直以有限之精神历无形影海之风波也。难也不难?若夫视行之难否,语出经传,词连党国,故不具论。

九二

文章之境有四焉。何谓四境?明清厚远。明斯清,清斯厚,厚斯远矣。再问,曰辞达谓之明,意纯谓之清,意胜辞曰厚,韵胜意曰远。出于何书?三问,不答。

一O一(后记)

得师友之手迹可谓遇矣,奈何饶舌?容毕一语可乎?《古槐梦遇》百之九十九出于伪造也,非遇亦非梦,伪在何处,读者审之。

一九三四年秋晚。

贤明的——聪明的父母

这是一个讲演的题目,去年在师大附中讲的。曾写出一段,再一看,满不是这么回事。就此丢开。这次所写仍不惬意,写写耳。除掉主要的论旨以外,与当时口说完全是两件事,这是自然的。

照例的引子,在第一次原稿上写着有的,现在只删剩一句:题目上只说父母如何,自己有了孩子,以父亲的资格说话也。卫道君子见谅呢,虽未必,总之妥当一点。

略释本题,对于子女,懂得怎样负必须负的责任的父母是谓贤明,不想负不必负的责任的是谓聪明,是一是二,善读者固一目了然矣,却照例“下回分解”。

先想一个问题,亲之于子(指未成年的子女)子之于亲,其关系是相同与否?至少有点儿不同的,可比作上下文,上文有决定下文的相当能力,下文则呼应上文而已。在此沿用旧称,尽亲之道是上文,曰慈;尽子之道是下文,曰孝。

慈是无条件的,全体的,强迫性的。何以故?第一,自己的事,只有自己负责才合适,是生理的冲动,环境的包围,是自由的意志,暂且都不管。总之,要想,你们若不负责,那么,负责的是已死的祖宗呢,未生的儿女呢,作证婚介绍的某博士某先生呢,拉皮条牵线的张家婶李家姆呢?我都想不通。第二,有负全责的必要与可能,我也想不出有什么担负不了的。决定人的一生,不外先天的遗传,后天的教育。遗传固然未必尽是父母的责任,却不会是父母以外的人的。教育之权半操诸师友,半属诸家庭,而选择师友的机会最初仍由父母主之。即教育以外的环境,他们亦未始没有选择的机会。第三,慈是一种公德,不但须对自己,自己的子女负责,还得对社会负责。留下一个不尴不尬的人在世上鬼混,其影响未必小于在马路上啐一口痰,或者“君子自重”的畸角上去小便。有秩序的社会应当强迫父母们严守这不可不守,对于种族生存有重大意义的公德。

这么看来,慈是很严肃的,决非随随便便溺爱之谓,而咱们这儿自来只教孝不教慈,只说父可以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却没有人懂得即使子不孝,父也不可不慈的道理;只说不孝而后不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却不知不慈然后不孝,天下更无不是的儿女,这不但是偏枯,而且是错误,不但是错误,而且是颠倒。

孝是不容易讲的,说得不巧,有被看作洪水猛兽的危险。孝与慈对照,孝是显明地不含社会的强迫性。举个老例,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弃天下如敝屣,孝之至矣;皋陶即使会罗织,决不能证舜有教唆的嫌疑。瞽瞍这个老头儿,无论成才不成才,总应当由更老的他老子娘去负责,舜即使圣得可以,孝得可观,也恕不再来负教育譬瞍的责任,他并没有这可能。商均倒是他该管的。依区区之见,舜家庭间的纠纷,不在乎父母弟弟的捣乱,却是儿子不挣气,以致锦绣江山,丈人传给他的,被仇人儿子生生抢走了,于舜可谓白璧微瑕。他也是只懂得孝不懂得慈的,和咱们一样。

社会的关系既如此,就孝的本身说,也不是无条件的,这似乎有点重要。我一向有个偏见,以为一切感情都是后天的,压根儿没有先天的感情。有一文叫做感情生于后天论,老想做,老做不成,这儿所谈便是一例。普通所谓孝的根据,就是父母儿女之间有所谓天性,这个天性是神秘的,与生俱生的,不可分析的。除掉传统的信念以外,谁也不能证明它的存在。我们与其依靠这混元一气的先天的天性,不如依靠寸积铢累的后天的感情来建立亲子的关系,更切实而妥帖。详细的话自然在那篇老做不出的文章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