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胡适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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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民国八年七月(1)

二、附录蓝志先先生“问题与主义”

本报三十一期,有我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篇文章。我的朋友知非先生,把他转载《国民公报》上,又在那报上发表了《问题与主义》一篇文章。知非先生的议论,很有许多地方可以补正我的原作。他那篇文章约有七千字,本报篇幅有限,不能全载,故略加删节,转录于此。所删去几段,如论人类的神秘性之类,大概都是不很紧要的材料,请作者原谅。(适)

近日《每周评论》上,有一篇胡君适之的文章,劝人少讲主义,多研究问题,说得非常痛辟。吾们舆论界,从这篇文章里,得的益处一定不少。但是中国今日的思想界,混沌已极,是个“扶得东来西又倒”的东西。胡君这篇议论,恐怕会得一个意想外的结果。况且他的议论里头,太注重了实际的问题,把主义学理那一面的效果抹杀了一大半,也有些因噎废食的毛病。现在记者且把自己的意见,分几层写出来,就正胡君,并质之一般舆论界。

现在请先一论问题的性质。

一,凡是构成一个问题,必定是社会生活上遇着了一种困难。这困难是从三种情形来的:(一)旧存的制度,和新有的理想冲突;(二)新变化的生活(外来的或自发的原因),和旧事物的冲突;(三)社会中有扰乱迫害的事实发生。因有这三种情形,问题的性质,便有理想和现实的区别。其解决的方法,也就不能一律并论了。

二,问题本因实际利害而起。但是在这不等质的社会,各部分的利害,常不一致。甲部分的问题,未必不是乙部分的问题,甚或互相冲突,各自构成相反的问题。故问题的范围常不相同,有世界的问题,有一民族的问题,有一地方的或一阶级的问题。问题愈广,理想的分子亦愈多;问题愈狭,现实的色彩亦愈甚:决不可以一概而论的。

三,问题之发生,固起于困难;但构成一种问题,非必由于客观的事实,而全赖主观的反省。有主观的反省,虽小事亦可成为问题;无主观的反省,即遇着极不合理的,或是极困难的事实,也未必能成为问题。譬如专制君主的毒害,在中国行了几千年,并没有人觉他不合理,拿来成一问题。及至最近数十年,西方的思想输入,人民有了比较,起了反省,即便成了极大的问题,产生出辛亥革命的大事件。又如东方的家族制度,奴隶劳动,在今日思想已经进步的时候,尚不能成为问题,若移到西方去,立刻便成了一种不可终日的问题了。可见构成问题的要素,全在这主观的反省。

问题的性质既是这样的复杂,那解决的方法当然不能简单一样。遇着局部的现实的经过反省,成了问题的时候,自然用不着主义学说来鼓吹,只要求具体的解决方法,便有结果。若是一种广泛的含有无数理想的分子的——即为尚未试验实行的方法,——问题,并且一般人民,对于他全无反省,尚不能成为问题的时候,恐怕具体的方法,也不过等于空谈,决没有什么效果可言的么!况且解决一种问题,全靠与这问题有关系的人自动的起来解决,方有效果可言。若是有关系的人无丝毫感觉这问题重要,即使人起来代劳,其效果不是零便是恶,是可断定的。故所以吾们要提出一种具体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必定先要鼓吹这问题的意义,以及理论上根据,引起了一般人的反省,使成了问题,才能采纳吾们的方法。否则问题尚不成,有什么方法可言呢?

通常提到问题两个字,一定把他当作具体的性质看;其实不尽然。哲学科学上的且不提,即如与吾们实际生活有关系的问题,抽象性质也很多。……从他根本的方面着眼,即成了抽象性的问题,从他实行的方面着眼,便成了具体性的问题。……

像吾上文第一项所举的旧制度和新理想的冲突问题:这种问题,大概通常称为革命的问题(广义的)。初起的时候,一定是在那是非善恶的方面争,即标示的改革方法,也决不是什么具体方法,一定是一种趋向的标准(这种标示,与其说是方法,毋宁说是目标)。譬如法国大革命时候所标示的自由,平等,和中国辛亥革命所标示排满,算是具体的方法呢,还是理想的目标呢?这可以不言而知的。故凡是革命的问题,一定从许多要求中,抽出几点共通性,加上理想的色彩,成一种抽象性的问题,才能发生效力。若是胪列许多具体方法,即就变成一种条陈,连问题都不成,如何能做一般的进行方针呢?于此可见问题不限于具体性,而抽象性的问题,更重要的了。

像吾上文第二项所举的例,凡是一阶级一地方的实际利害,自然是具体问题居多。但是涉于事物制度起源的问题,那就变成抽象了。譬如选举权及自治权的问题,在起初的时候,决不是他内容如何的问题,一定是正当不正当及权利义务的理论问题。何况是一阶级以及他阶级,一地方以及他地方?若不是抽出共通点来作进行的标准,那人力车夫的利害问题,如何能算小学教员的问题;小学教员的问题,又如何能算是女工的问题。其中能一致的地方,自然是抽象的结果了。“去其特别点而取其共通点”。若如民族的世界的问题,因他范围之广,那抽象性是自然越发增大的了。故问题的范围愈大,那抽象性亦愈增加。于此更可见抽象性问题的重要了。

像吾上文所举第三项的例,人类主观的反省,固多起于实际苦痛的压迫。但是人有一种习惯性,他的性质异常固定,可以使人麻木不仁。任你如何活动的物事,一成习惯,便如生铁铸成,决不能动他秋毫。古今无量数的人,为苦痛压迫的牺牲,因为这习惯的桎梏,宛转就死,尚不知其所以然,并没有人把他提出来做个问题。必定等到有少数天才有识的人,把他提作问题,加以种种理论上的鼓吹,然后才成一个共通的问题。故抽象问题,常在具体问题之先,到了第二步才变成具体的性质的。

从这三点看起来,问题不限于具体,抽象性的更为重要;而当问题初起之时,一定先为抽象性,后才变成具体性的。照此讲法,主义学说,如何可以说是不重要,而一笔抹杀呢?吾且再把主义学说的性质论一论。

主义是什么呢?胡君说,从一种救时的具体主张,因为传播的缘故,才变成一种抽象的主义(简略胡君原语)。这话果然不错。但是有许多主义,他的重要部分,并不在从具体主张变成抽象名词,却在那未来的理想,世间有许多极有力量的主义,在他发生的时候,即为一种理想,并不是什么具体方法,信仰这主义的,也只是信仰他的理想,并不考究他的实行方法。即如从具体方法变成主义的,也决不是单依着抽象方法便能构成,尚须经过理想的洗练炮制,改造成的。故理想乃主义的最要部分。一种主张能成主义与否,也全靠这点。

主义是多数人共同行动的标准,或是对于某种问题的进行趋向或是态度,一种主张能成为标准趋向态度,与具体的方法却成反比例(因为愈具体,各部分利害愈不一致),全看他所含抱的理想的强弱。设个比方: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航海的人,照着他进行罢了。至于航海的方法,以及器具,却是另一件事,与他无必然的关系。故主义是一件事,实行的方法又是一件事,其间虽有联属的关系,却不是必然不可分离的。一个主义,可以有种种的实行方法,甚至可以互相冲突,绝不相容。各种的实行方法,也都是按着各部分人的利害必要,各各不同。因为方法与主义,不过是目标与路径的关系;向着这目标走,果然是一定不变;至于从哪一条路走,路中所遇事物何如,行路中间所起的事变何如,与这目标并无必然的关系。换一句话讲,主义并不一定含着实行的方法,那实行的方法,也并不是一定要从主义中推演出来的。故所以同一主义,在甲地成了某种现象,在乙地又成一种现象。乃同在一地,信奉同一主义的人,因实行方法的不同,变成种种极不相容的党派。这种例证,古今不知多少,亦不用再举的了。

胡君说,主义的弱点和危险,都在这抽象一点上:这话也不尽然。吾上文已经说过,范围愈广,他的抽象性亦愈大。因为抽象性大,涵盖力可以增大。涵盖力大,皈依的人数自然愈增多。

自来宗教上,道德上,政治上,主义能鼓动一世,发生极大效力,都因为他能涵盖一切,做各部分人的共同趋向的缘故。若愈近具体,则必切合一部分的利害。他的发动的力量,顶大也只限于一部分的,如何能鼓动各部分的人呢?故往往有一种主义,在主义进行的时候,效力非常之大,各部分的团结也非常坚强;一到具体问题的时候,主张纷歧,立刻成一种扰攘的现象。像那法国大革命,中国辛亥的革命,以及今日的俄、德革命,都是极好的一个例。他们当初所以能成功,都因为共同奉着一个抽象主义。若是起初就拿具体的方法来进行,恐怕在革命前,便已互相冲突纷乱扰攘,早为旧势力所扑灭,还能等到革命后来纷扰么?

胡君说主义有危险。依吾的意见,主义的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所谓危险,都在贯彻主义的实行方法。何以故呢?因为凡是主义,必定含着一种未来的理想。在尚未实现的时候,如何能判定他危险不危险呢?若指他试验中间所发生的种种恶现象而言,则凡属试验的事物,必须经过种种错误,才能成功,——所谓错误,也只方法上的错误,——不独主义为然。况且主义不过是一种标准趋向态度,并非实行方法。在同一主义之下,可以有种种不同或是相反的方法。危险不危险,全看选择的精确不精确。择术不精,才有危险。如何能怪及主义呢?譬如罗盘针虽是航海的趋向标准;但同一方向的海路,本不只一条,海中间所有的危险,也不只一途;你自测量不精,走错了路,如何能怪及罗盘针指示的方向不对呢?故说主义危险,实是因果倒置。……

照吾以上说法,问题与主义,并不是相反而不能并立的东西。现在且把问题主义方法三种相连的关系,归结到下列五点。

(一)一种问题的实行方法,本有种种条款,有重要的,有不重要的,有联属的,有矛盾的。若无一贯的精神把他整齐贯串,如何能实行有效呢?这种一贯的精神,就是主义。故说主义是方法的标准趋向和态度。

(二)问题愈大,性质愈复杂。一个问题,往往含有无数相反的可能性。其中自有最重要而为问题的中心一点。这最重要而为中心一点,在问题自身,原为解决方法的标准,抽象出来,推行到他部分或是他种问题去,即是主义。

(三)问题的抽象性,涵盖性,很有与主义相类的地方。往往同一事件,从受动这方面去看,是个问题,从能动这方面去看,就是主义。换一句话讲,问题有一贯的中心,是问题之中有主义;主义常待研究解决,是主义之中有问题:二者自不能截然区别的。

(四)社会的环境不同,主义和问题的关系,也就不能一样。在文化运动进步不息的社会,主义常由问题而产生。因为在这种社会,一切事物,都属能动性,常跟时代前进。偶有那不进的事物,立刻便引起一般人的注意,成为问题。有问题,便发生各种运动。从这运动中,便产生了若干主义,拿来做解决方法的实行标准。若是在那文化不进步的社会,一切事物,都成了固定性的习惯,则新问题的发生,须待主义的鼓吹成功,才能引入注意。因为这种社会,问题的发生,极不容易。非有一种强有力的主义鼓吹成熟,征服了旧习惯,则无论何种事物,都有一个天经地义的因袭势力支配在那里。有敢挟丝毫疑义的人,便是大逆不道。如何能拿来当一个问题,去讲求解决方法呢?故在不进步的社会,问题是全靠主义造成的。

(五)不论何种社会,凡是进到何种程度,文化必定渐渐化为固定性,发生停滞的现象。故必常常有少数天才有识的人,起来鼓吹新理想,促进社会的文化;这种新理想,在一般人渐渐首肯之时,即成为主义。由此主义,发生种种问题,试验又试验,常悬为未来的进行方针。而在旧习惯所支配的社会,自身不能发生新理想,则往往由他国输入富于新理想的主义,开拓出一个改革的基础来。

以上五点,即是吾上文所说的结论。胡君对于主义,于吾上文所说外,尚抱有几个疑点。现请就这几点上讨论。

(一)空谈主义是很容易的事,解决问题是很难的事。难易本来是比较的话,没有绝对的标准。……譬如主义,读一二小册子,便可乱谈,看起来似乎很易。但是要把一种主义的内容和意义,明白得十分透彻,鼓吹到社会上去,使社会的若干部分,成为信徒,发生主义的运动,这事恐怕就很难。又如解决实际问题,往往费尽力量,不得一个圆满的结果,看起来似乎很难。但若不问结果,只要糊里糊涂了结,那了结的方法,正容易呢!可见主义的易,不易在主义本身,而在随便乱谈;问题的难,不难在解决方法,而难在解决后的好结果。再进一步言:解决的结果何以有好坏,好结果何以很难,这不可不有一判别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一种主义……胡君不说应当从主义上做工夫,却教吾们去想实际解决的方法,那自然是难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