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一届国务院的正式建立
一、周恩来与第一届国务院组织机构的设置
1954年9月以周恩来为总理的国务院成立后,依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对政务院所属的机构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变动。同年10月15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作《国务院的组织和工作问题》的报告时阐明,国务院是在原政务院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根据力求精简的原则,部委级机构有增有减。10月31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务院办公机构的设立问题,他指出:“国务院机构的设置,是根据五条原则:一是加强各部,重点放在部;二是集中领导,大事集中到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三是分头管理;四是避免重复,非绝对必要的不设;第五是办公手续以简洁为好,不要公文来往太多。政府工作,要集中领导,分工负责,总理、各个办公室都要分工”。
根据上述原则,同时为全力以赴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周恩来在组建第一届国务院时新增了一些管理现代工业的部级机构。当时重工业建设的重点是冶金工业和机械工业。由此,国务院加大了相关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专门设立了建筑工程部、地方工业部、地质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并新设了高等教育部来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此外,还新设了粮食部、商业部。取消了人事部、法制委员会、出版总署等部级机构。
第一届国务院共设立了如下35个部级机构:内务部、外交部、国防部(新设)、公安部、司法部、监察部(由原人民监察委员会改称)、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新设)、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地质部、建筑工程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地方工业部(新设)、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需要,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若干直属机构;还可按照需要设立若干办公机构。1954年11月上旬周恩来对国务院的机构做了进一步调整,国务院发出《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原政务院所属的4个委员会,在国务院内设立了政法、文教、重工业、轻工业、财金贸、交通、农林水、国家资本主义等8个办公室,协助国务院总理分掌所属各部门的工作,归口管理国务院所属各部委机构和直属机构。新设的国务院8个办公室的各自职责为:
第一办公室:负责掌管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监察部等政府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第二办公室:负责掌管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等文教系统各部门工作。
第三办公室:负责掌管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地质部、建筑工程部等重工业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第四办公室:负责掌管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地方工业部、劳动部、中央手工业管理局等轻工业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第五办公室:负责掌管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财金贸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办公室:负责掌管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交通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第七办公室:负责掌管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中央气象局等农林水利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办公室:负责掌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并负责掌管中央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周恩来在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特别强调:各办公室是代国务院办事,因此应做到:第一要代国务院统筹全局。第二是各部协作。凡牵涉几个部的,由重点部门主持,直接找有关部门商量解决;必须由办公室主持的,要提到办公室;涉及两个办的,重点在哪一办,即由哪一办解决;重点办解决不了,必须要国务院全面解决的,那就要提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解决。第三是督促检查。第四是请示报告。第五是办公手续以简捷为好,不要公文来往太多。政府工作,要集中领导,分工负责,总理、各个办公室都要分工。
关于第一届国务院的组织机构,周恩来还思考增设20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并将设立国务院秘书厅。按照周恩来的设计,原国务院所属政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结束,分别移交到新成立的国务院各办公室;原人民监察委员会已改为监察部,其工作移交监察部;原政务院人事部,改为国务院人事局;原政务院法制委员会结束工作,以其机构为基础组成国务院法制局;原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移交给教育部;原出版总署的工作移交给文化部;原政务院所属中国科学院,不再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但工作仍受国务院指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受国务院指导。
同年11月25日,周恩来提请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在国务院内设立了20个直属机构,进一步细化了中央政府的行政职能。国务院新设立的20个直属机构是:国家统计局、国家计量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央气象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对外文化联络局、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法制局(原政务院所属法制委员会)、国务院人事局、国家档案局、中央机要交通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专家工作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总理办公室。
经过上述调整,到1954年底,国务院设立部委机构35个,直属机构20个,办公机构8个以及秘书厅共64个部门。与1953年的政务院相比,机构净增24个,增加幅度为52%,经济管理部门增加了14个,增长66%。这时的国务院机构与1949年政务院刚成立时相比,更是增长了一倍以上。这是中央行政机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膨胀。关于第一届国务院内各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
二、对第一届国务院部级以上干部选用的评析
在设计和筹建第一届国务院内部机构的同时,周恩来精心完成了各部门的人事安排。1954年10月15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第1次全体会议。他在会上提出,由罗瑞卿、林枫、薄一波、贾拓夫、李先念、王首道、邓子恢、李维汉分任国务院第1到第8办公室的主任,协助总理领导有关部门的工作。他还提出8个办公室要按照工作量安排人。国务院机构要精干,要把能力强的人更多地放到部委中去,这样可以减少国务院的日常事务、文件往来和文牍主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均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名。相较于1949年政务院的人选,周恩来在1954年国务院的人事安排上较多选用了中共党员,而对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的任用有所减少。第一届国务院的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为:
内务部部长:谢觉哉
外交部部长:周恩来
国防部部长:彭德怀
公安部部长:罗瑞卿
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
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薄一波
司法部部长:史良
监察部部长:钱瑛
财政部部长:李先念
粮食部部长:章乃器
商业部部长:曾山
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
地质部部长:李四光
建筑工程部部长:刘秀峰
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
重工业部部长:王鹤寿
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黄敬
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赵尔陆
纺织工业部部长:蒋光鼐
轻工业部部长:贾拓夫
地方工业部部长:沙千里
铁道部部长:滕代远
交通部部长:章伯钧
邮电部部长:朱学范
农业部部长:廖鲁言
林业部部长:梁希
水利部部长:傅作义
劳动部部长:马文瑞
文化部部长:沈雁冰
高等教育部部长:杨秀峰
教育部部长:张奚若
卫生部部长:李德全
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贺龙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乌兰夫
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何香凝
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
新成立的国务院各部委与1949年政务院成立时相比,出现人事变动的部委有:
财政部部长由李先念代替薄一波;重工业部部长由王鹤寿代替何长工(何长工于1952年被任命为地质部副部长);轻工业部部长由贾拓夫代替着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农业部部长由廖鲁言代替李书城;教育部部长由张奚若代替马叙伦;劳工部部长由马文瑞代替李立三;监察部部长由钱瑛代替此前的监察委员会主任着名民主人士谭平山。
在1954年组成的第一届国务院中,10位副总理皆为共产党员。35位正部级干部中大部分是共产党员,党外民主人士仅有:司法部史良、粮食部章乃器、地质部李四光、纺织工业部蒋光鼐、交通部章伯钧、邮电部朱学范、林业部梁希、水利部傅作义、地方工业部部长沙千里,教育部长张奚若、文化部沈雁冰、卫生部李德全、华侨委员会何香凝等13人,非共产党员在正部长中所占的比例大大低于政务院时期。造成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核心地位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从政治、经济、法律、思想等不同角度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