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英国伦敦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货车撞倒了一个女子,那女子当场死亡。
因为事故发生在深夜,没有找到旁证。当货车司机被带到交通事故组查问时,他身上还有一股酒气,显然是酒后驾车导致车祸,这类事故按法律要被重判。但是司机却辩解道:“我根本没有喝酒,只是去酒吧找过一个朋友,他当时喝醉了,把酒洒了我一脸一身。我开车时神智保证是清醒的,我看见那女子横过马路,从很远我就鸣笛让她躲开,可是她好像没反应。等后来我刹车时,已经晚了。对这场意外事故我当然有责任,也感到很遗憾,但死者也是有责任的。”
警官最初半信半疑,直至法医交给他验尸报告,他才说:“这的确只是一场意外事故。”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警官相信这个司机并非醉酒驾车呢?
因为那个女子又聋又瞎,根本听不到汽车鸣笛的声音,而她手中又没有拿标志盲人的手杖,所以才发生了这场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