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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庭法律常识(1)

家庭是青少年最重要的生活环境,也是对青少年成长影响最大的地方。或许是由于太熟悉,家庭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往往不太受大家的关注,其实其中各种各样的关系往往涉及到好多法律问题,由于青少年对法律的陌生,导致在面对侵权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下面就让我们看下青少年在家庭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未成年人与被抚养权

1.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推卸。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必须抚养子女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对于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父母则不再承担抚养的义务。而对于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还在上学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的义务。

2.父母双亡,孩子谁来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虽然没有死亡,但是因为经济困难、身体有病等原因,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那么,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兄、姐如果有抚养能力,就有义务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弟、妹。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身体健康状况较好,并且也有经济能力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则他们也有抚养的义务。未成年人可以要求他们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吗?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歧视和危害非婚生子女。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而受到影响。不直接与非婚生子女一起生活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教育费。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家庭虐待与遗弃

1.未成年人被父母虐待遗弃,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甚至虐待子女的,应当依情节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

第一种情况:父母只是一般地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必要时可以到法院去和父母打官司。

第二种情况:父母遗弃、虐待未成年子女,但情节不是很恶劣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父母进行处罚。但公安机关不能主动介入,必须由受虐待的未成年子女提出请求。

第三种情况: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如未成年人因为被父母遗弃而自杀,父母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屡教不改等,则构成遗弃罪;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注意的是,虐待罪必须是未成年子女告发父母时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能主动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如果父母虐待子女导致未成年子女重伤或者死亡的,其刑事责任将会加重。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刑法》第26l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遇到家庭暴力,青少年该如何求助

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受着我国传统的道德思想的束缚,认为父母打孩子,管教孩子是天经地义,并且人们在邻居或朋友中有打骂孩子的情况出现时,都会认为那是别人的家事,一般不会出手劝阻或帮助,其实这样往往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升级。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因此,青少年在面对家庭暴力的时候,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与财产

1.未成年人可以接受馈赠并视为个人财产吗?

接受别人的馈赠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不会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不论是多大年龄的未成年人,都可以自己接受别人的赠与,而不需经过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只要赠送的财物交给了未成年人,赠与就已经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赠与人或者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要求未成年人返还赠送的财物。未成年人接受的奖励、报酬也是一样,任何人都不可以要求未成年人退还。

未成年人享有和成年人同样的权利,可以拥有个人财产。只要赠与人是想把其财物赠送给未成年人个人,而不是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家庭,则该财物就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父母或者其他人都不能将赠送的财物收归自己所有。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条

2.未成年人购买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

1O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购买一些和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东西,如学习用品、零食之类价格不高、平时又需要的东西,购买贵重的物品必须征得父母同意。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必须由他们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进行民事活动,因此,购买贵重物品只能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购买。

同样,未成年人也不可以未经父母同意,就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出售或赠送他人。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但在实践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给子女的零花钱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的生活消费也越来越高。有些未成年人购买的东西的价格即使对于成年人来说也是比较昂贵的,但是对他们来说却很平常。因此,什么是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符的“贵重”物品,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父母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如果是他人造成了未成年人财产的损失、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被侵害人伸张权利,并在必要的时候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的财产恢复原状或者得到赔偿。

如果是父母造成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损失,同样要承担责任。虽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利替未成年人保管其财产,但是,财产毕竟是未成年人的,而非监护人所有。这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损坏了未成年人的财物的,则应该进行赔偿。第二种情况,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故意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失的,则除了要进行赔偿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

未成年人可以自己接受他人的馈赠,但任何人都不可以要求未成年人退还馈赠财物。未成年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处分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未成年人使用其财产超过其行为能力范围的,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4.未成年人损失他人财产,父母需要赔偿吗?可以用子女的财产来赔偿吗?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应该随时照顾管理其生活,并防止其作出可能损坏他人财产或者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如果因为未成年人的过错造成了他人的损害,父母有责任进行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别人赠送的钱,那么,父母就可以用未成年人的钱来支付赔偿的费用;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进行赔偿的,那么,父母就应当用自己的钱来赔偿。

但如果是单位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以及民政部门,那么,即使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他人也不能要求这些单位进行赔偿,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九条

未成年人与侵权担责

1.未成年人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需要对之前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吗?

未成年人在实施损坏他人财产或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时还不到18周岁,但在受害人到法院告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的时候,未成年人已经满18周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就由未成年人来赔偿;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则仍然由其原来的监护人来赔偿。监护人不可以以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而拒绝赔偿。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一条

2.监护人不明确时,应由谁来赔偿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未成年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需要由监护人进行赔偿,但没有办法确定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有监护资格的人又互相推脱,谁也不肯进行赔偿的,就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九条

3.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应由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经济能力不够、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为未与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绝进行赔偿。

参考法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八条

4.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教唆或者帮助10周岁以下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行为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全部赔偿。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行为的,则应当和未成年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

未成年人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以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赔偿;未成年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够的,监护人需要进行适当的赔偿。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八条

5.孩子偷家里钱买东西,该怎么处理

孩子偷偷拿家里的钱,家长一定要及时进行阻止,并进行教育,不要认为只是偷拿十几、二十元零钱,没什么大关系。当孩子偷拿家里的钱购买贵重物品时,家长又该如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