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洛川县军事志(公元前406年—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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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民众武装(4)

3.调整改革阶段1981~1985年,根据总参谋部和延安军分区的指示精神,对民兵的训练对象、规模、人数、时间、内容、方法等做了较大压缩和调整改革。训练对象由原来以步兵分队为主,转向以专业技术分队为主;训练人数由7000余人减少到4000人。训练时间由过去的每个周期60~80天缩短为30天;把四年一个周期改为两年一个周期;训练内容精简了难度大、要求高、不切实际的课目,主要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训练;训练方法改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为以乡镇、厂矿单位集中训练。1981年10月,针对未来反侵略战争和洛川实际,在城关镇进行了15天的民兵游击战训练试点,突出实兵演练,主要进行了袭击敌油料堆积所的战斗训练。1987年,民兵军事训练又进一步做了改革调整,全县民兵减少到2600人,根据训练对象将民兵训练时间也做了较大的调整。

通过不断调整,民兵军事训练更加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新要求,1990年以后,民兵的军事训练完全步入基础化、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新阶段。

(二)教练员队伍

1970年以前,洛川县民兵军事训练,由于训练课目比较简单,没有建立专门的教练员队伍。一般在训练前,临时挑选一些复员、退伍军人或民兵骨干,经过短期培训,尔后担任教练员。“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时期的民兵训练,则以能者为师,开展群众性的互教互学活动。

1970年以后,民兵的武器装备有了一定的发展,洛川县相继建立高炮、通信、工兵等多支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训练难度加大,必须培养一批相关的专业技术训练能力强的骨干才能承担教学任务。从1973年起,洛川县人武部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要求,狠抓了专业技术兵教练员队伍的培养。一是邀请部队操作能手传教;二是挑选军事基础好、有较高文化程度、有一定组织能力,适合担任教练员的退伍军人或基干民兵,送省军区和军分区教导大队培训;三是加强对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的培训,使其达到“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组织训练)要求。1995年1月,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刘继文被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

1996年以后,随着民兵军事训练的改革调整,训练人数的大量压缩和基干民兵集中在县民兵训练基地进行,教练员的培训提高以县、乡人武部干部为主,由延安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分别组织集训。同时,随着医疗救护、管线维护等这些新型民兵专业技术的建立,县人武部积极从这些专业技术分队中挖掘和培养人才作为教练员,努力提高这些新型分队的训练质量。

(三)训练经费和民兵训练补贴

洛川县的民兵训练经费主要由省、县两级财政给县人武部的民兵事业费中支出,根据年度情况不同有多有少,约占整个民兵事业费的60%左右。主要用于购置民兵训练用的教材、教学用具和教学设备等。

参训民兵的误工报酬,1980年以前,按照“正常出勤”对待,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照记工分、照常评奖”。1980年以后,洛川县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民兵参训的误工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经费,给参训民兵按照同等劳力的收入进行补贴。群众每人每年负担的民兵训练费在0.20元至1元不等。1988年洛川县民兵训练基地建成,基地账户单设,收入用于民兵训练报酬补充。筹集的经费做到归口划拨,专款专用,财政部门监管。根据总参动员部《关于下拨2002年农村民兵训练费问题的通知》等有关精神,从2002年起,洛川县农村民兵训练补助经费改由中央财政统一拨付。

(四)民兵训练基地建设

1988年5月,洛川县人武部将新城区临街的旧办公楼改为民兵训练基地,共20间400余平方米,为民兵军事训练提供了食宿条件。到1990年,第八章民众武装203民兵训练基地已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有房屋30间,其中民兵宿舍16间,教室5间,库房2间,伙房5间,资料室2间,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有训练场地1个,电教器材配备了电视机和放像机;一次能容纳200人同时训练。1995年县人武部又投资16万元在安民训练基地新修了16间营房,教学体系完备,配齐了桌椅、床板、烤火设施,基本达到了“四能”、“八有”的规范和标准。

五、民兵武器装备

(一)发展历程

1955年以前,全县民兵武器只有156件,除极少数轻机枪,多是步枪,且口径不一,型号复杂,命中率低,故有“三八大盖”“老套筒”之称。从1956年开始,部队武器装备进行更新换代,换装下来的武器不断补充给民兵,1959年增加到枪支407支,迫击炮4门,弹药8071发。到1962年底,全县有各种炮3门,轻重机枪22挺,步马枪327支,弹药1707发。1969年,民兵训练中有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半自动步枪、迫击炮。1973年后,民兵的武器装备不仅在数量上有了增加,而且质量也有较大提高。武器品种结构发生了变化,打坦克、打飞机的武器在民兵手中出现。

1975年8月,陕西省军区在富县召开民兵武器装备配发试点会后,洛川民兵按“五五”期间民兵装备发展规划配备武器。民兵武器装备配发原则是:必须配发在真正可靠的工人、贫下中农和积极分子手中,每件武器选配2~3套人员。掌握武器的民兵必须由党支部严格审查,经人民公社、厂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批准,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召开民兵大会,举行授枪仪式。民兵通讯器材、单兵火箭、四○火箭筒、反坦克地雷、爆破筒等武器、器材,分别存放县或公社,集中保管。

1984年,全县民兵旧式武器逐步淘汰。1986年,专业技术兵的武器开始从无到有,从不配套到逐步配套。民兵武器不仅全部换装成国产新式武器,而且数量也有大幅度增加。1997年,县人武部加强了民兵应急分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购置了120套盾牌、钢盔、警棍、迷彩服及通讯工具。1997~2005年,民兵武器装备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国防建设的需要。

(二)武器管理

1972年前,洛川县民兵的枪械均由个人保管。随着武器装备更新和数量的增大,武器管理方法得到逐步完善。1973~1975年,民兵武器由大队民兵连统一保管。1980~1985年,民兵武器由乡镇统一保管。1986年以后,由县人民武装部集中保管,使武器管理达到便于训练、利于备战、确保安全的目的。1984年、1991年,洛川县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库分别被延安军分区和中共延安地区人民武装委员会表彰为“红旗武器库”。

(三)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

1975年前,县民兵武器数量少,配发给民兵之后剩余不多,加之库房紧张,故将部分武器存放在物资库中。

1976年后,县人武部征用后子头人民公社安民大队西北一块9.5亩空地,修建了县民兵武器库房1座,瓦房5间,根据武器弹药分开存放的原则设置了库室。1985年,各乡镇民兵武器装备移交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