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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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连锁企业员工劳动关系管理(2)

8.3.1 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含义和范围

1.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含义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等方面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2.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范围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非常重要。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有两个衡量标准:一看是否是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二看是否属于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8.3.2 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

1.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在处理争议案件时,要以法律为准绳,并遵循有关法定程序。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对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要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裁决。遵循有关法定程序,就是要求对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要严格按照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开始、进行和终结都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应该享受的请求解决争议、举证、辩解、陈述和要求回避等有关程序法的权利要给予平等的保护。

(2)公正和平等原则。公正和平等原则是指在连锁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应当公正、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不得偏向任何一方。尽管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在企业劳动关系的实际运作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前者处于领导者、支配者的地位,后者处于被领导者、被支配者的地位,而一旦企业劳动争议形成,并进入处理程序阶段,两者便是平等的争议主体,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公正和平等原则要求企业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关规定以上的特权。

(3)调解原则。调解原则是指调解这种手段贯穿于企业劳动争议第三方参与处理的全过程。不仅企业调解委员会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中的全部工作是调解工作,而且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中也要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才会行使裁决或判决。同时,即使是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和法院的判决也要以调解的态度强制执行,否则其法律效力的发挥也会大打折扣。

(4)及时处理原则。及时处理原则是指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在处理争议案件时,要在法律和有关规定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对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和结案,无论是调解、仲裁还是诉讼,都不得违背在时限方面的要求,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调解不力,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不要影响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要及时裁决,不得超过法定的处理时限;法院的处理也是这样,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要及时判决。总之,及时处理原则就是要使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2.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连锁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一般为:首先是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不成提请劳动争议的仲裁,仲裁不能解决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解决。

(1)调解。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所作的调解活动。调解委员会所作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规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企业劳动争议的协议。

目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于企业内,由企业的员工代表、行政代表和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主任由各成员共同推举,委员会的工作受员工代表大会的领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必须有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另一方表示愿意接受,才能进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接受调解,或者调解达不成协议,只能交付仲裁。

实施调解的结果有两种: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记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建议争议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以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具有程序简易、费用低廉、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和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等优点。而且,由于调解协议完全出自双方自愿,一般都能严格执行。但是,由于调解完全依靠当事人的自愿,难以保证所有劳动争议都得到解决。因此,除了这种方式以外,还必须有更加具有权威的解决办法。

小资料8-1 连锁KTV劳动争议的管理

连锁KTV的人事部一般在总部,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很难得到及时的处理,但是可以依据相应的连锁KTV劳动争议的管理制度来协调解决一些事情,不管是领导还是员工都应该仔细学习连锁KTV对于劳动争议的管理制度。

连锁KTV劳动争议的种类包括:因履行、解除、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违纪员工和员工辞退、自动离店发生的争议;在执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的劳动法律、法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如果以上类型的争议发生在连锁KTV,管理者应当如何应对?

首先,连锁KTV人力资源部应充分认清劳动争议的特点,即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一方为员工,另一当事人为KTV;劳动争议应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内的争议。

其次,连锁KTV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兼职的员工代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立在KTV工会。KTV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经常检查督促内部执行《劳动法》和《员工手册》的情况。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检查和监督工作。

最后,调解委员会应采取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式,以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为基础,充分发挥在连锁KTV内部对人、对事熟悉,对问题了解的特点,根据《劳动法》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有效,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并由双方签字记录在案。

深圳酷党KTV作为深圳最强大的连锁KTV机构,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劳动纠纷的,因为酷党人事部管理制度明确,在就职前会和就业者谈清楚一切事情。

(2)仲裁。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其中包括对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对争议的调解、裁决等一系列活动或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机关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主管部门代表组成,三方代表应当人数相等,并且总数必须是单数,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为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动争议双方来说是第三者,它的决定无须经双方同意,并具有法律强制力,因而仲裁是比调解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法。按规定,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不愿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时,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先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应及时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会议,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仲裁决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既不起诉也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与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相比,企业劳动争议的仲裁具有这样一些明显的特点:仲裁申请可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而不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或者不必在双方当事人首肯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机构的仲裁调解或仲裁裁决依法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仲裁机构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必须做出最终裁决。

劳动仲裁是世界各国解决劳动争议较普遍的方法,其基本精神是由一个中立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做出评判。仲裁和调解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其更具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从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来看,仲裁活动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质,也有一定的群众性质,不是纯粹的司法活动。根据司法最终解决的法制原则,劳动争议的最终解决只能依靠国家司法机关,这也是许多国家所普遍遵循的原则。因此,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还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

小知识8-3 劳动仲裁的时限规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员工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于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申请仲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可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之内提起追诉。超过规定期限,仲裁机构不再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一般为7天)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要及时通知申请人和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3)审判。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及判决。法院审判劳动争议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处理形式严肃性与权威性及其法律效力。但审判毕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阶段,由于有调解和仲裁程序在前,所以,真正通过审判解决的劳动争议并不多。

与企业劳动争议的仲裁相比,企业劳动争议的法律诉讼具有这样一些鲜明的特点:法律诉讼是在法院进行的,法院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过程中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法律诉讼程序相对较为复杂,各种证据和材料的准备相对较为严密;法院的调解或判决具有最终解决争议的效力,可以由自己对争议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

8.4 连锁企业员工民主管理

8.4.1 连锁企业员工民主管理形式

员工民主管理是指员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在我国,员工民主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工会、企务公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以及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等。在上述几种形式中,企务公开是前提和基础,员工如果对企业的相关事务都不知情,则参与民主管理就无从谈起。企务公开也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必备内容,它与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企务公开是指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员工切身利益、干部廉洁自律等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向员工公开。实行企务公开,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切实加强员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效地调动员工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凝聚广大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公司制企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必要途径。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都对这项制度作了明文规定。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和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可以把国家劳动法规确定的各个单项的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者的其他合法权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化,并综合起来加以规范,从整体上实现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维护。

小知识8-4 集体合同

所谓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8.4.2 连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连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主要任务

连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贯彻实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

2.连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权利

根据相关法规对职工代表大会权利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共拥有以下5项基本权利。

(1)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5)选举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企业决策层领导,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连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1)代表产生。基层单位职工代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法定程序直接选举产生。基层单位领导代表一般为总代表的1/5。代表选举一般两年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2)工作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由选举产生,其中企业领导人数不超过一半。职工代表大会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审议代表们的提案,检查监督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执行和提案处理的情况。

(3)民主集中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常是两年一届,每年两次以上会议,每次需要2/3以上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选举必须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才能生效。

8.4.3 连锁企业工会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1.连锁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连锁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4个方面: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支持企业经营管理;教育职工提高思想觉悟和劳动素质。

2.连锁企业工会的主要职权

连锁企业工会的主要职权有: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渠道,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和监督劳动合同;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监督企业劳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3.连锁企业工会组织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连锁企业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连锁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小资料8-2 杭州市首家央企跨省连锁企业基层联合工会成立

在江干区总工会的指导下,2011年7月,华润万家华东区总部根据该企业在华东区的经营特点,分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召集下属四家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召开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华东区基层联合工会第一次代表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华东区基层联合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华润万家华东区基层联合工会委员会章程》。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华东区基层联合工会将华东区所属全部连锁超市工会纳入统一管理,下辖浙江公司工会委员会、苏州公司工会委员会、宁波公司工会委员会、慈溪公司工会委员会四家基层工会,有会员11000余名。据悉,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华东区基层联合工会隶属江干区闸弄口街道总工会,它的成立在杭州央企跨省连锁企业中尚属首例,对创新连锁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8.5 连锁企业职业安全管理

8.5.1 连锁企业安全健康及重要性

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要以积极的态度,采取有力的措施以保证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安全,是指保护员工不受到与工作相关事故的伤害,如工伤、中毒、职业病等;健康,是指员工不因为劳动条件等原因而影响身心。连锁企业安全和健康问题严重影响生产率的提高和员工工作、生活的质量。若员工在劳动中发生人身事故和患病,会显著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士气。所以,连锁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劳动安全和健康,要设法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为员工提供工作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专业知识,并负责协调与监督具体措施的落实与执行。

8.5.2 连锁企业劳动保护与安全健康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预防和消除工伤事故,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方面所进行的工作和所采取措施的总称。劳动保护是人力资源保护中最核心的保护,也是满足职工的安全管理、激发其劳动热情的必要条件,因此,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连锁企业劳动保护的任务

连锁企业劳动保护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1)保证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和消除劳动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满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需要。

(2)加强技术改造,使不安全的有害健康的作业实现安全化,使繁重的体力劳动变为机械化、自动化,做到文明生产。

(3)实现劳逸结合,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有劳有逸,保证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日数,保证劳动者的休息和娱乐。

(4)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5)组织好工伤救护,保证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能立即得到救护和良好的治疗。

(6)做好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和救治工作。

小资料8-3 五星电器在行业内首次实施“双休”

根据联商网消息,独资之后的五星电器传出了令企业员工振奋的一条消息:从2012年4月1日起将在行业内首次实行“双休”,推行“5天工作制”。家电流通行业员工无双休的规则由五星率先打破,此举也将对内地综合零售商的员工作息规则带来冲击。

五星电器零售总裁王健表示,此举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员工工作体验,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是五星“以人为本”企业文化的一个体现,同时,也打破了行业的加班潜规则,给竞争残酷的家电连锁行业带来一股浓厚的人性化气息。据了解,五星电器调整后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8:00;周六、周日两天休息。

王健还表示,家电零售行业是个劳动密集型行业,行业竞争激烈,劳动强度较大。为了做到更多的销售,更多的利润,很多企业都在牺牲员工的休息时间,占用8小时工作制之外的时间。五星要与国际接轨,以百思买为例,他们的员工不仅早已享有各种休假权利,而且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还实行“弹性工作制”,一周中有3天可以在家里办公,只要在家能把工作完成,可以不用到办公室,让员工更好地享受工作和生活。

省劳动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作为一个现代化企业,五星已经摆脱了行业陋习和传统的禁锢,引导着家电连锁行业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目前,劳动者超时加班愈演愈烈问题固然与劳动者维权意识有关,但是就业形势严峻,员工与企业之间权利地位普遍不对称也是不争的事实。五星的双休制度打破了行业的这种加班潜规则,给予员工更多的人文关怀。其做法其实也是和国际接轨的一种方式,同时也体现着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

2.连锁企业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

连锁企业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1)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4)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

(5)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必须用以完成其所承担工作任务的时间,即法定工作时间,通常指工作日或工作周。休假是指职工有保留工资、职务的休息假期,包括公休假日、节日、年休假和探亲假等。

(6)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等。

8.5.3 连锁企业职业安全与卫生的管理

1.连锁企业职业安全与卫生的管理内容

连锁企业职业安全与卫生的管理包括3个部分: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

(1)劳动保护管理。劳动保护管理的目的是通过采取法律、制度、组织和管理等手段以便科学、安全、卫生地组织生产,最大限度地控制人为的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是指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为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技术上、设备上、个人防护上采取的防范措施。

(3)劳动卫生。劳动卫生是指为了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所采取的综合性措施。其内容涵盖技术、设备、材料等方面对职业病防护、预防职业病相关制度的建设和职业病的医疗等方面。

2.连锁企业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的作用

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使企业减少风险,控制损失,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整体竞争力,避免职业安全卫生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保证生产运作顺畅,保证员工安全健康,使劳动者得以保持持久的劳动能力,从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促使企业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提升企业外部形象,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新潮流,有利于社会整体和谐健康发展;建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使企业具备进入国际市场竞争的资格和实力。

3.连锁企业职业安全与卫生的规章制度管理

(1)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以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采取日常、定期、专业和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相结合。

(2)安全台账管理制度。一般来说,企业各部门应建立13本安全台账、4个档案和1本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账、安全组织台账、安全教育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事故台账、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账、消防台账、职业安全卫生台账、安全防护用品台账、事故预案台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账、安全评价台账、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档案、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火票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台账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的分类。一般包括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和其他事故等。

2)事故的性质。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性事故、轻微事故、恶性未遂事故4种,或者称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3)事故的处理。按照事故的性质,分别给予不同部门、科室直接分管事故的权利,例如,人身伤亡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等。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将事故统计上报,进行事故的损失计算及事故的原因分析,并做出事故总结,为以后进一步做好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制定出可行、有效的新举措和对策。

(4)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劳动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各单位劳动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以及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一般包括对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管理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职责进行界定。此外,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对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健康监护和安全健康管理检查。

知识复习题

什么是连锁企业劳动关系?什么是连锁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连锁企业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简述连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连锁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权分别有哪些?

什么是连锁企业劳动保护?连锁企业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案例分析

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

技术创新、规模经济确实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然而,劳资和谐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竞争力。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决策者始终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企业做大做强的重中之重,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国家劳动标准的落实,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企业劳动关系调解机制,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了西友集团特有的“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和谐氛围和企业文化。

西友集团是市属大型现代零售连锁企业,现有职工8600余人,全国拥有百货店6家,大卖场8家,综合超市28家,便利店22家,国际著名体育运动品牌专卖店90家。

没有严格的管理,很难保证企业正规运转。记者看到,西友集团的员工规章制度包括着装规定、仪容仪表、劳动纪律、服务规范、干部行为规范、考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惩处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假期规定、医疗期规定、保险等规定。

由此不难看出西友集团对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视。在劳动合同中,他们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将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作时间、职业培训、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女工保护等写入集体合同。集团及二级公司也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西友集团始终把签订好、履行好集体合同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工作。坚持凡是独立法人的所属各二级单位,都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同时,每年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并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进行报告。

2004年企业为期3年的《集体合同》到期了,集团工会根据集团党委的指示,在认真学习《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职工座谈会,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人力资源部进行了多次平等协商,对旧集体合同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修改和补充,新修订的集体合同更加突出依法治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特点。

企业党政领导非常重视《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不但举办了专门的培训班、配备了有关辅导教材,在场报上开设宣传专栏,刊发专题文章,介绍相关知识。集团还组织各公司工会主席和人力资源部部长参加了北京工会讲坛举办的《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列》)专题系列讲座。

为促进学习效果,集团工会在组织职工学习的基础上,还就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展开了民主大讨论活动,把《条例》学习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对于《条例》中集体协商和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调解处理及违约责任追究等,及时召开协商会议进行协商,做到最快速的学以致用。

自1998年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以来,西友集团每年都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就工资水平及其年度增长幅度、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标准、奖金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书。

西友集团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通过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优秀合理化建议评选、职工热点问题征集等形式,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北京市第五次厂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西友集团对原有的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调整,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新的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修订了《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集团及所属各二级公司每年都坚持召开职代会,凡是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等都坚持提交职代会审议,并不断改进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今年西友集团职代会除了报告基本内容外,还把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安全生产情况、三险缴纳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都纳入职代会内容。

与此同时,西友集团每年度都坚持开展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活动,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对企业发展和经营运作中的难点,集思广益,人人建言献策,干部职工的参与面占在岗职工的80%。集团还制定了《关于优秀合理化建议的评比与奖励办法》,设立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鼓励奖200元的奖励机制。

参评“争创和谐企业”活动,西友集团提出了“把握一个契机,突出两个重点,实现四个进一步”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工作要求。即以争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为契机,突出抓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加大优秀合理化建议评选的力度,进一步拓展“办实事送温暖”的覆盖面。

他们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评比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抓好“行政主体到位”和做好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将做好新建企业建会和信息员建会工作作为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将抓好劳模先进建言献策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合理化建议评选力度工作的重点;将完善企业送温暖基金制度建设作为进一步拓展“办实事送温暖”覆盖面工作的重点,从而提高企业劳动管理水平,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问题:(1)简述西友集团是如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

(2)结合上述案例谈谈连锁企业应该如何做好员工劳动关系管理?

实训项目

组织学生利用课外时间,选择本地区连锁企业中的1~2家企业,就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状况进行调查。

步骤及要求:

(1)组织学生成立调查小组,每组6~8人。

(2)调查前,每组需要制定好调查的提纲。

(3)调查活动可以采用面谈法,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内容要结合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进行。

(4)调查完成后各组要完成一份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要求具体真实,指出被调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