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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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主要工作方法和成效(1)

2.1 组织方面

2.1.1 明确普查目的、把握普查进程

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目的是通过全面掌握全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省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根据普查结果,科学制定环境保护保护政策与规划。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为确保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函[2007]147号)要求,全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将全省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八个过程。三个阶段即是:从2006年10月起,到2009年6月结束。2007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搞好普查培训和宣传动员;2008年全面普查阶段,组织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进行数据录入、审核和抽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2009年总结发布阶段。八个过程:完成普查监测、宣传动员、普查员的选定、技术培训、污染源清查、入户调查填表、数据处理与上报、总结验收及普查成果发布。

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进度,结合本地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了具体时间安排和计划。

2.1.2 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任务

2006年10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下发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原副省长刘晓峰同志立即要求“我省必须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搞好此次普查”,“省环保局牵头组建普查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个庞大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行业、部门多,根据刘晓峰同志的指示,2006年10月份省政府召开了筹备成立全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省污染源普查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成立了以刘晓峰副省长为组长,由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局、省粮食局、省畜牧食品局、成都军区联勤部等部门组成的四川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函[2007]147号),建立了普查联络员制度。省环保局于2007年1月牵头组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分别从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科技标准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控制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核与辐射管理中心站选调,共15人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省21个市州政府于2007年1月开始召开政府工作会议,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牵头开展普查机构建设等相关工作,迄至2007年8月底,全省21个市(州)、绵阳科学城和181个县(区),均成立了由分管市(州)长、分管区(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由环保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普查办公室。建立了市、县两级普查机构体系,部分市还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普查机构体系(如成都市、达州市、泸州、广元等市,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成立了普查办公室,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职普查员),绵阳、德阳等大部分市的大型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形成了普查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主动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各市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普遍采取了联系制度,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配合较好,环保、农业、畜牧、水产等主要部门大力支持,都抽调人员专职参加具体工作。

由于普查工作时间长,跨度大,为保证机构人员的连续性, 2008年各级政府领导换届后,省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现任副省长陈文华同志担任,省环保局组织省普查办及时将全省普查工作的进度情况向省政府新的领导班子进行汇报,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各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人在2008年也变动较大,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各市、县普查机构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及时调整人员,确保普查机构领导到位,人员在位,普查机构和人员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人员更换情况及时上报省普查办。

在机构相对稳定的同时,各级政府狠抓普查任务的落实,及时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2007、2008、2009年度政府专项目标管理,环保、农业部门为具体责任考核单位,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入户调查工作,并将农业部门专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作。在2008年污染源普查全面实施阶段,污染源普查作为各级普查机构当年阶段性的中心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行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做到普查人员、经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在2008年上半年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加强宣传和培训,及时将宣传、培训、入户调查、表格填报、数据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层层抓落实。

各市(州)、县(区)普查领导小组在普查准备、实施和总结阶段都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及各种普查工作会议,对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及时的动员和部署。全省都编制了普查工作地方实施方案、制定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各级普查办公室都配备有专用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办公经费,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各级政府普遍将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了2008年、2009年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重点督办项目,在2008年各市政府还与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和职责,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从2007年1月的普查准备阶段至2009年9月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全省各级普查机构从事普查工作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共有2624人(其中专职人员1333人,兼职人员1291人,不含农业普查小组工作人员),环保部门人员约占68%;本科以上学历约占40%,大专学历约占58%。

2.1.3 制定普查方案,组织普查试点

1、制定普查方案。2007年5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07]37号)下发后,我省立即组织制定《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编写组,组织部分市州专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人员一起开展方案制定和编写工作。编写组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区域不同特点,各地在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分布基本状况,按照国家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主体思路进行认真调研,方案初稿制定后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普查方案,反复征求意见,将工业源普查技术标准规定高于国家要求,将地级市控水和气排放污染源的企业也纳入普查监测范围内,要求各市将市控企业的普查也纳入当地普查实施方案内。为保证普查质量,我省实施方案将普查阶段细分为四个阶段,将清查工作作为一个独立阶段进行实施。准备试点阶段(2006.10—2007.12):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开展宣传,组织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范,建立清查数据库与普查软件的应用平台,普查表格填写、普查数据录入等普查技术的学习与培训,各级监测站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开展省级普查试点。清查阶段(2007.10—2007.12):参考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小企业名录、本地污染源监管记录等信息,按行政区域逐户发表清查。清查所需基础资料由各地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局、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局等)共同提供。可以按街道(社区)、村(镇)划分清查区域,对清查区域内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清查对象逐一登记造册并组织复查工作。登记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普查机构要组织力量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全面普查阶段(2008.1—2008.12):分两个分阶段包括:一是数据填报阶段(2008.1—2008.6):各级普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对普查对象的入户调查,组织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进行审核与验收。二是汇总审核阶段(2008.6—2008.12):各地组织进行数据汇总审核,2008年12月底前,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经省普查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发布阶段(2009.1—2009.7):各级普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 形成总体报告。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评比表彰。

全省普查实施方案制定后省政府(川办发[2007]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原源普查四川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立即下发全省各级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全省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地普查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并将制定的方案报送省普查办。普查方案明确了我省开展污染源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原则,普查时点,普查对象、范围、内容,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质量保证、宣传动员及计划进度,经费落实以及资料的填报和管理等。普查方案的制定为我省实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证全省普查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组织普查试点。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原源普查四川省实施方案》要求,省政府确定了我省内江市、眉山市作为省级污染源普查试点单位,为搞好试点工作,省财政下拨了100万普查试点专项经费,内江市、眉山市政府精心组织,组织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省普查办,从组织领导、人员选派、技术培训、宣传动员到入户调查全过程等认真实施,通过3个月的试点,完成了清查、培训、数据录入、汇总及上报等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通过认真组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探寻方法,有效的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锻炼了一支骨干队伍,总结了一些宝贵经验,为全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探索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普查方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1.4 抓好普查重点阶段组织领导

2008年污染源普查全面实施阶段,是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都是为了在实施阶段中能顺利将各类污染源的数据普查准确。在2008年1月份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四川省政府立即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亲自对全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省环保局长田维钊同志在电视会议上对全省的普查工作即时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2008年全省污染源普查的具体工作任务是:抓好普查全面实施阶段的组织领导,市、县级普查机构搞好入户调查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等所有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月活动,地市级在做好市区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各区县的普查宣传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普查机构督促环保、农业、水产、畜牧等主要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完成普查入户调查和普查表格填写工作。按全省统一进度完成数据整理、审核、检查与上报工作。完成数据库建立前的有关准备及组织。省普查办制定数据填报、汇总、审核等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法,组织各级普查机构进行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