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广播电视艺术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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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广播电视的艺术语言与构成要素(2)

(三)音响的其他种类划分

以上两种音响系统——天然音响、人工音响是主要的大类,这是从音响的来源和音响的质态来划分的。除此之外,音响的种类划分还可以有如下几种:从声源的角度来分,可分为声源音响和无声源音响,或称客观音响与假定性音响,新闻客观事实音响与文艺虚构主观化音响。

从声波性质的组合方式不同,可分为乐音、噪音系统音响。前者主要指音乐性音响,后者主要指环境、氛围音响。

从音响的揭示功能和听觉效应,可分为定义、非定义音响。定义音响,指的是约定俗成、司空“听”惯的内含语义性的音响。

从音响的传播途径和结构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广播、电视音响系统。

(四)音响的功能与魅力

音响的功能主要有五种:再现、叙事、表现、表真、表情。

音响的表现力多姿多彩,可谓魅力无穷——表真,如临其境;表情,如察其心;流动音响,表现时空;象征、寓意;渲染气氛、推动剧情发展。

三、音乐

(一)音乐语言

音乐语言是人类表达审美意识的一种乐音语言、旋律语言和悦耳动听、有规则、有节奏的语言。它是作曲家进行形象思维并把这种思维转换为音乐作品的手段;是音乐家在演唱、演奏中把音乐作品转换为具体的物质音响形式,诉诸人的听觉的特殊语言。

音乐是以声音为表现媒介的表情艺术,表情性是音乐语言的主要美学特征。换言之,音乐语言主要通过表达感情来描写对象,从而塑造音乐形象。通过对乐音的高低、长短、强弱的控制和对音列、音阶、调式、调性的组织构成艺术的表现手段,音乐作用于听觉感官,产生怡情悦性的审美作用。

(二)音乐形象

音乐通过声响来塑造形象。音乐形象是音乐创作的乐谱形式的最终结果,并且通过音乐演出的再创造,以声音的具体形式展示出来,又通过想象、联想、通感在听众的头脑中逐渐显现。它贯穿音乐创作、演出、欣赏的整个过程。音乐本身并不具备可见性、空间性、固定性、可触性和语义确定性;其艺术性在于生动性、鲜明性、丰富性、感人性……

音乐形象主要由旋律构成。旋律包括音高、节奏、强弱节拍三种要素。旋律是音乐的基础,是音乐中最能表达感情和富有感染力的因素,音乐的风格、内容、体裁、特色都首先从旋律中表现出来。

(三)音乐的表情功能其一,直接观照与间接感知:音乐最适合于表现人的内在情感,表现形态上偏重于主观、抒情,只能间接形成“视像”——借助听众的内心体验和想象“听声类形、见景”、“凝想形物”。

其二,感情化形象:音乐以表情见长,适宜于表现无形的、丰富的内心生活。音乐形象是“凭借感情的思维”。

(四)广播电视节目中的音乐的特征

音乐形象必须与视觉形象以及语言(对白、独白、旁白、解说)、音响互相结合,融为一体。

电视音乐所作用的对象是电视观众,而非音乐听众;观众看电视是眼、耳并用的,所以,音乐不可能独立于其他元素而存在(当然,它也不是其他元素的简单补充和混合)。音乐作为节目整体结构中的一个元素,只有同其他元素及其含义相互“化合”才有意义,只有在节目的整体结构中才有意义。

电视音乐的本质属性应该是电视性而非音乐性,它的美学原则应该是电视的美学原则。由此可见,声音和画面的关系也不可以简单地归纳为声画“同步”、“合一”、“对位”等,声画关系是各自所包含的元素之间在整体结构中相互作用于整体、受整体规律支配的结果。

第二节 画面

电视画面,一般指的是屏幕上的图像,既指单个图像,也指整个节目的图像。电视画面是电视传播的表现形态,也是构成电视节目的基础。运动的、有声的、有色的电视画面是电视屏幕框架内所再现、表现的含有一定信息内容的具体、生动的直观影像。电视画面有先进的光电声像等摄录工具和当代电视传播技术作为基础和强大后盾。

电视画面由框架、影像、构图、色彩、文字、影调、运动等构成。

一、电视画面的基本特征

“画面”这个词借用于绘画艺术。电视和绘画、单幅照片(摄影作品)在外观上都同样受画幅框架的限制,在矩形空间内进行构图,都是通过二维空间的平面反映三维幻觉空间的现实生活和艺术世界。但绘画、摄影作品是选择被表现对象的某一运动瞬间,把它静止地固定下来,供观众反复观赏、揣摩和思考。

相对而言,电视画面具有以下五种特性:

(一)运动性

电视画面是一个动态、进行结构,运动是电视画面必不可少的形式因素。

电视画面的运动既包括一切有生命的被摄体的自身运动,也包括大自然潜在和自然力外在的运动,还包括电视艺术的旋律、表情、动作、特技、光影、声像等的特殊运动,以及电视摄像机的运动、特技技巧运动等。

(二)时间性

电视画面离不开镜头,但镜头并不等于画面。在运动的电视画面中,镜头运动的开始称为“起幅”,结束(镜头的着落点)称为“落幅”(又称“止幅”),这中间有一个调整画面的时间过程,有“长镜头”和“短镜头”等之分,有切、淡、化、划、甩、圈、叠之别。一个镜头或画面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它所要表现的特定内容准确地传达给观众。

(三)连续性

电视画面与电影画面的获得技术途径不同。电影画面是胶片曝光成像后放映,电视画面是电子扫描成像,是电信号不断产生、贮存、传递和重现的传播方式。但两者的画面都是连续的。看电视是目不暇接于屏幕,动则存,不动则成了呆照,不连续运动就没有完整的节目和艺术形象。但电视镜头的衔接和连续运动,不得各行其是地孤立存在,必须是整个电视节目和整体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画面的大小、光线的强弱、影调的软硬、色彩的冷暖、气氛的浓淡、意境的幽闹、虚实、显隐……都要服从全片、整个节目的总体创作意图和视频、音频总谱,以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时效性和临场感

电影的生产周期长;广播只能听,不能看,虽能“内视”,但如雾中看花,终隔一层,难以形成“视像”;而电视不仅视听兼备,信息量丰富多彩,而且具有即时性、时效性和临场感,以快制胜,以真见长,以临场感和反馈神速使诸种大众传播媒介相形见绌、自叹弗如。电视的即时时空使电视画面在讯源发出信息、观众收看、审美观照、情感沟通、心理参与、共鸣共振等处在“息息相通”、“正在进行”的时空状况之中。即时时空在观众的知觉、审美体验上是传方和受方的同时、视听的同一和时空的完整,在审美心理上是置身其中的现场感和交流感。

(五)画幅比例的固定性

一幅绘画的画幅形式、大小尺寸、横幅条幅等,画家是可以根据表现的题材、创作意图、流派风格、个人爱好等进行自由选择的。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选择的是横幅,张大千、齐白石、徐悲鸿笔下的松、虾、蛙、马等则大多选择条幅。框架不同的长宽比形成不同的画面规格。一般电视机的屏幕图像宽高比是4∶3;另一种说法是按1∶1.33(即3∶4)为标准画幅的比例。遮幅画面的长宽比通常为1∶1.66;有的宽银幕可达到1∶2.33。电视艺术家不能享受画家选择纸型、画幅的自由性,只能根据电视固定的屏幕画幅比例去构图和组织画面,在固定框架中去施展才智,谱写艺术华章。

二、电视画面的构成要素

构图、光效、色彩是电视画面的主要构成要素,本节则以“构图”为首要论述对象。

(一)构图(空间取景)

“构图”一词来自拉丁语,有组成、结构、联结等含义。它是造型艺术的术语。在国画中称为“章法”或“布局”。

影视所记录和表现的是现实中的时空运动,因此,就影视而言,用“空间取景”的概念也许更准确一点。影视艺术要围绕画面运动、动态构图做文章,因为画面连续变化的性质,动作感、流动感、韵律感,都赋予影视画面以生命和灵魂,并以此形成和绘画、摄影作品的最大区别。

构成一幅画面的主要因素有主体、陪体、前景、背景、空白等。主体指画面构图中起主导作用的对象。它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通常主体是画面中的视觉中心,是画面中要着重表现的重点内容和结构中心,也是拍摄取景、调焦和感光的主要对象。陪体是画面中与主体具有呼应关系,用来突出、说明、陪衬、协助主体的对象。它可以起到突出主体,渲染气氛,修饰、美化和平衡画面等作用。陪体,顾名思义,是陪衬体,绝不能过于突出而喧宾夺主。

构图,实际上是对被摄对象的一种安排和布置。这种安排和布置是由创作者所要表现的内容来决定的,是通过景别、透视、运动、摄影机角度等方面来实现的。我们对外部世界的感知是立体的,我们所观察到的现实世界也是以立体形态存在的。模拟人的视听感知经验的影视,就是要利用光波和声波去塑造一个立体的空间幻觉。

画面构图力求使各构成因素均衡地分布在框架中的各个部分。均衡是给人以安定感、和谐感的重要因素。构图要注意以画面中心为支点,使上下左右的各个部分在视觉重量上呈现出平衡的均势。影响均衡的因素有主体的位置、线条的走向、物体的配置关系,以及方向、色彩、面积、体积、轻重、虚实、繁简、浓淡等呼应关系。画面构图要适当照顾对称。对称就是在图像中心位置的两边加以同样的安排。我国的故宫建筑、戏曲舞台、主角与龙套、队列与行进等都讲究对称,自有其传统审美特色。

构图(空间取景),就是要解决影视空间中看得见的视觉空间的问题。构图既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实用操作艺术。构图的形式、种类繁多,分法各异,众说纷纭,恕不一一列举。本节主要从空间方面论述几种形态的构图形式。

1.纵深构图与三维空间

影视的魅力在于它能利用光波和声波在二维的银(屏)幕上创造出三维甚至四维(加上声音)的立体空间。近大远小,近暗远亮,近深远浅,近浓远淡的透视规律是由人眼观察事物的视觉经验决定的。为了达到强烈的透视感和立体空间感,纵深构图为赋予拍摄对象一种纵深感而对画格中的人和物进行布置和安排,利用光学镜头(短焦)使镜头中的前景和景深部的背景均处于清晰的焦点位置。

创造纵深空间,还世界以立体的原貌,一直是摄影(像)师们的共同追求。景深镜头带来的纵深构图,由于焦点的清晰范围很大,使画面的含义丰富,信息量大。纵深构图给受众带来了选择关注点的自由,它所带来的空间感同现实世界更接近。

2.平面构图和二维空间

平面构图往往带来一种空间挤压感,视觉上的挤压感又会带来心理上沉闷、压抑、滞重的感觉。另外,平面构图是一种高度抽象的构图,它把复杂的客观世界抽象成导演眼中简洁单纯、富于力度的图像,具有深刻的象征意味和浓烈的表意功能。

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平面而平面,或者把缺乏空间观念的平面构图附会成艺术追求。

3.动态构图

动态构图有三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对象运动,摄影(像)机静止拍摄;一种是表现对象不动,而摄影(像)机运动拍摄;还有一种是表现对象运动,摄影(像)机也在运动中拍摄。

摄影(像)机不动,画面相对来说是在一个固定的空间范围内,对象的前后运动带来了画面纵深空间的变化,提醒我们立体空间的存在;对象的左右运动则改变了画面内部的结构,这时要注意利用画面内环境提供的支点或人物的视线等来调整画面结构。对象做对角线运动,画面中既有景别又有结构的变化,更要充分利用画面中的环境来结构画面;运动能吸引观众的视线,因此,画面中要表现的重点,往往就让它动起来,用动与不动可以转移画面表现的重点。

对象不动、摄影(像)机运动,可以提供一个多方位、多视角观察对象的机会。摄像机的运动往往带有某种情绪,比如推近,常常是带领观众步步深入,贴近对象,满足观众对表现对象探求的愿望;比如拉出,常常有远离对象之感;比如360度的环形移动,则可以对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观察和了解,同时也常用以渲染某种气氛。

摄影(像)机和表现对象同时运动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却更富有表现魅力,在时间的推进中不断地展现空间的位移变换,这正是影视所能达到而其他艺术不可企及的表现手段。

4.静态构图

动态构图体现了影视区别于其他造型艺术的特殊的运动属性。静态构图应该是绘画的观念,但在现代影视中,导演却反其道而用之,用静态构图的空间范围、时间延长来表达一种哲理思考。

静态构图强烈的情绪感染力也能达到运动的张力所能达到的目的。在实际拍摄中总是动静结合,以静衬动,以动写静,不应为运动而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