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
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文件阐释了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坚持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则要求;强调了当前舆论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并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社会责任。这是中国共产党为加强舆论监督所制定的一个专门性的重要指导文件。
此前,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在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将“舆论监督”专设一节,明确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同时,要求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将舆论监督列入党的法规之中,将其规范化和制度化。
而在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也将“舆论监督”列入“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同“教育”和“制度”共同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把舆论监督问题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2004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其中,在第五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第四点中,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到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更加提升和强化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自1987年的十三大起,中国共产党历次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都有要加强舆论监督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对舆论监督工作如此重视,一方面是执政党建设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同时与新闻媒体的实践需要也有很大关系。
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碰到了许多阻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从政策上和法规上给予支持,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差错和问题,需要党和政府从政策上和法规上进行规范。
中央的这些文件和规定,一方面对舆论监督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使新闻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以借助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排除各种阻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保证舆论监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范新闻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过程中的一些失范行为,以维护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七、治理整顿党政部门报刊
200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由此拉开了新一轮报业改革的序幕。11月底,中央报刊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发布消息,宣布在纳入本次治理整顿的1452种报刊中,被停办的有677种,划转到报业集团和实行管办分离的各有300多种。从统计数字上看,可以说这次治理报刊整顿已初见成效。
这次报刊治理整顿也是十六大以后党和政府在新闻工作方面所采取的诸多重大改革举措之一。其出发点也在于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体现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在报刊工作中把党和政府对民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这次报刊治理整顿的主要对象是中央和地方党政部门报刊(多为行业和专业报刊)。这类报刊通常是作为部门或行业的机关报出版的,由党政部门出资创办,为党政部门的工作服务,实行的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政策,报刊可以通过发行和广告等形式实现部门和单位创收。
由于一段时间在宏观上缺乏有效的调控和规范,这类报刊存在过散过滥的现象。许多党政部门报刊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热衷于经营创收,但却不注意按市场规则办事,而是依靠行政职权搞摊派发行,因此大大增加了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对此,社会与公众反映十分强烈。
这次报刊治理整顿的重点是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将中央和地方一些党政部门的报刊与原所属或所挂靠的单位实现“财务、人员和发行”上的脱钩,同时对一些报刊实行“停、并、转”的方针。通过这些措施来改变报业市场环境,使部门报刊摆脱对行政权力的依附,能够借助市场手段来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可以说,这是国家报业整体改革的一部分,是从根本上将报业推向市场,真正按市场规律组织报刊经营的重要措施。
在中国报业市场中,中央和地方党政部门报纸占有半壁江山,除一些经营得较好的报纸以外,相当一部分都是靠行政拨款和指令性摊派维持生计,因而往往发行困难,收益有限,生存状况较差。它们的存在不但浪费了党政部门有限的财力和物力,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也增加了基层和群众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其主办者的特殊的地位和身份,此类报刊即使处在亏损状况,依然能够靠所属部门行政权力的保护得以维持生存。因此,通过中央政府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治理和整顿,可以使这些部门报刊真正改变原有的散滥状况,改变依靠行政职权搞摊派发行的情况,走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道路。这次由政府实施的治理整顿,将有助于推进部门报刊经营的市场化程度,为其调整经营方略,深化内部改革,开拓新的发展之路。
当然,在进行治理整顿后,实行管办分离的行业报和专业报,如何处理同原所属党政部门的关系,如何在失去行政权力的保护后迅速找到自己的读者定位、市场定位和风格定位,进而按照新闻规律和市场规律的要求,自闯市场,自负盈亏,自谋发展,取得堂堂正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还需要付出智慧和辛劳。
八、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
2003年,中央提出要在包括新闻单位在内的思想文化和宣传战线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2004年,由中宣部牵头在中央党校先后举办了全国省市报纸总编辑、电台电视台台长、文学艺术骨干、出版社社长和新闻院系负责人四期“三项学习教育”骨干培训班,足见中央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中央要求在新闻宣传战线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旨在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改变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增强新闻传媒的公信力。
近年来新闻界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诸如被称为新闻界“四大公害”的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行业不正之风屡屡出现,严重败坏了新闻行业的风气,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声誉,影响了新闻传媒的公信力。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对新闻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各新闻单位十分重视。国家广电总局、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等中央单位率先垂范,一方面通过组织学习来提高职工对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认识,一方面则通过制定内部条例,加强行政管理来规范职工的职业行为。同时注意抓住一些典型案例,对职工进行切实有效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
2005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新闻界开展的以铲除虚假新闻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要求高,力度大,有一定声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