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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找准问题,把握好“度”,增强舆论监督的实效(2)

二、把握好新闻舆论监督中的“度”

上面从宏观环境分析了当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认识偏差和力度不足的问题,说明了提高认识、加强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而从媒体自身看,新闻舆论监督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说明了此项工作还须不断在理念、方式和方法上加以改进。从当前实践看,把握好“度”,是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问题。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也是情和理的统一,把握好“度”,既属于技巧与方法问题,也涉及道德与责任问题。新闻舆论监督中就有许多涉及“度”的问题,如批评监督稿件发表的时间度、疏密度,以及报道内容及所使用形式和语言的分寸、尺度,等等。这些“度”如果处理得不好,都会影响舆论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将主要从是非判断、情感表达和政策把握三个方面,谈谈如何把握好“度”,以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实效。

1.是非判断中的“度”

新闻舆论监督往往涉及存在矛盾纠纷和是非判断的一些问题,需要媒体准确地作出分析和判断,特别是对那些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批评监督,到底应当如何定性,如何判断其是非,更应该慎之又慎,不能草率行事,作不负责任的报道。

例如2010年1月4日发生在浙江省乐清市150余辆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当时少数司机拦住正常运营的出租车,强行拉下乘客,强迫司机加入停运行列,否则不予放行,有的不愿意停运的司机甚至遭受殴打。对这样一个群体性事件,如果将其判定为“扰乱社会治安”,或是“破坏公共秩序”事件,甚至再升级为“对抗政府”事件等,将参与事件的人定为“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好像也有一些“理由”,但是这样就会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乐清市委和市政府经过认真分析和慎重思考,将其定性为“集体上访”事件,并通过对话方式听取停运司机意见,接受其合理要求,并采取整改措施,使矛盾得以缓和,事件得以平息。

在这一事件中,相关媒体没有借机炒作,而是很好地配合了当地党委和政府,作了恰当的报道,对事件的妥善处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这个事例,对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当前的“矛盾凸显期”,凡是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批评性报道,一定要把握好是非问题上的“度”,要注意理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准确判断其中的“是”与“非”,适度地组织报道,这样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即使是一些只涉及少数人利益的事情,也存在是非判断问题,媒体在组织批评监督报道时也需注意分清是非和矛盾由来,不要任意扩大矛盾,更不要无限“上纲上线”,把人民内部的矛盾纠纷扩大为“敌我矛盾”。

2.情感表达中的“度”

新闻舆论监督涉及的一些矛盾纠纷和是非问题,往往会引发参与报道记者的个人情感的流露与表达,特别是对那些是非曲直非常清楚的事情,人们情感的天平会自然地发生倾斜,记者当然也不例外。

对事物的情感流露和表达应当说是一件正常的事情。许多为人称道的新闻作品,往往都蕴涵着记者的真实情感,令人读后深受感动。但在新闻报道中,特别是在一些批评监督报道中如何表达情感,如何把握报道的时机和分寸,其中也有一个“度”的问题,需要记者和编辑慎重考虑,不能仅凭个人的好恶、凭一时的情感冲动组织报道。

在20世纪90年代发生的“克拉玛依大火事件”中,当地教育部门少数官员,在大火蔓延危及群众的关键时刻,抛开面临生命危险的老师和学生,自己临阵脱逃,其行为之丑陋和恶劣,令人实在难以忍受。当时群众的情绪十分激动,几近失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记者如果凭一时的感情冲动组织报道,很可能会给正处在极度义愤中的群众火上浇油,这样非但不利于事件的平息,可能还会激化矛盾,给事件处理增加难度。因此,这时,对媒体和记者来说,就需要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与有关部门配合,从有利于问题解决和事件平息的角度组织适度、妥善的报道。

再如,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出现了学校房屋倒塌严重的情况,一些群众和媒体注意到了工程质量的问题,并且引出了对“豆腐渣工程”和工程建设中的“官员腐败”问题的追问。这方面的问题或许是存在的,记者表示愤恨并展开批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什么时候报道,如何进行报道,就需注意掌握时机和分寸了。如果在地震发生初期,人们还在极度悲愤中时,特别是在失去子女的家长们悲痛欲绝的时候,过早、过多地揭露这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引发人们情感失控,导致出现一些非理性事件。这时候就需要媒体和记者作些冷处理,不要做过分炒作,而是等待恰当时机再作报道。

总之,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记者要注意控制情绪,理顺思绪,冷静处理,尽可能给热点问题降温,使难点问题变易,以促成矛盾得到缓解,问题得到解决,新闻报道呈现正效应。如果情感失控,任意炒作事件,就可能激化矛盾,致使热点问题升温,这样就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有人比喻说,媒体要起“空调机”、“排气阀”和“减压阀”的作用,就是说媒体和记者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审时度势,把控局面,化解矛盾,缓和气氛,要努力创造一种宽松、和谐、平顺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3.政策把握中的“度”

新闻舆论监督,通常主要针对的是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及权力组织及个人在决策、施政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错误。开展批评和监督是为了改进工作,帮助同志,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媒体及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出于公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建设者的意识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这里面,把握好政策尺度非常重要。

近些年来,一些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方面的成功经验,就是坚持以建设者意识选择报道内容,组织批评报道。对一些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要本着总结教训、解决问题、治病救人、改进工作的目的。因此,批评什么,批评谁,依据什么理由批评,怎样进行批评等等,都应当考虑是否符合政策,是否有利于工作。我们提倡严肃的、与人为善的、实事求是的批评,而反对草率的、不负责任的、不计后果的批评。

即使是一些涉及官员腐败,甚至是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问题,也会存在一些政策或法规性问题。例如,前些年有的媒体在批评一位涉嫌犯罪的女官员的报道中,就使用了一些侮辱性语言,后来这位女官员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其实,即使是罪犯也拥有人格尊严,媒体报道应当把握好界限。

另外,关于批评报道中的隐性采访和偷拍偷录,也涉及一些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问题。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时,需要把握好政策和法律界限。以笔者之见,采用这种做法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能出于泄私愤或达到某种个人私利的目的;二是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采用靠自身违法诱导对方犯罪以求得证据的做法;三是要在行使新闻职务行为的过程中采用,而不应该是任意的个人行为;四是不能借助通过隐性采访和偷拍偷录得来的材料向被批评监督者进行敲诈,以谋取私利,等等。

总之,新闻舆论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十分谨慎,严格控制和把握好“度”,以争取最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