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国家传播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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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国家传播战略的制定和实施(4)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国际广播为主要手段的对外传播,是交战各方进行心理战的重要工具。1933年希特勒攫取德国政权后,用英语、德语向北美地区进行广播,宣传***主义。1942年春天,**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在其下达的命令里称:“新闻是一种战争武器,其目的是进行战争而不是发布信息”。意大利、日本紧随其后,开始对外广播。为了对抗德意日轴心国,法国1931年开始向其殖民地进行广播宣传,英国广播公司(BBC)于1932年用英语向大英帝国殖民地广播。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时,世界上已有25个国家在进行国际广播。

由上可知,在世界大战中各国都有自己的传播战略,为国家的军事利益服务。其实,即便在局部战争中,也常常可以看到媒体的“帮衬”。

在美国历次对外军事行动前的军事动员中,政府都通过对媒体的公关而设定它们的报道议程。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之后,美国政府向媒体“吹风”,把萨达姆政权说成是一个与美国民主、自由理念为敌的独裁者,还向它们提供美国在海湾地区的“战略利益”遭受到最为严重威胁的“事实”。于是,美国的各大媒体纷纷把萨达姆刻画成一个希特勒式的恶魔人物,并且展望了美国人在未来能源短缺的环境中生活恐慌的可怕图景。当时,各大电视网中76%的广播都是符合政府倒萨立场的肯定性报道。

2001年9月11日,美国本土遭受有史以来最大的外来袭击。10月7日,美英开始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军事目标进行空袭,由此揭开了这场被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称之为“21世纪的第一场战争”的序幕。美国政府为配合战争的进行,也调整了其对外传播战略。

总的来讲,战时新闻传播是有别于和平时期新闻传播的一种特殊传播形态。在战时,新闻自由不可避免地要作出牺牲和让步,无论何种制度的国家概莫能外。在战争的背景下,新闻传播的突出特点是官方主导,经常是军政合一,宣传功能被强化和官方新闻检查被普遍实施。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新闻界号称享有不受政府干涉、自主从事报道的权利与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是在社会常态下拥有的自由,一旦出现危及国家与社会的重大危机,新闻自由要服从保障国家安全和战争胜利的第一需要。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西方国家政府须履行法定程序,依法转入战时状态;战争一结束,依法结束官方对新闻传播的硬性控制,常态新闻自由立即恢复。至于西方国家的媒介在当代局部战争中有时仍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包括对政府控制新闻界的批评,这是新闻自由的悠久传统和战争双方实力的不对称所致。

(二)基于政治的需要

美国传播学专家罗伯特·福特纳(Rober Fortner)认为,所有的国际传播都有政治性,都带有政治色彩,政治因素是其固有的特征,区别只在于,有的是公开的政治传播,有的是隐含的政治传播。国家传播战略更集中体现了这一点。具体表现在:传播是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服从并服务于国家利益,并以国家的国际战略和外交政策的制定为转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军事危险因素暂时不再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意识形态之争随即浮出水面。于是依据国内和国际政治形势的需要调整国家传播战略成为各国的要务之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阵营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对峙,这段长达四五十年的时间被称为“冷战时期”。对美国来说,“冷战”贯穿于20世纪后半叶国家对外政策的始终。“冷战”期间,美国提出“和平演变”共产主义世界的国际战略,开启了反对共产主义的持久宣传过程。50年代初,美国总统杜鲁门在对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发表演讲时,明确提出要发动一场“宣传真理运动”,呼吁所有媒体“用美国的事实来与共产党人的扭曲作斗争”。

除了积极进行军备竞赛、外交施压之处,宣传成了美国政府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意识形态工具。出于政治需要,美国政府延续了二战中临时设立的宣传部门,并在战后将其纳入到日常工作事务中。此外,成立了美国新闻署(1953-1999,现已并入美国国务院)和国际广播体系,全天候向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宣传美国式的民主和自由。

早在1945年,美国负责文化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威廉·本顿就把无线电广播和电影等大众传播手段称为宣传的“快媒介”。他认为,“快媒介”在影响普通听众和观众方面可以立竿见影地“改变人们的见解和政治态度”,因而敦促政府大规模地使用无线电广播、电影和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他的建议很快得到采纳。在杜鲁门总统的授意下,本顿负责筹建了新的负责对外宣传的机构——国际新闻(信息)和文化事务处(Office of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and Cultural Affairs)。1953年,美国正式建立了处理公共外交事务的对外宣传专门机构——美国新闻署。20世纪50年代,美国政府开足马力,加紧了国际广播的对外传播。针对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美国专门开播了“自由欧洲电台”,与“美国之音”一起为政府发声。

“冷战”结束后,由于对外传播领域最强大的竞争对手消失了,对外传播不再被看做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政府的对外传播活动也随之陷入低谷。直到1993年,当时的总统克林顿宣布“自由欧洲电台”、“自由电台”、“美国之音”以及针对古巴进行广播的马蒂电台继续它在海外的“服务”。随后,经国会批准,美国政府于1996年拨款3000万美元开播了主要针对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自由亚洲”电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除了广播、电影等传统大众传播媒介外,直播电视、互联网也成为美国对外传播的重要“快媒介”。

总的来看,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不同的区域或国家,应对不同的威胁或国际关系问题,各国的传播战略都会调整。还以美国为例,在和平时期,美国对外传播政策的一个核心就是推销其民主制度,传播其价值观念,进而维护其国家安全、扩展其国家利益。中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近些年来,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显著增强,于是中国自然而然地成为美国对外传播所关注的重点国家之一。

美国《芝加哥先驱日报》2002年6月20日报道,美国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亨利·海德就美外交关系发表讲话,提出公共外交应该在美国外交政策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建议向电视广播部门提供1.35亿美元拨款。海德在其提案中将中国列为美国公共外交的主要目标之一。他呼吁更多地利用调幅和调频无线电广播,特别是电视这一最强大的媒体,来推进公共外交工作。

“9·11”事件发生后,为适应美国面对的国内外政治需求,布什总统在2001年10月23日授权调动“紧急状态反应基金”(Emergency Response Fund)17亿美元,其中拨给国务院的款项中有1 500万美元用于公众外交活动,主要是对中东穆斯林公众展开宣传运动。此外,拨给广播管理董事会1125万美元用以增加“美国之音”的阿拉伯语、波斯语、普什图语、达里语、乌尔都语广播和自由欧洲电台/自由电台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塔吉克语、土库曼语、乌兹别克语、哈萨克语等的广播。美国政府在其2002年《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明确表示,为赢得国际反恐战争的胜利,美国将发动一场“观念之战”(War of Ideas),“运用有效的公众外交手段,促进信息和观念的自由传播,激发起被全球恐怖主义资助者统治的社会中人们对自由的渴望”,“支持,特别是穆斯林世界温和、现代化的政府,确保那些促使恐怖主义得以发展的条件和意识形态在任何国家都不能找到肥沃的土壤”。2003年3月,布什又要求国会增加拨款747亿美元,支持在伊拉克进行的反恐战争,其中3050万美元给予“国际广播管理董事会”,用于加速中东电视广播公司的启动,并增加对伊拉克的电台广播。

同样是基于政治需要,美国政府时常调整“美国之音”的播音语种。2007年,“美国之音”宣布停播克罗地亚语、希腊语、格鲁吉亚语、乌兹别克语、粤语、泰语等多个语种的节目,减少乌克兰语、藏语以及面向非洲的葡萄牙语节目,新增对朝鲜的广播节目,扩大对伊朗的电视广播,加强对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边境地区的普什图语广播节目,以及面向古巴、委内瑞拉的西班牙语节目。“美国之音”的某种语言广播的开播或停播、播音时间的增加或减少,其实正是美国传播战略调整的反映。

(三)基于文化安全的需要

国家文化安全是当今学术界的重要命题之一。如何维护文化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

正如同文化的定义有很多种一样,国家文化安全的概念也不唯一。通常认为,国家文化安全,是指一国在文化领域不受外来文化的干扰、控制和同化,能够保持本国意识形态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保持本民族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的民族性和独特性。

自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政府充分利用其国际政治与经济优势来支持美国的新闻及文化商品占领国际市场,积极推动包括文化商品在内的所谓贸易和投资领域自由化,为其文化商品输出提供保障。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中,美国坚决要求中国开放文化市场,要求中国在视听服务行业允许设立外资企业,让外资企业从事视听产品的制作和发行,并强烈要求中国取消进口配额,接纳美国各类影视制品。美国在与欧盟就影视业进行的谈判中,同样强烈坚持影视业应和其他产业一样实行贸易自由化和公开竞争,并受多边规则监督。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传播全球化和全球媒体产业的高度集中,美国的对外传播更加强势。与此相对应,世界各国也把削减或抵消美国的这种强势传播作为自己国家的传播战略内容,保护本国的文化安全。

以加拿大为例。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广播、电视节目日益充斥整个加拿大的广播电视。不仅美国的广播电视公司不停地从边境以南向加拿大发送节目,就连本国的那些私营广播电台、电视台也大量购买美国公司制作的节目在国内播放。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说英语的加拿大人收看本国电视节目的时间却只占其全部收视时间的29%,这一情况在电视剧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收看本国电视剧是其收视时间的3%。1986年,加拿大广播公司公布的一份报告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文化是我国主权的核心,没有文化主权,就不可能有政治主权。”

此后,加拿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在广播电视界大力推行“加拿大化”。加拿大广播电视与电信委员会是政府主管部门,除了掌握重要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本国广播、电视节目在安排与内容上做到“加拿大化”以外,还掌管许可证的颁发,而想得到许可证的广播电视公司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保证播出的节目至少有50%是加拿大的节目。该机构还把制作一定比例的本国电视剧作为商业电视台获得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它要求有线电视机构提供给加拿大电视频道以优先权,禁止有线电视网播放美国付费电视频道的节目。与此同时,有关机构还对本国电影及电视节目制作提供资助。1984年成立的加拿大电影电视发展公司为该国电影电视的基金管理机构,若某独立电视节目制作人同某一电视台正式签订了合同,摄制完毕后保证能播放,该机构对其节目提供的资助可高达其成本费用的49%。尽管加拿大不可能短时间内摆脱美国文化的冲击,但政府抱定广播电视“加拿大化”的宗旨,不断寻求新的对策,以图有效地阻止如洪水般涌来的美国广播电视节目。

同样,西欧国家对美国影视节目的大量涌入,也采取了必要的限制措施,保护和促进欧洲自制节目的能力,以保护欧洲文化的特性和表现方式。欧洲文化大国法国在抵制和限制美国影视制品方面更是一马当先。比如,法国硬性规定其全国4500家电影院所放映的影片中,好莱坞影片最多只能占1/4。广播电台40%的时间必须用来播放标准的法语节目,否则就要受到严惩。法国官方的视听委员会的发言人明确指出:“制定这一法律是为了保护法国文化和经济的活力,不能听任美国音乐在我国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