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营销场的建构:一种人际传播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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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给予与回报:影响机制中的人情交换(7)

第二种类型是“助人型”,他们认同商品价值、推荐产品自己本人没有收益,但为了使与他熟悉的员工有收益,他愿意帮助去介绍推荐产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自己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并不主动宣传,但如果提供商品服务的人恰巧与他们熟悉或关系较好甚至是“自己人”,这时候他们一般会主动进行一定的宣传。在JM公司这样的例子很多,销售人员很多都是20岁出头的小姑娘小伙子,工作非常辛苦,而他们关系较好的“老顾客”一般和他们的父母年纪相仿,看到他们工作辛苦、赚钱不容易,就会生出恻隐之心,而员工也常常利用这种心理有意“诉苦”。例如北京员工小王(A12)在一次家访中谈到自己的辛苦和销售业绩不佳时,顾客对她说:“其实啊!你们就是挣的辛苦钱,严寒酷暑很不容易的。你们这些傻姑娘傻小子累得满头大汗地跑这跑那的”,并且说“不要急,我们帮你找新顾客”。

第三种类型是“直销型”,他们认同商品的价值,推荐产品成功后本人有一定的物质收益。1998年中国政府明令取缔一切传销活动,“传销”开始成为一种人人反感的销售模式。其实,“传销”有合法和非法之分。在很多国家比如美国,传销仍合法运行。台湾学者黄俊英曾在1993年台湾直销协会年会的演讲中说,对直销的歧视与漠视“是学术界的一种疏忽,也是一种耻辱,我们学术界应当及早把这种现象改正过来”。所谓传销,就是一种多层次直销模式,销售人员不是公司的雇员,他们在销售公司产品的同时,招募和训练直销人员(即他的下线),并从这一网络中获取差额利益。网络是分层的,每层身份的获得需要缴纳不等的入会费,上线从下线的销售中获取一定比例的利益。前面说到,以前JM公司对所有做“推荐工作”的顾客都没有“回报”,不过现在由于外界竞争激烈,同行纷纷给从事“推荐”工作的顾客一些好处,JM公司现在也开始给予顾客相应的物质奖励,一般按推荐购买的价值一定比例给予“积分”,这些“积分”可以折算成钱用来报销电话费、购买公司产品、外出旅游、购买超市购物券,甚至现金等。

第四种类型是“心理平衡型”,他们不认可商品价值,协助推销后自己也没有任何利益的,但可以获得一定的心理平衡。一些人在消费某种商品或服务时,并不完全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价值,但如果发现很多人都进行了类似的消费,就会减少很多后悔,通过别人的购买也增强了本人对产品价值的认知,从而得到心理补偿。小时候曾听过大人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一群人在路上行走,因为知道路上有大大小小的泥坑,大家分开一段距离保证有人探路,行走了一半路程时,第一个人突然失足滑入一个大泥坑,后面的人听见前面有异响,大声问前面的人有没有问题,滑入泥坑的那个人心想如此倒霉,最好再拉一个垫背的,心理可以平衡一点,于是回答说“没有事”,于是第二个人也滑入泥坑,第二个人也像第一个人一样想,于是第三个人也滑入泥坑,最后所有人都滑入泥坑中。30年过去了,这个故事仍然让我记忆犹新。这个故事说出了“中国式的嫉妒”心理——“我过得不好,最好其他人也过得不好,这样大家都扯平了。”我曾经就一些老年人为什么会向其他老年人推荐产品这一问题,问过一位自己也从事保健品行业销售的顾客子女——毛先生(D1),他的回答和上面这则故事很接近。他说,这就说到中国人的阴暗心理了。打个比方,一个人买房,花2500元每平方米买的,后来涨价了,涨到4500,心里高兴了,逢人便讲房子升值了,升值有什么用呢?你又不可能卖的。如果是花3000元买的房,跌倒2500元,心里就不舒服了,觉得很亏。但是这时候如果发现其他邻居买时花了四五千买的,于是就想,哎呀,人家亏得更厉害,心里就舒服了,找到平衡。这个道理一样,自己一个人买觉得吃亏,多叫几个人买心理就平衡了,“反正大家都一样”。

第五种情况是不太认同商品价值,推荐产品本人没有任何利益但是与他相熟的销售人员有利益,有些顾客在公众场合碍于别人的面子不得不表达几句,说几句违心的好话,我们把这种类型称为“碍于面子型”。比如在一个群体内部,如果一个人的意见与群体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和行为不一致时,就会紧张。面对别人的求助,很多人往往口是心非地附和几句。我一位朋友的父亲曾经在电视上为一个商品叫好,这位朋友说很奇怪,就问他父亲为什么在电视上这么说,因为知道他并没有这么好的效果,他父亲说当时碍于面子,别人说请他帮帮忙,关系比较熟,不能不帮,反正确实有些效果,讲话就稍微夸大了一点。

第六种情况是不认同商品的价值,但在推荐产品成功后自己有物质利益。如果推荐的对象是自己的熟人可将之称为“杀熟型”,如果推荐的对象是陌生人则可称为“欺骗型”。就前者而言,“非法传销”是一个典型,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传销以来,欺诈性传销大量存在,截至1995年底,全国共有正式注册的传销公司163家,经1996年4月审查,保留41家,但是据估计,实际从事传销的企业达1800家。1996年国家工商总局查处案值在100万以上,在全国影响较大的非法传销案12件,1997年达到25件。“杀熟型”在“老鼠会”内部表现特别明显,一个人上当受骗,为了赚钱或保本挽回个人利益,必须寻找和游说下家,而“下家”一般都是朋友甚至亲属,其中有部分人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成为下线时为了摆脱道德困境,往往心理安慰说:这些亲戚朋友也许能拉一些外人进来,这样可以利用这一机会发财致富。

在JM公司的调查中我们发现,JM公司老顾客帮助做工作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以上六种类型中的前三种,第四、第五种情况在访谈对象中没有发现,但我个人观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第六种情况基本不存在。JM公司有一段时间因为面临员工太多,人力资源成本太高的问题,曾经希望把老顾客转化为“不拿固定工资的员工”,就是让老顾客成为上面所说的“直销型”,发提成不发基本工资,但这事遇到了阻力,因为当给这些“做工作”的老顾客发“提成”的时候,有了物质利益,就会让人怀疑其“真诚的动机”,他们反而就不能“理直气壮”地向新顾客推荐了。

问:阿姨,您用公司的产品很好,那您会不会把我们的产品介绍给别人呢?

顾客:当然会呀。

问:那您一般会介绍给什么人呢?顾客:家里人啊,亲戚朋友啊,有同样病状的人。问:您一般怎样介绍呢?您介绍是出于什么考虑呢?顾客:我用了JM产品后,身体健康多了,我会把自己的亲身体会和他们分享,让周围的亲戚朋友都得到健康也是我的快乐。JM的产品的确有效果,能给我们老人带来健康和快乐,当然值得推荐。

问:阿姨,我现在假设一下,如果您帮公司推荐产品,公司给您一定的回报,您赞成这种行为吗?

顾客:哦,那个我们不会要,我们不赞成那样做。

问:哦,为什么呢?

顾客:那样显得很看不起人,我们对钱现在看得不是很重要了,健康才是最大的快乐。我们向别人推荐JM的产品是自愿的,是因为它好、有效果。

以上这段访谈所反映的顾客心态在JM公司顾客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接受访谈的这位顾客是湖北武汉一位74岁的女士,使用JM公司产品已经有5年时间,使用效果比较好以后,她不断地向亲戚朋友推荐JM公司产品,她坚决不同意公司给什么“回报”。不过,尽管不是“托儿”,也没有任何“物质”利益,但他们往往还是要面对被怀疑是“托儿”的尴尬。老顾客们如何应对呢?王女士(B19)接受访谈时说:员工希望我带人,我开始不敢带人去参加会,因为怕人家说是托儿。那怎么办呢?自己想做好工作,首先要以身作则,所有产品都要买,不买你怎么做介绍,你带人怎么有发言权?你买了水机,便秘好了、腰围缩小了、血压降低了,你才可以给别人做介绍,所以我家里所有JM公司的产品都有,只要JM公司的新产品上市,我就买。还有人这么说,光你买还不行,你儿女怎么不买?后来,我子女也慢慢买了,二女儿家里困难一点,他弟弟和我们就共同资助买了。亲戚家也要买这样才有说服力,我弟弟从秦皇岛来,我向他介绍产品,就把他带过去参加大会,后来他买了被子。这样我介绍就有说服力了,人家和儿女们讲,你看人家老王自己买,儿女们也买,亲戚家也买,看来真有效果。现在也还有人背后说我是托儿,说就说呗,我自己完全是为了传播健康,那时还不像现在,对我们一点没有报酬……我在JM公司很快乐。另一方面我自己用过以后收到很好的效果。如果效果不好,我决不带人,我过去在厂里面做工会工作,认识很多人,我自己老实巴交的从来不会骗人。

中国是一个强调道德自律的国家,“温、良、恭、俭、让”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正常交往的必要形式。中国人在与人相处时比较注重与人为善,严责己宽待人,即使是与“顽劣之人”相处,也要求自己用高尚的道德去感化他们,而不是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具体做法是重视“示范”作用,彭泗清曾经指出,中国文化中理想的示范是自足式的“君子性示范”,以身作则、不求回报,用自己的道德修养来影响“小人”。上文中王女士就是依靠自己“以身作则”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正派和清白的,不仅自己买,还要女儿买、儿子买,甚至让弟弟买,从而去“堵住别人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