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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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急欲跻身大国行列的日本(9)

2.争当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这是日本政治大国的核心目标,也是成为政治大国的标志。能够在联合国安理会内拥有更大的发言权,无疑将大大提升日本的国际政治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对联合国外交战略的目标:一是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敌国”条款,彻底摘掉战败国的帽子。冷战结束后,日本在联大上一再要求删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并一直积极谋求分阶段实现此目标。二是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扩大对国际事务的决策权。日本在20世纪70、80年代曾以间接方式表达其希望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愿望。冷战结束后,日本在表达这一愿望时,逐渐从间接方式变为直接方式。1992年1月,宫泽喜一首相的发言人英正道在联合国表示:“我们希望得到与日本向联合国缴纳的会费相称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同年11月21日,日本政府确定了争取在1995年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方针。日本在第49届联大上正式宣布争当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94年9月27日,河野洋平外相在联大宣布:日本准备“在得到许多国家赞同的情况下,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负起责任”。这是日本首次在联合国以直接方式正式要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从20世纪90年代公开提出要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后,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日本对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大国、发展中国家开展了一系列“争取支持外交”。日本采用的手段,一是增交联合国会费并为联合国出资、埋单。日本缴纳联合国会费的比率从1989年的11.4%增至2000年的20.573%,超过英、法、俄、中四国分摊的总额。除会费外,在联合国的一系列重大活动中,日本都是主要出资国之一。日本以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和参加维和部队等“出钱”、“出兵”的方式,争取联合国及其各成员国的支持。二是运用说服和经援等手段争取更多的支持者。从1993年底到1996年初,支持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国家从23个增至86个。三是积极参与联合国事务。日本积极参加联合国框架内的国际行动,积极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积极参与环境、贩毒、人口、难民、恐怖等全球性问题的解决,积极推动国际裁军和防止核扩散等;日本还积极为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等18个主要机构中,日本是世界上担任理事等要职最多的国家。日本以联合国第二大出资国的名分,公开宣扬联合国权利应该按照出资比例分享。

日本前驻泰国大使冈崎久彦说:“我认为日本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常任理事国。在作出军事贡献的问题上,也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维持和平行动和维和部队方面,而应该通过修改宪法来准许行使集团自卫权,从而使得参加类似于海湾战争中多国部队的活动成为可能”。“日本作为常任理事国进入联合国的执行机构,这就足以使原敌国条款越来越被人们所遗忘。”日本前驻联合国大使波多野则更加露骨地表示:“日本不仅要向联合国提供金钱,智慧,而且也愿意流血。”

2005年日本与德国、印度、巴西合作组建争当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四国集团”,力图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一举拿下常任理事国席位,但因遭到“团结谋共识”国际运动的反对,“四国集团”未能“入常”成功。

3.把军事大国地位作为政治大国地位的配套手段

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是大国必备的条件。美国利用日本在亚洲为其“分担责任”的战略,正中日本政府下怀。日本利用此机会大力扩充军事力量。1992年6月,在141名议员缺席的情况下,自民党挟持日本国会强行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即向海外“派兵法”,使自卫队开始摆脱专守防卫战略。1995年11月,日本通过了《防卫计划大纲》,明确提出要“应付对日本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事态”。2000年12月15日,日本政府出台2001~2005年度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在军费、军备发展上都有新的突破,标志着日本加快迈向军事大国的步伐。

早在中曾根内阁时,日本就制定了日本防务的三大目标:把日本本土建成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完全彻底地控制附近的四个海峡;确保1000海里的海上交通。小泉执政以来,谋求军事大国的步伐远远超过历届前任。“9·11”事件以后,借反恐名义,2001年10月5日小泉政府提出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休整法案》,稍后又提出了《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在美军发动阿富汗战争后,日本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10月18日和29日分别通过了上述三个法案。《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规定:自卫队可在需要前往的公海(包括专属经济区)及上空执行任务,也可在征得对象国同意的前提下,进入外国领土、领海和领空活动。日本自卫队可以向美军等外国军队提供补给、运输、医疗和通讯等后勤支持;对战斗遇难人员进行搜索、救助;对难民执行救援任务,并放宽了对自卫队队员使用武器的限制。《反恐特别措施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日本的安保政策已突破了日本自卫队只能在本土和《周边事态法》规定的界限内活动的限制,意味着日本实际上完成了成为军事大国的立法程序,为日本实际上的军队——自卫队——“走向世界”提供了“合法”依据。

2005年5月,日本利用朝鲜半岛核问题通过了争议已久的“有事三法案”,规定了在发生可预测的对日本的武力攻击事态时,首相可不经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警察和地方政府力量,采取“先发制人”的战争手段,自卫队由“防御型”转向“进攻型”。7月,又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12月底向伊拉克派兵,实现了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突破。这表明,已改变了“专守防卫”政策的日本自卫队,正在走向国外,并为今后在亚太地区发挥军事作用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