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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存在与虚无(2)

归根结底,人的自由就在于人具有选择动机的自由,人的意识的自由性表现在活动中就是选择的自由性,这是自我创造、自我约束和自我设定的自由。萨特由此引出结论:“人,由于命定是自由,把整个世界的重量担在肩上:它对作为存在方式的世界和他本身是有责任的”,自由和责任是紧密相连的。“责任”是萨特伦理道德学说的核心概念,选择是痛苦的,选择自由本身意味着责任。

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大量采用胡塞尔的“现象还原法”,由存在概念出发,阐述了存在主义的本体论学说和存在的精神分析法,标志着哲学思想的成熟和系统化,奠定了存在主义哲学在当代哲学思潮中独树一帜的地位,使存在主义的影响得以广泛扩展。(曹纯)

我和他人

1.他人的存在

“我们的身体——其特性即本质上是被他人认识的:我认识的东西就是他人的身体,而我关于我的身体所知道的主要东西来自他人认识它的方式。”我的身体就把我推向了他人的存在和我的“为他的存在”。这是研究人与存在关系中不能不注意到的我的存在的新结构。

萨特首先批评了实在论以及胡塞尔、黑格尔和海德格尔有关他人的思想。实在论把他人看做是实在的物,是思想实体。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没有脱离唯我论,仍然没有脱离人与他人的认识关系。黑格尔比胡塞尔进步(虽然从生平年代他先于胡塞尔),他的“主奴关系”已经明确“我在我的存在中是依赖于他人的”。但是萨特认为他还是犯了认识论和形式上的乐观主义的错误,没有看到别人的内在性的存在本身的超越性。在萨特看来,海德格尔虽然提出了“存在”的关系,但是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作“共在”,这还是一种抽象的关系,还是类似于康德的主体的抽象的本体论基础。

而萨特认为他的“他人”的思想是从存在出发的。他把他人与自为的存在的关系视作存在与存在的关系,而不是认识的关系。他人的存在造成了以我为中心的世界分裂,这样“意识的多样性”就造成了冲突和纷乱。而他人和我发生关系是通过“注视”,我在他人的“注视”下,我会感到自身的异化,我变成了为他的存在,但我却永远不能化归于他人,反之亦然。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是永存的。如果拘于他人的注视,过于注重别人的评论,那就会成为别人的受害者,他人就是地狱。这说明改变自己的行为、打碎他人注视的威胁去争取自身的解放是多么重要。

2.身体

身体在萨特那里是紧密相关于“他人”的思想,是从存在论出发的。他的出发点是身体和心中的心都不是知识性的,不是理性抽象的功能。我对我的身体永远不能有一种对象的认识,它只有在“为他人”时才能成为对象,成为一个“为他的存在”。存在论的身体三维是:我使我的身体存在,我的身体被他人认识和使用,他人对我表现为我对其而言是对象的主体。这样的身体三维的描述确定了他人与我的基本的原始关系。

3.与他人的具体关系

萨特以人对他人的“性”态度作为基本模式,具体地阐述了我与他人关系的类型。因为萨特认为性的态度是与他人关系的基本原始的行为,其中包含着“他人的存在”的原始偶然性和自为的“人为性”的原始偶然性。而人与人之间的许多复杂性都是这些原始行为的多样化。

对待他人的第一种态度是:爱情、语言和受虐色情狂。萨特认为爱情是一种意识活动,因为爱情远远不止是纯粹肉体的占有的情欲,所以很难成功和满足,我和他人都是自由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实爱情就是冲突。而受虐色情狂这种极端的态度就是要谋划使自己被他人吞并,并且在主观性中消失以便使我摆脱我自己的主观性。这种态度最终归于失败。

对待他人的第二种态度:冷漠、情欲、憎恨、性虐待狂。作为这种态度的极端性虐待狂要求的是一种非相互性的关系,要充当一个自由的占有的权利的存在,把他的对象完全当做一种工具,用痛苦来显现这个对象的肉体。这种态度和第一种态度一样是归于失败的。

有关对待他人的具体态度的例证,中心的一点就是要说明自为与自为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自为与另一个自为发生关系时,要么就是甘心成为对方的客体,要么就是反过来注视别人的注视,进行反抗。但无论哪一种态度,都不能真正把两个自为化为一体,既不能完全被对方占有,也不能完全占有对方,我与他人的关系不是和谐的“共在”,而是“冲突”。

为了使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理论更加完善,萨特进一步提出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是我与他人关系中的某种特殊的经验,是在特殊情况下,在“为他人的存在”的基础上产生的,为他人的存在先于并建立了与他人的共在。萨特认为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我们”的经验:在第三者注视下,我与他人发生关系时的“对象-我们”,以及在一些个人的集体活动或集体劳动中形成的“主体-我们”。这两种经验之间没有任何对称性,前者揭示的是人的实在的存在一维,是对“为他的存在”的原始体验和单纯的多样化。而后者是在社会历史的世界中个体所实现的心理学的体验,只是一个纯粹的主观经历。所以“我们”的经验,尽管是实在的,却无法改变我与他人之间关系是“冲突”的结论。人的实在无法摆脱这两难境地:或超越别人或被别人超越。意识间的关系的本质不是“共在”,而是“冲突”,这是自为的宿命。(杜小真)

1905年,萨特生于法国巴黎一个小资产阶级家庭,父亲是海军军官,在萨特2岁时因病去世。3岁时因右眼完全失明,年幼的萨特不得不戴上大大的眼镜。后来母亲改嫁,这给年幼的萨特又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他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和强烈的逆反心理。可以说萨特的童年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拥有的只是孤独;没有健康的身体,所拥有的只是残疾的身体和丑陋的外表。然而命运总是公平的,小萨特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早慧。从小他就跟随外祖父母生活。外祖父是一个学识渊博的教授,特别疼爱这个小外孙。萨特在他那里,得到了良好的文化熏陶。不到7岁,萨特就已经读过莫泊桑、伏尔泰、雨果等著名作家的作品。他常常模仿着写一些剑侠小说和游历故事,这促使他日后决心走上文学道路,成为真正的作家。

萨特的大学生活是在以“近代法兰西思想家的摇篮”而著称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度过的。这期间萨特依然在文学中寻找拯救,自诩掌握着未被揭露的真理,并以使世界接受这些真理为使命。也是在这所大学里,萨特同时开始了选择自己作为一名哲学家的人生道路。在大学四年里,他广泛地阅读了各种哲学著作。对伯格森的著作的阅读,使得萨特正式进入了哲学的殿堂。

大学毕业后,萨特当过兵,然后到中学做了中学教师。这期间他认识了后来的终身伴侣——女作家西蒙娜·德·波伏瓦。然而教师萨特并没有放弃自己对哲学的追求,在雷蒙·阿隆的帮助下,他得以到德国的法兰西学院留学。这是一个关键性的转折,法兰西学院没有让萨特失望。同时正像我们以后看到的,萨特也没让法兰西学院失望。他在这里欣喜地钻研着现象学大师胡塞尔的学说。通过研究,他坚定了“哲学必须从主观开始的”信念,开始形成了他的存在主义的哲学体系,并最终成为继海德格尔之后最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大师。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萨特求学成长的历程注定了他一生与文学和哲学的不解之缘。从德国学成归来后,萨特开始运用现象学创作。其中最有特色、且被视为存在主义代表作的作品是日记体的哲学小说《恶心》和哲学理论专著《存在与虚无》。前者一经出版,立即引来广泛的关注,使萨特正式登上法国文坛。不幸的是《存在与虚无》难以被学术界正统权威势力所认同。实际上,萨特最终也没有得到学院派的承认。他是法国唯一一位声名如此显赫,却从未进入高等学府正式任教的哲学家。

真正的萨特时代应该是在二战结束后。战争打碎了这个世界的合理性,因而,在人们看来,存在主义哲学似乎在不合理的现实中找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支点,给了他们摆脱恐惧绝望的精神力量。此后,萨特积极地介入社会、介入政治。他积极地为阿尔及利亚的独立战争奔走呼号;因为反对美国对越南的战争而参加了“罗素法庭”;苏军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他再次发出愤怒的谴责;法国工人和学生发动“五月风暴”,反对异化争取自治,他又挺身而出为学生和工人辩护,并亲自出现在游行队伍中。

萨特用他的一生做了一个有思想的知识分子该做的全部事情。他在哲学、文学、政治等方面都创造了重要的业绩。他所留下的精神遗产将永远引导着后人继续探索前进的道路。

《恶心》是20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它总结并体现了萨特的生活和思想,因而是作家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同时《恶心》是萨特的第一部小说,有人说这是萨特本人最成功的小说,理由是它包含了后来萨特的几乎所有的哲学思想轮廓。存在主义的各种名词都在其中有所滥觞。这部短小精悍但思想上极有挑战意味的小说,以日记的形式写成。主人公安东纳·洛根丁是一个孤独的学者,他为了撰写一个18世纪默默无闻但令人难以捉摸的贵族的传记,来到了凄凉的布威尔城。洛根丁对生活中微乎其微的偶然性的发现引发了一场生存危机,于是他决定以小说写作来逃避这场危机。他要写一部小说去深深触动读者,迫使他们去获取他自己已经取得的解脱意识。

《苍蝇》是萨特的第一部剧作,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作品取材于古希腊埃斯库罗斯的悲剧《俄瑞斯特斯》三部曲,描写阿伽门农的儿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我们知道,古希腊悲剧往往带有浓重的“命运”色彩,因而古希腊悲剧又被称为“命运悲剧”。而萨特在这里,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主人公俄瑞斯特斯的自由选择,向世人宣告了人的自由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