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健康孕产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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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孕期生理保健(5)

无论人流或早产,都已经进入了一个妊娠的过程,只要一开始妊娠,身体各器官都会为适应怀孕而发生一系列相应的变化,如子宫逐渐增大变薄;子宫峡部逐渐伸展拉长变薄扩张成为子宫的一部分;卵巢增大,停止排卯;乳房增大,腺管发育;心肺负担和功能增强,心输出量增加,血压变化,循环血容量增加i内分泌系统发生变化等。这一系列的变化的完全恢复,机体需要长时间的调整。妊娠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多系统协调和配合的复杂精密的生理过程,无论哪一方面准备的不协调,都会影响妊娠的过程及质量。在机体,尤其是卵巢功能、子宫内膜、激素和内分泌调整好之前发生的妊娠,卵子质量、受精卵着床和胚胎的发育都不可能得到很好的保证。

人工流产是避孕方法吗

女性在不适宜怀孕的情况下怀孕,只有采取“清宫”的办法来终止妊娠。人工流产手术一般在妊娠3个月以内做,手术并不复杂,子宫不太大时几分钟就可以顺利结束。由此使一些女性对人工流产顾虑不大并因此放松避孕。人工流产手术果真简单、安全吗?不一定,这种手术有与其他手术有不同的特点。

操作的子宫是妊娠的子宫,随妊娠进展,子宫增大、变软,血管增粗,血流量增加。吸宫时,如果子宫不能很好地收缩使血管关闭,会有较多的出血,子宫越大,出血量越多。

手术过程中可以出现人流综合征、羊水栓塞等并发症。部分孕妇可表现为心跳减慢、心律不齐、血压下降、面色苍白、全身出汗、头晕胸闷,严重的还会发生昏厥和抽搐。这是由于手术时刺激宫颈,兴奋了迷走神经引起的人流综合征。在较大的子宫,破膜几分钟后孕妇出现烦躁不安、寒战、胸闷、发绀等羊水栓塞所致的过敏症状也屡有报道。人工流产手术时间虽不长,但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情况。

不能在直接监视下宫腔内施术,手术者完全凭手的感觉了解子宫大小、位置、官腔深度、胚胎附着部位、宫腔是否刮净,增加了手术难度。

人工流产有哪些常见并发症

人工流产手术后的近期并发症之一是术后感染。发生在术后2周以内的炎症,多与手术消毒不严有关的急性盆腔炎症,治疗不彻底可能转变为慢性妇科炎症。如果感染循子宫内膜蔓延至输卵管,就会引起输卵管炎。炎症未经彻底治疗会转变为慢性,日久输卵管组织纤维化,内膜粘连,会导致输卵管管腔不完全阻塞或完全阻塞,妨碍下次妊娠,引起终身不孕。

也有一部分患者的术后感染,并不是由于手术操作引起的,而是使用不洁卫生用品,或者不遵守医生嘱咐,在手术出血未干净后即过性生活,造成细菌逆行感染所致。所引起的盆腔炎症同样会导致输卵管阻塞性不孕。

因此,病人在人工流产手术后常规服用消炎药3~5天,并确实遵守术后注意事项是预防术后感染、防止继发不孕的重要保障。因为输管卵炎性阻塞是不孕症中最常见的原因,而其中很大一部分都继发于人工流产手术后。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即人工流产手术后出现内分泌紊乱,引起月经不调,这是人工流产手术的远期并发症之一,发生者很少。如果内分泌紊乱仅是引起月经周期的改变,并不影响排卵,那么仍有机会受孕;如果因内分泌紊乱引起不排卵,则会出现继发性不孕。

如何避免人工流产

人工流产是指根据妊娠月份大小,人为地采用不同方法使妊娠终止的一种手术,此为避孕失败的一种补救措施,不是节制生育的方法,也不能代替避孕措施。

人工流产近期并发症主要有:

为丈夫的更要关心、爱护和体贴妻子,不能把避孕的事完全推给女方。为了妻子的健康,丈夫要多承担一些责任,不能只图一时方便,造成避孕失败,给妻子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远期并发症主要是宫颈或宫腔粘连,可致宫腔积血。常因多次吸宫流产、操作时损伤子宫内膜、过度搜刮宫腔、器械反复进出宫口、扩张宫颈过于粗暴等引起。

为此,要加强避孕。保证避孕成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夫妇双方必须认识到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应高度重视避孕,任何时候(如哺乳期)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须知避孕是夫妇双方的事,尤其是作目前国内所使用的避孕方法很多,各有特点,在选择避孕方法时,既要考虑到方便,更要考虑到效果,还要根据个人的情况,特别是女方的健康情况和所处不同时期的特点,正确地选择适合自己切实可行而又有效的避孕方法。有一些避孕方法,如安全期避孕、哺乳期避孕以及体外排精避孕等,因为避孕效果不可靠,尽量不要使用。

要学会正确使用避孕套、阴道隔膜等外用避孕工具,否则就会造成避孕失败。

如使用外用避孕工具万一避孕失败了(如避孕套破裂),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怀孕。

总之,避孕是一件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

人工流产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人工流产毕竟是一种手术,为预防感染,尽早恢复健康,手术后该注意以下几点:

手术对生殖器官是一种创伤,突然用人工的方法使妊娠终止,需要中枢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重新调整取得平衡。因此,术后应休息1~2周,使精神和体力得到休整并适当增加营养。手术后一两天就上班不利于身体恢复。

手术后几天内有少量阴道出血,属于正常现象。如手术10天后仍有出血或血量多,伴有下腹痛,就要警惕有无吸宫不全的可能,应及时去医院复查。

有重度宫颈糜烂,人工流产前即有阴道出血,吸去的组织不新鲜,或手术时间长,出血较多,或属于高危人工流产范围的受术者,术后均应使用抗生素。

如果妊娠反应不消失,或感觉下腹部继续增大,有可能人工流产失败,胚胎仍在发育,应复诊检查。

保持外阴清洁,出血未净前禁止盆浴,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以免引起感染。

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再次人工流产。

妊娠期间的用药原则

药物可以治疗各种疾病,但是,用药不当会给人带来危害。特别是孕期用药不当,会危及胎儿,使新生儿机体不全、畸形,造成终身残疾,给社会、家庭和孩子带来负担和痛苦。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可以是间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间接的影响如妊娠时,子宫体显著增大,盆腔瘀血,常会使孕妇发生便秘,此时用强烈的泻药,会使子宫剧烈收缩而引起早产。药物对胎儿直接影响最敏感的时期是在怀孕后2~9周,妊娠早期的药物效应以致胎儿畸形为主。在妊娠的中、晚期,药物对胎儿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是使胎儿发生功能障碍和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

为了确保母亲、胎儿安全,孕妇孕期用药需遵循以下原则:

孕期不要随意用药,用药不当对胎儿的有害影响包括致死、致畸、致病以及生长发育障碍等,不是确实需要尽量避免用药。

当因患病确实需要用药时,应选择疗效确切且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也就是说,权衡利弊,选择对母亲、胎儿健康有最大的好处、最小的危险的药物。

孕妇可以服用哪些药物

药物引起胎儿畸形,屡有报道。有一些孕妇,生病怕就医,唯恐用药后引起不良影响,结果轻病变重病,遭致不幸。

其实,造成胎儿畸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药物只是诸因素中的一种。

就药物作用来说,还有机体方面的因素,如妊娠期限、胎盘情况、遗传素质和个体差异,以及药物本身的因素等。

药物影响胎儿,有一定的时限性。受孕后2周内是胚胎各器官发育形成的阶段,此阶段对药物最敏感。而妊娠后期,胎儿器官已基本形成,引起畸胎的可能因素会减少。

有的药物影响胎盘功能而间接影Ⅱ向胎儿。还有的药物直接收缩胚胎血管,使胎盘功能降低,胎儿因营养不良而导致智力低下、畸形甚至死亡。

此外,药物还可影响染色体,诱发畸胎的形成。

药物分子量小的就易于进入胎儿体内,解离度低、脂溶性大的药物(如磺胺类)也容易进入胎儿体内。

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是极少数的,而且还受种种因素影响。妊娠某一时期用药对胎儿不利,另一时期应用则无妨。例如:

抗生素类

氯霉素、新生霉素在妊娠晚期使用,对胎儿有害。大环内酯在妊娠初期3个月内使用,对胎儿有影响,其他时期使用影响较小。红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头孢噻吩(先锋霉素I)在怀孕任何时期皆不宜使用。而青霉素则无影响。

磺胺药类

特别是长效磺胺,在妊娠头3个月内应用有害。

特别是在妊娠早期使用,肯定有害。

而其他时期,在医生指导下可选择使用。

沙立度胺(反应停)在怀孕早期使用,易致畸;氯丙嗪、苯巴比妥、氯氦(利眠宁)、甲丙氨酯(眠尔通)等,妊娠期间皆不宜使用;地西泮(安定)在妊娠晚期,最不宜使用。

口服避孕药及可的松在妊娠早期使用可以致畸:而其他雄性激素和雌性激素在整个妊娠期间皆不可使用。

非那西汀、水杨酸制剂(包括阿司匹林),在整个孕期皆不宜使用。

妊娠期间,并非皆忌用药,在医生正确指导下,选择和掌握用药时限,就可避免胎儿畸形和不良反应。

孕妇不能服用哪些药物

妊娠期间,孕妇用药是值得特别注意的问题,许多药物对胎儿危害较大,甚至可导致流产、胎儿畸形。孕期禁用的药物有:

四环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四环素能造成胎儿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妊娠末期服用可造成儿童期牙釉质发育不良。链霉素、庆大霉素类药物可损害胎儿第Vm对脑神经,导致先天性耳聋。还可损害肾脏功能,新霉素可导致胎儿骨骼发育异常、肾肺小动脉狭窄、先天性白内障以及智力障碍等。

奎宁、氯喹乙胺嘧啶,会导致胎儿多发畸形,如耳聋、四肢缺损、脑积水等。

如氯磺丙脲、格列齐特(达美康)、格列喹酮(糖适平)等,可导致胎儿肢体畸形、唇裂、死胎等。

如苯妥英钠、扑米酮(扑痫酮)、甲丙氨酯(安宁)等,可导致胎儿肢体、面部及脑等的发育异常。

如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环磷酰胺、5一氟脲嘧啶、塞替哌等,可导致无脑儿、脑积水、唇裂、肾及输尿管缺损、四肢及眼部畸形等。

如乙烯雌酚、黄体酮、雄激素、可的松。口服避孕药等,可导致胎儿生殖器官畸形,如女性胎儿男性化,男性胎儿尿道下裂等畸形。

如肝素、双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杨酸制剂等也可致畸,并可诱发胎儿出血性疾病。

孕期应避免滥用药物。如孕妇患病,应及时诊治,能采取非药物治疗的则应避免使用药物,在必须用药的情况下,应谨遵医嘱,选择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种类、剂量、给药途径和用药持续时间。孕期患病,一味盲目拒绝任何药物治疗的做法不可取,甚至会对孕妇及胎儿造成更加危险。

中药是不是绝对安全

中医药学在孕期用药上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也有严格的用药原则,孕期服用中草药必须对症,孕期补养用药,应平和适中。具体而言,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等作用的中药,都要禁用或慎用,因为这些药物作用可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早产,具体药品有麝香、斑蟊、水蛭、虻虫、商陆、巴豆、牵牛、大戟、三棱、莪术等。慎用药包括通经祛瘀、破气破血及辛热滑利的药物,例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半夏等。为避免精神刺激,对孕妇原则上不宜针灸。

孕期不应滥用补养药,因为怀孕后,阴血下聚以养胎,使孕妇机体处于“阴血偏虚,阳气偏亢”的状态,所以民间也有“产前宜凉”的说法。例如,人参虽是大补元气之品,但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则可使“阳气愈盛,阴血愈虚”,不仅对胎儿和孕妇无益,反而会加重妊娠呕吐、血压增高等现象,还有可能导致阴道出血、流产或胎儿宫内窘迫等。此外,如鹿茸、鹿胎膏、鹿角胶等温热补品,孕后也不宜服用。

中医安胎,是通过调理孕妇的脏腑、气血及经脉运行机制,使孕妇全身功能得到改善,胎儿也就自然得以安养,只要运用恰当,对胎儿不会造成损伤,而且也不会强行保存应该被淘汰的异常胚胎。许多研究报道,经临床追踪观察证实,中药保胎后出生的儿童,智力和健康与那些未用药正常妊娠后出生的儿童相同,未发现中药安胎有明显的不良反应。

孕妇是不是不能服用抗生素

俗称的“消炎药”在医学上称为抗生素。孕妇是不是完全不能服用抗生素,应该如何正确使用抗生素,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

孕妇使用抗生素一般分以下几种类型:一种是可用,对胎儿无损害或损害甚微;

其次是慎用,对胎儿有损害,必须用时,可以短疗程、小剂量使用;第三种是禁用,对胎儿损害严重,绝对不能使用。下面就常用抗生素的这些使用情况分别阐述。

首选青霉素,青霉素对人类毒性很小。常用的有氨苄青霉素、羧苄青霉素,另外还有头孢菌素类(如先锋霉素等)。

氨基糖苷类药物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因对胎儿肾功能及听力有损害,孕期慎用。如确需使用,应小剂量、短疗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