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智慧绝学(天书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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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舍法用己,勿徇己见

【原文】

“如己见解高于法,则舍法而用己;勿徇己见。”

【释译】

如果我自己的办法比已有的法令高明,那么就抛弃法令而用自己的办法;但千万不要固执己见。”

【悟语点拨】

一切法令都是人制定的,所以当你的办法比已有的法令高明时,那么就可以使用自己的办法,当然你的做法要有利于事情的处理、问题的解决,而不能从自己私利出发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