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生命的巅峰(马斯洛现代成功心理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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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追寻生命的缺憾(5)

这个发现从本质上揭露了平常的动机理论(集中在缺失性需要上)的局限性,而且指出了“超动机理论”(成长性动机和自我实现的理论)的必要性。

我已经描述过存在爱和缺失爱相互对照的动力学。在这里,我只想把人的这两个对照组作为例子,阐明上面做出的一些结论。

存在爱能顺利进入意识,并且受到完全的喜爱。由于它是非占有的、最喜欢的而不是需要的,因此,它不会造成烦恼,实际上它总是提供愉快的。

存在爱从来不会被充分满足,它可能是没有尽头的喜爱。它总是无限增大,而不是消失。它是内在的快乐,它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存在爱的体验经常被描绘成和美感体验或神秘体验相同的东西,并被描述成具有同样的作用。

体验存在爱的心理治疗作用和心理促进作用是非常深刻而广泛的。它的作用同健康母亲对婴儿的完全的爱,同一些神秘主义者所描绘的上帝的无私的爱,在性格上的作用是类似的。

超越了怀疑阴影的存在爱是比缺失爱(一切存在爱者对此以前也都体验过)更丰富、更高尚、更有价值的主观体验。这种优势也被我的年龄较大的研究对象报告过,他们之中的许多人以不同的结合同时体验着两种爱。

缺失爱能够满足。“满足”的概念则不适用于另一个可羡慕的、可爱的价值的羡慕爱。

存在爱中只有极少的焦虑、敌视,从对于人的实际效果来说,甚至可以认为它们是不存在的。当然,在这里可能是在为别人而焦虑,而在缺失爱中,则总是有一定程度的焦虑和敌视。

存在爱者彼此之间,是比较独立的、更多自主的、较少嫉妒和威胁的、较少需要的,是更独特的、更无私心的,但同时又是更热心于帮助别人自我实现的,更为别人的成就而感到高兴的,是更利他的,更慷慨的,更培育人的。

存在爱能够最真实、最深入地知觉别人,正如其中的情绪意动反应一样多。这一点是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并且经常为其他人的晚期体验所证实,就是说,他们完全不同意“爱使人变成瞎子”这种粗俗的陈词滥调。我自己也认为不爱才使我们变成瞎子。

存在爱能创造合作者,存在爱给他一种自我意识,一种自我认可,一种爱的价值感,所有这些使他能够成长。没有存在爱,人不知还能有无可能完善发展。

影响健康成长的冲动

我们通过基本需要理论的概述,有必要对本能理论进行重新审议,这不仅要求区分更基本和不太基本、更健康和不太健康、更自然和不太自然的需要,而且,还因为我们不应无限期地推迟对某些有关问题的重新考察,这样那样的一些基本需要的理论问题已经无法再回避下去了。例如,隐含的对文化相对论的排除的问题,隐含的关于体质给定价值的问题,以及条件反射作用范围的必然缩小等等问题。

总之,有相当数量的其他理论的、临床的和实验的研究,它们都一致指出,本能理论需要重新审议,或者以某种形式恢复它。这些都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当前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对于人的可塑性、灵活性、适应性以及他们学习能力的过分强调。人似乎有远比现代心理学所估计的更强的自主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例如,坎农的体内平衡概念,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理论;爱好,或自由选择,或自助餐厅的实验;利维的本能满足实验,以及他评论母亲过份溺爱孩子的著作。

各种心理分析研究发现,对孩子大小便训练的过分要求和急于给孩子断奶,对孩子的健康发展有负面影响。

大量的观察资料使主张循序渐进的教育家、幼儿园工作人员以及应用儿童心理学家,在接触儿童过程中倾向于实行一种更宽容的制度。

由动力论者、突生进化论者、现代实验胚胎学者以及像哥尔德斯坦这样的整体论者,提供的大量神经病学和生物学的资料,涉及到机体在遭受损坏后自发的再调整。

所有己有的和正在进行的探讨,都极力坚持我们的机体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自我指导和自我控制能力,从而也比一般认可的更值得信赖。

此外,我们还可补充一点,各种正在的发展已表明,有必要从理论上假定机体内有某种积极生成或自我实现的倾向。这种倾向不同于机体内自我保存、自我平衡或体内平衡等,也不同于适应外界刺激的倾向。这种生长或自我实现的倾向,曾经由亚里士多德、伯格森和其他许多哲学家以多种模糊形式所假定过。在精神病学家、心理分析家以及心理学家中,哥尔德斯坦、兰克、荣格、霍尼、弗洛姆、梅、罗杰斯也都感到有必要提出这种假设。

但是,心理治疗家的经验,特别是心理分析也许是对主张重新考察本能理论最重要的影响。在这一领域,尽管看起来各种事实有些模糊不清,但事实的必然联系是准确无误的。治疗者不得不把更基本的愿望同不太基本的愿望(或需要,或冲动)区别开来。原因很简单:某些需要遭受挫折会产生病态,而另一些却不会。某些需要的满足会产生健康,另一些却不会。这些更为基本的需要出乎意料地“顽固”,难以对付,它们反对所有的奉承、取代、贿赂和削弱,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它们只要求适当的内部满足,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寻求满足这种需要。这些需要表现出恰如顽固的、不可削弱的、不能再分析的终极的事实,只能作为既定的事实或不容辩驳的基点。几乎精神病学、心理分析、临床心理学、社会工作或儿童治疗等各个学派,无论它们相互间有怎样的分歧,都假定了某种有关本能或似本能需要的学说,这一印象是极其深刻的。

这是种族的特性、素质、遗传,而不是肤浅的易于控制的习惯,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必须考虑。如果必须在这两难抉择中作出任何一种选择,治疗者总是宁肯选择本能来作为基石,而不是选择条件反射或习惯。这当然是不恰当的,因为我们将看到,有另外一些更恰当的可供选择的对象,从中我们可以作出更令人满意的选择。这就是说并非二者必居其一。

根据一般的动力论要求来看,本能理论,特别是麦克杜格尔和弗洛伊德提出的本能理论,具有某些当时并未被充分理解的优点。它们未被充分理解,这大概也是由于它们的明显有很多错误。

本能论承认以下事实:人是自我促动的,人自己的本性和他所处的环境都有助于决定他的行为;人自己的本性给他提供先决的目的、目标或价值体系;在良好的条件下,为了避免疾病,他所意欲的常常就是他所需要的(对他是有益的东西);全人类形成一个独一无二的生物族类;除非一个人理解其行为的动机和目标,否则行为就是盲目的;总的来说,机体依赖自身的资源,它经常显现出一种生物性的功能或智能,这一点必须说清楚。

我们的看法是:本能理论家的许多错误,虽然是顽固的,需要反驳的,但绝不是本质的或必然的;而且,不少错误连本能论者的批评者也同时具有。

语义上和逻辑上的错误最为明显。由于本能论者特意创造一些本能去解释他们不能理解或不能确定其本源的行为,他们的确做得很不恰当。不过我们自然加强警惕,也无须认为这些本能都是务实的,不必将名称与事实相混淆,也不必进行无效的三段推论,而且,我们对语义学已有极多的了解了。

粗陋的种族中心论、阶级中心论及庸俗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都曾导致早期本能论者的失败。但我们现在显然能够避免这些,因为我们己有更多的人种学、社会学和遗传学的知识。

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本能论者当时从种族学的天真的行为中转得过于极端,过于彻底,以致这一行动本身造成了一个错误,即文化相对论。这一学说在过去很多年中曾有很大影响,并且得到广泛的认可,但现在却受到广泛的批评。的确,像本能论者以前做过的那样,寻求跨文化的种族的特性,值得重新予以重视的。于是,我们必须既避免种族中心主义,又避免极端的文化相对论。例如,工具性行为(手段)与地方文化决定因素的关系比基本需要(目的)更密切,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的大多数反本能论者,例如伯纳德、华生等,批评本能论的根据是,本能不能根据特定的刺激反应概念来描述。简而言之,就是指责本能不符合简单的行为主义理论。这是真的,本能的确如此。然而,动力心理学家现在并不着重去指责这些。他们一致认为,仅仅用刺激反应概念是不能解释任何重要的人类完整品质或完整活动的。

这样一种企图只能引起混淆。把反射与标准的低等动物本能混淆起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前者是纯粹运动神经的动作;后者除此以外还有更多的特点,例如,先天性的冲动,表达性行为,应对性行为,对目的物的追求,以及情感色彩。

甚至仅仅从逻辑上来看,我们也没有理由一定得在完全的本能(各部分都充分发展的本能)与非本能之间进行取舍。为什么不能有残存的本能,不能有似本能的某种尚属行为的东西,不能有程度的不同,不能有不完全的本能呢?

有不少不负责任的作者不加区别地使用本能这个词代表需要、目的、能力、行为、知觉、表现、价值以及感情的伴随物,有时取其中单独一项的含意,有时代表几项的结合,其结果就形成了不精确用法的大杂烩,正如马莫尔和伯纳德指出的那样,几乎每一种已知的人类反应,都被某个作者描述为本能。

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人的欲望或基本需要是先天给定的,至少在某种可以察觉的程度上是这样。那些与此有关的行为或能力、认识或感情则不一定是先天的,而可能是(按我们的观点)经过学习或引导而获得的,或者是表现性的。当然,人的许多能力或智能完全为遗传所决定或由遗传提供可能,例如,色觉,发音能力等等,但它们与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无关。这就是说,基本需要的遗传成分可以看成是简单的意动性缺乏,与任何固有的达到目的的行为无关,就像弗洛伊德的本我冲动的盲目、无定向的需求一样。我们将在下面看到,满足这些基本需要的因素,似乎也可以由某种方式确定为内在固有的。追求目的的行为(竞争行为)是必须依靠学习才能达到的。

考虑问题时仅用非此即彼的二歧法而不是按程度的差距是本能论者和他们的反对派的严重失误。一整套复杂的反应,怎么能够说要么完全是由遗传决定的,要么完全不是由遗传决定的呢?任何一个结构,无论怎样简单,不可能是只具有基因的决定因素,更不用说任何完整的反应了。即使是孟德尔的甜豌豆也需要空气、水以及养料。谈到这一点,可以说基因本身也需要一个环境,即邻近的基因。

在另一极端,同样明显的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完全脱离遗传的影响,因为人也是一个生物族类。这一由遗传决定的事实,是任何人行为、能力、认识等等的前提,也正因为他是人类的一员,他才能做人类所能做的各种事情。而这一人类成员的身份是一个基因问题。

在这一拙劣的两分法造成的混乱后果中出现了这样一种倾向:只要有任何学习的迹象显露时,就断言这是非本能的,或者相反,假如有了点遗传影响的证据,就判定这是本能的。既然对于大多数甚至全部冲动、能力或情感来说,证实这两种看法都是容易的,这样的争论必然永远存在下去。

本能论者和反本能论者都是极端主义者。当然,我们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错误。

动物的本能是本能论者常用的范例,各种错误也是因此而产生的。例如,不去寻找人类独有的本能。然而,从低等动物研究中得出的最有害的经验酿成了这样一个原理:本能是强大的、牢固的,是不可更改、不可控制、不可压抑的。但是,这对鲑、蛙、北极的旅鼠来说,也许是真实的,对人类却并不适用。

我们在凭观察寻找本能时,可以看出基本需要中的遗传基础,不过当它明显真正地独立于环境并强过全部的环境力量时,才认为它是本能,那么,我们就很可能犯大错误。为什么就不会有虽然似本能但仍然较容易受压抑或控制的需要呢?为什么就不会有容易为习惯、暗示、文化压力、内疚等等掩饰、更改、甚至抑制的需要呢?换句话说,为什么就不会有弱本能呢?

把本能等同于不可抗拒的力量,这种误解也许是推动文化论者攻击本能论的主要力量来源。任何一个人种学家的经验都同这种看法相抵触,所以攻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我们对文化和生物两种因素都有恰当的尊重,并且,假如我们进一步考虑文化是比似本能的需要更强的力量,那么,下述的主张就不是谬论而是顺理成章的了:如果我们要使柔弱、微薄的似本能的需要不被更强、更有力的文化所吞没的话,就应该保护它们。而不是相反,它们很可能被吞没,尽管这些似本能的需要在另一种意义上说是强大的,亦即它们顽强地坚持要求获得满足,一旦受挫,就会产生严重的病态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