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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中国的四大宗教(3)

第三节藏传佛教

一、藏传佛教的历史沿革

佛教传入西藏以前,当地有固有的宗教,名为“苯教”。佛教正式传入西藏是在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期。松赞干布为了加强与周边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积极发展与邻近地区的友好关系,先后与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联姻。尺尊公主和文成公主各自带了一尊佛像到西藏,尺尊公主带的是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文成公主带到拉萨的是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修建起拉萨著名的大、小昭寺。此后开始在西藏陆续修建其他佛殿庙宇,开始翻译佛经,佛教正式从尼泊尔和汉地传入西藏。

公元7世纪至9世纪是佛教在西藏的第一次全面传播,史称前弘期。然而王室利用佛教巩固王权的做法,激化了与苯教大臣的矛盾。公元842年,赤祖德赞被害,其兄朗达玛为赞普。朗达玛大力压制佛教,并加以摧毁,掀起一场大规模的灭佛运动。不久朗达玛遭佛教徒暗杀。随后一场平民大起义又席卷吐蕃,吐蕃陷入各个势力割据一方的分裂状态,藏传佛教“前弘期”至此结束。

在9世纪中叶,西藏佛教曾一度遭到破坏,即所谓朗达玛灭法,因此这一段时间(842—978年)佛教沉寂了。西藏宗教史籍把朗达玛以后的近百年间称为“灭法期”或“黑暗时代”。

朗达玛灭佛一百年之后,佛教后来又再度传入,西藏佛教得以复苏。朗达玛灭佛之前,佛教在西藏的传播称为藏传佛教的“前弘期”,之后称为“后弘期”。藏传佛教后弘期根据佛教传入路线的不同,分为上路弘传(从卫藏地区传入)和下路弘传(阿里地区传入)。

这样,佛教逐渐在吐蕃复兴,并发展成独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而且从11世纪开始陆续形成各种支派(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前期四大派),到15世纪初格鲁派的形成,藏传佛教的派别分支才最终定型。格鲁派兴起后,噶当派并入格鲁派而不单独存在。藏传佛教的派别差异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于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异于印度的大乘派因其主张的教义不同而分派。其派别差异是因不同师承、不同修持教授、不同经典和对经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内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形成的。这是藏传佛教的又一特点。

二、黄教的兴起

格鲁派中的“格鲁”一词,汉语意译为善规,指该派倡导其传世僧人应严守戒律。又因该派认为其教理源于噶当派,故称新噶当派。由于此派戴黄色僧帽,故又称为黄教。格鲁派既具有鲜明的特点,又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后来居上,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派别之一。

该派奉宗喀巴大师(1357—1419年)为祖师。宗喀巴于1402年和1406年分别写成《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为创立格鲁派奠定了理论基础。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首次举行祈愿大法会,同年又在拉萨东北兴建甘丹寺,并自任住持,这是格鲁派正式形成的标志。后来,该派势力逐步扩大,修建了以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等为代表的寺院。清代以来,格鲁派寺院有了很大发展,除拉萨三大寺外,昌都寺,青海塔尔寺、隆务寺、佑宁寺,甘肃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尔底寺、甘孜寺,云南中甸的格丹松赞林寺,北京雍和宫等也都是格鲁派的著名大寺院。

活佛转世制度的采用是格鲁派走向兴盛的转折点。清代格鲁派形成达赖、班禅、章嘉活佛(内蒙古)、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四大活佛转世系统。

格鲁派主张缘起性空。一切法均无自性,从缘而起,这便是缘起性空。他们认为戒律为佛教之本,因此重视一切微细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则,依律而行。在显密两宗的关系上,格鲁派则强调先显后密的修习次第和显密兼修的方法。

格鲁派寺院组织严密。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札仓、康村三级,而且各有管理组织,执事人员实行任期制,各司其职,重要事务则会商决定。学经制度健全。有系统的佛教教育体系和学位制度,规定显密并重,先显后密,注重戒、定、慧三学并习的学经程序。同时格鲁派寺院还重视文法、修辞、工巧、医药、历算等学科,对藏族思想文化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

三、藏传佛教的特点

(一)教义

藏传佛教教义特征为:大小乘兼学,显密双修,见行并重,并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点。传承各异、仪轨复杂、像设繁多,是藏传佛教有别于汉地佛教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传承方式

藏传佛教的传承方式既有师徒传承方式,如宁玛派、噶举派、噶当派;也有家族传承方式,如萨迦派,基本上采用以昆氏家族为基础的家族传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还是活佛转世制度。“政教合一”是喇嘛教的另一大特点。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多数派别都和一定的政治势力(包括地方实力集团或家族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赞赞普时初见雏形,至萨迦派时正式确立,其后不断完善,待格鲁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后而达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废除。

(三)学制

藏传佛教传习和修证的处所分为讲道院和修道院两种,也有综合者。较大的寺院都规定学制。各派各寺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如格鲁派哲蚌寺郭莽札仓规定:因明五年,般若四年,中观两年,俱舍四年,戒律一年,必须循序而进。戒律学完之后统称噶仁巴(经学士),其出路有三:①少数申请应试格西学位;②自由讲学或闭关修持;③入密宗学院继续深造。藏传佛教的学位有多种名目,如噶希(四论士)、饶绛巴(博学士)等,原仅为尊称,后学制逐渐严密,须经过考试才能取得诸如拉仁巴、多仁巴、林赛、曼仁巴(医药士)等各种称号,统称为格西。

(四)寺院

寺院规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数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寺院在旧西藏往往是一个地区的宗教、文化乃至经济、政治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别规定为国家级、省级、县级的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藏传佛教的著名寺院有:

桑耶寺。桑耶寺藏传佛教的第一座寺院,建于公元799年。

大昭寺、小昭寺。拉萨大昭寺主殿内供奉着一尊享有世界上最为罕见之尊荣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近600年来,众多的佛教徒跋涉千里,一步一个长头磕到这尊佛像的脚下,以表达他们对佛的极度虔诚。时至今日,每天仍有数以千计的信徒在这尊像前顶礼膜拜,像前的石板被信徒的身躯摩擦得像镜子一样光滑。释迦牟尼在世时,弟子们为使他的真容传之后世,特请工匠替他造了4尊8岁等身像和4尊12岁等身像。因有释迦牟尼的奶母等人从旁指导,故造像与其本人酷肖。

据藏文古籍《松赞干布遗教》记载,印度国王达尔玛巴拉为感谢中国国王资助他击溃入侵者,使佛法重放光明,特并将其中一尊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奉送给中国国王。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文时,唐太宗将这尊像作为嫁妆,由都城长安送抵拉萨,此后,这尊佛像便与藏传佛教共荣辱。在迎娶文成公主前,松赞干布已娶邻国尼泊尔的尺尊公主为妃。尺尊公主带来一尊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尺尊公主邀文成公主一起建庙以供奉佛像。文成公主经勘测发觉,吐蕃地形状似仰卧的魔女的心脏,湖水系魔女的血液,应在此填土塞其血液,建神庙以镇之。所建寺庙就是今日之大昭寺。现8岁等身像供奉于拉萨小昭寺。

西藏最著名的喇嘛教建筑布达拉宫,源于7世纪文成公主入藏时为公主建的宫室,但建成现在的规模,是到17世纪才完成。

(五)藏文《大藏经》

藏传佛教的文献极为丰富。藏文《大藏经》分《甘珠尔》和《丹珠尔》两大部分,其中《甘珠尔》包括显密经律,主要为佛教的原始经典,《丹珠尔》为论藏,系释迦牟尼弟子对佛语的阐释和论述的译文集成。

(六)藏传佛教六字真言

六字真言、六字真经或六字大明咒,是藏传佛教诵咒“嗡、嘛、呢、叭、咪、吽”六个字。据说是佛教秘密莲花部之根本真言。对“六字真言”的诠释颇多,云南社会科学院赵橹先生对“六字真言”有着自己独特的研究。他研究认为:广泛流传于藏传佛教的“六字真言”,系直接由密教而来。“六字真言”原是在印度的一句祷祝词,被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继承下来,更为密教所吸取。作为密教的诵咒,辗转流播,其古意渐渐为人淡忘,知其然而莫解其所以然了。“六字真言”的首尾两字是虚词,中间两字是实词。梵文原意读为“嗡!嘛呢叭、咪,吽!”“嗡”、“吽”为虚词,在印度古文化中具有“神圣”和“吉祥”意思。“嘛呢”汉译“摩尼”,梵文原意为“宝珠”;“叭、咪”意为“红莲花”。由此,我们将“六宇真言”按梵文原意汉译为“神圣呵!红莲花上的宝珠,吉祥!”。

藏传佛教徒常念六字真言,恰如内地佛教徒常念“南无阿弥陀佛”。在藏区,六字真言成为藏传佛教使用率最高的诵咒,几乎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念的地步。千百年来,藏族僧俗用此简短的真言,祈求幸福,驱逐烦恼,净化心灵。藏传佛教徒对六字真言尊崇之深厚,信仰之虔诚,确实非同寻常。若说六字真言是藏传佛教经典的根基,那么六字真言也是藏传佛教的徽章。在世人关注藏传佛教文化研究的今天,六字真言不单纯是人们祈求幸福的祷词,而有它更富魅力的文化内涵——那就是它凝聚着千百万僧俗群众的心,使他们自强不息,奋勇向前。

四、僧职称谓

藏传佛教的僧职,在教内已形成一整套既严格又分门别类的选拔制度,它是维系藏传佛教寺院及僧团秩序、开展各类宗教活动的重要组织保障。其称谓众多,概括来说,大体上可分为封号性僧职称谓、学位性僧职称谓、戒律性僧职称谓和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1.封号性僧职称谓

封号性僧职称谓,是由历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种僧职称谓,在藏传佛教诸多僧职称谓中最具声望。这类僧职起始于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后,封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洛哲坚赞为国师,授予玉印,领总制院事,统领天下释教;1269年,忽必烈又晋封八思巴为帝师,从而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对藏族地区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大宝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噶举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职称谓。

大慈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

大乘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萨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

大智法王,是明朝对藏东地区的藏传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

清朝时期,清政府继续对藏传佛教高僧,特别对格鲁派大活佛授予至高无上的僧职头衔,比如达赖、班禅、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

2.学位性僧职称谓

学位性僧职称谓,在藏传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为这一僧职称谓是极少数僧侣经过长期的清苦修学而获得的一种宗教学衔,它能够显示他们各自在佛学知识领域具有颇高的专业水准。这一宗教学衔在藏语中总称为“格西”(汉文意译为“善知识”)。“格西”中又有不同级别的具体称谓,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赛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

拉然巴格西,是藏传佛教格西中级别最高的学衔,也是藏传佛教显宗中最高的学位。每位申请拉然巴格西学位的考僧,必须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的祈愿大法会期间,通过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学疑难问题的答辩,并得到认可才能获取这一宗教学衔。

措然巴格西,是仅次于“拉然巴”的一种格西学位。每位考僧只有通过拉萨小昭寺举行的大法会,并在拉萨三大寺众高僧前答辩佛教经律论取胜,才能获得这一宗教学衔。

林赛格西,该学衔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后,是某位学僧在拉萨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内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考取的一种格西学位。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学僧在各大寺院大经堂门前的石阶上举行的法会上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获取的一种格西学位,排在林赛格西之后。凡是具备条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学衔。

3.戒律性称谓

戒律性称谓,藏传佛教同其他佛教流派基本一致。藏传佛教中的戒律性称谓,大体上可分为七类:格聂(居士)、格聂玛(女居士)、格策(沙弥)、格策玛(沙弥尼)、格隆(比丘)、格隆玛(比丘尼)和格罗玛(正学尼僧)。

4.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寺院中的僧职称谓,也就是在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中任职的各类僧官的称谓。格鲁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职主要有“赤巴”、“措钦夏奥”、“措钦翁则”、“措钦吉瓦”、“堪布”、“格贵”、“翁则”、“郭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