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计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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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审计准则(4)

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七个方面的内容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对业务质量控制起着决定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相关政策与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主任会计师必须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确保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职业道德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全体执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这里的职业道德规范,不仅包括遵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如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等,而且也包括遵守有关职业道德的具体规定。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获取上述信息。当识别出问题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加以解决。

4、人力资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5、业务执行。

(1)指导、监督与复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监督与复核。

(2)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与程序,当项目组在执业时遇到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又不能在组内得到解决时,可以向项目组之外的适当人员咨询。

(3)意见分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对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在出具报告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6、业务工作底稿。

(1)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要求。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应当及时,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归档期限。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60天内。针对客户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业务,应视为不同业务分别确定归档期限。

(2)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政策和程序,以确保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符合以下要求:安全、保密、完整、便于使用与检索、保管期限合规。

(3)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

7、监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包括持续考虑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如定期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

第四节内部审计准则

我国的内部审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发展历程。由于内部审计服务于单位内部,不被社会所认知,其影响远远小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其权威性又远远小于国家审计,受传统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影响,我国内部审计规范建设相对落后,规范层次较低,既没有人大立法,又没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规章,2003年审计署发布4号令《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才基本有法可依。内部审计协会才在此基础上发布内部审计准则。

一、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一)内部审计定义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以下权力: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有权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二、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的基本依据。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第一层次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层次的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法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必须遵照执行。第三层次的内部审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具体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参照执行。

三、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与内容

(一)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法定组织形式如何,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都应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共六章二十七条,基本框架与内容如下: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三条)为总则,主要说明制定本准则的目的与依据、内部审计的含义及本准则的适用范围。第二章(第四条至第九条)为一般准则,也称职业准则,是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内部注册会计师的一般要求。第三章(第十条至第十六条)为作业准则,是对内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作业的基本要求,主要说明内部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做好审计工作。第四章(第十七至第二十一条)为报告准则,主要说明内部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结果如何表达审计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二条于第二十五条)为内部管理准则,提出了内部审计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章(第二十条于第二十七条)为附则,主要说明准则的解释权与生效日。

四、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建设的现状

我国内部审计协会非常重视内部审计的规范化建设,2000年至2003年,协会组织部分省市内部审计协会和部门企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高校的专家、教授、实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起草了内部审计准则,并于2003年4月12日正式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10个具体准则。到目前为止,共发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15个。目前内部审计准则仍在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之中。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有何作用?

2、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3、我国注册会计师准则体系有何特点?

4、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5、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有哪些内容?

6、内部审计机构有哪些职责与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