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夫的这匹马,我想是世界上最懒的马了。它一直耷拉着脑袋,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前蹭着,仿佛它喜欢让那些收包裹的人久久地等着似的。我真的有一种幻觉,有时候仿佛听到它为这一念头发出轻轻的暗笑声,但是脚夫却说,它只是患了咳嗽病了。
脚夫也像他的马一样,一路上也一直耷拉着脑袋。他在赶车时,总是昏昏欲睡地朝前弓着身子,两条胳臂分别放在两个膝盖上。我刚才说他“赶车”,其实我觉得,这辆车即使没有他,也照样到得了亚茅斯,因为马本身就会做到这一切。至于谈话,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念头,他只会吹口哨。
佩格蒂的膝盖上搁着一篮点心,即使乘着同一辆车去伦敦,这一篮点心也够我们吃的了。一路上我们吃得很多,也睡得很多。佩格蒂总是把自己的下颌搁在篮柄上睡去,她一直抓住篮子,从不放手。她打鼾打得厉害极了,要不是我亲耳听到,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弱女子,竟会有这么大的鼾声。
我们往小路上拐了好几次,为了把一副床架送交一家酒馆,又花了很长时间,另外还去了几个地方,闹得我都厌烦透了;后来终于看到亚茅斯了,我才又高兴起来。当我往河对岸那一大片平整单调的荒滩望去时,我觉得这地方看样子相当潮湿、松软;而且我不禁感到奇怪,要是世界真像我的地理书上说的那么圆,那为什么这地方到处都这么平呢?不过我想,也许亚茅斯正坐落在两极中的一极吧,这样就可以解释通了。
我们走得更近一点了,看到四周的景物全都形成一条直线似的,低低地平摊在天空下。这时我对佩格蒂表示,要是有一座小山什么的,这地方也许就比较好了。如果陆地跟海再分开一点,市镇和潮水不像水泡面包似的混在一起,那就更好了。可是佩格蒂用比往常坚决的口气说,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应当能适应。以她自己来说,能被人叫作“亚茅斯熏鲱鱼”,还觉得挺得意呢。
我们来到了街上(这种街道我感到相当陌生),鱼腥、沥青、麻絮和焦油味扑鼻而来,只见水手们在到处走动,叮当作响的车子在石铺路上来来往往,这时我才觉得,刚才我实在冤枉了这样热闹的一个地方。于是我又对佩格蒂说了我的想法,她听到我说很高兴,非常满意,并且告诉我,大家(我想这是指那些有幸生为熏鲱鱼的)都知道,亚茅斯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了。
“瞧,我家的阿姆在这儿哪!”佩格蒂叫了起来,“长得都不认得了!”
没错,汉姆正在酒馆里等着我们;他像个老相识似的,问我一路可好。一开始,我并不觉得像他认识我那样认识他,因为打从我出生那夜之后,他从来没有再来过我家,我自然就不认得他了。可是当他把我背在背上,驮我回家,我们之间就变得亲密起来了。他现在已是个身高六英尺、魁梧强壮、身阔肩圆的小伙子了。不过他有着一张堆满憨笑的娃娃脸,还有一头淡色的鬈发,这使他显得像只绵羊的样子。他穿着一件帆布短上衣,一条没有腿在里面也能独自立住的硬邦邦的裤子。你与其说他戴着一顶帽子,不如说他像一座老房子上盖着一个漆黑的屋顶。
汉姆背上背着我,胳臂下夹着我们的一只小箱子,佩格蒂则提着我们的另一只小箱子。我们穿过了几条撒有碎木片和小沙堆的小巷,经过了几家煤气厂、制缆厂、小船厂、大船厂、拆船厂、堵船缝厂、船具厂、铁匠铺,以及许多类似这样的地方,最后终于来到了我打远处就已看到的那片单调的荒滩。这时汉姆说:“大卫少爷,那就是我们家的房子!”
我朝那片荒滩的四面八方看去,尽量往远处看,一直看到海,看到河,可是我什么房子也没看见。在不远处,有一只黑乎乎的驳船,或者是别的什么旧船,倒扣在稍高处的干燥地面上,上面伸出一个铁漏斗似的东西,当作烟囱,正在舒畅地冒着烟。可是除此之外,我再也看不到有任何可以住人的地方。
“不会是那个吧?”我说,“那个像船一样的东西?”
“正是那个,大卫少爷。”汉姆回答说。
即使是阿拉丁的宫殿,或者是大鹏鸟的蛋什么的,比起住在船里的古怪主意来,我想也不会使我更着迷。船帮上开有一个很有趣的门,还有屋顶,上面还开着几个小窗。而它之所以让人着迷,在于它是一条真正的船,无疑下过几百次水,从来没有人想到会有人把它搁在旱地上当房子住。我觉得,这就是它让我着迷的地方。要是它本来就打算用来住人,我会觉得它小了点,不太方便,而且也太冷清了。可是,由于从来没有打算做这样的用途,它就成了一个完美的住处了。
这船屋里干净得让人喜爱,要多整齐有多整齐。里面有一张桌子,一只荷兰钟,一个带抽屉的木柜,柜子上搁有一只茶盘,茶盘上绘着一个拿阳伞的女人,带着一个小军人模样的小孩在散步,那小孩正在滚铁环。房顶的椽子上还钉有一些钩子,至于它们派什么用场,我当时并不清楚。另外,还有一些柜子、箱子之类的东西,也可以用来坐人,以补椅子的不足。
这都是我进门后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按我的理论,这是孩子的特点——接着佩格蒂打开一扇小门,让我看了我的卧室。这是我见过的最完美、最让人喜欢的卧室了——它位于船尾,有一个小小的窗子,这原本是伸出船舵的地方。墙上挂着一面小镜子,镜框上镶着牡蛎壳,镜子挂的高度正好适合我。房里有一张小床,刚好够我睡。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只蓝色的大杯子,里面插着一束海草。墙壁刷得像牛奶一般白,碎布拼成的百衲被,鲜亮得使我的眼睛都发痛了。在这座有趣的房子里,引起我特别注意的有一件事,那就是鱼腥味。它简直无孔不入,就连我掏出衣袋里的手帕擦鼻子时,我发现手帕的味儿也像包过一只海虾似的。当我悄悄把这一发现告诉佩格蒂时,她说,她哥哥是贩卖海虾、螃蟹和龙虾的。后来我才发现,在外面一间没有钵钵罐罐的小木屋里,经常可以看到一大堆这样的海货,它们彼此有趣地聚结在一起,不管钳住什么,就再也不肯松开。
来时,我们受到了一位系着白围裙的很有礼貌的妇女的迎接。当我还在汉姆背上,离船屋还有大约四分之一英里时,我就看见她立在门口,朝我们屈膝行礼了。跟她一样行礼的,还有一个戴串蓝珠子项圈的挺美的小姑娘(或者说我认为她挺美)。我走上前去想吻她一下,她不肯让我吻,跑开躲起来了。接着,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有清蒸比目鱼、黄油酱和土豆,还专为我做了一份排骨。后来,进来一个毛发浓密、满脸和气的汉子。因为他管佩格蒂叫“小妞”,还在她脸上来了一个亲热响吻,从她对他的一般礼数来看,我断定这人定是她的哥哥。果然是这样——佩格蒂对我介绍说,他就是这一家的主人佩格蒂先生。
“见到你很高兴,少爷,”佩格蒂先生说,“你会觉得我们粗鲁,少爷,不过你也会发现我们还是挺爽快的。”
我向他道了谢,同时回答说,“我相信,在这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地方,我一定会很快活的。”
“你妈好吗,少爷?”佩格蒂先生说,“你离开她时,她高兴吗?”
我对佩格蒂先生说,她高兴极了,她还要我代她向他问好——这是我自己编造的一句客气话。
“多谢她的关心,说真的,”佩格蒂先生说,“啊,少爷,你要是能跟她,”他朝他妹妹点了点头,“跟汉姆,还有小艾米莉,一块儿在这儿待上两个礼拜,那我们就觉得太有光彩啦。”
直到睡觉的时候。到了我自己那间小小的卧室中,在没有外人在场时,佩格蒂才告诉我说,汉姆是佩格蒂先生的侄子,小艾米莉是他的外甥女儿,他们都从小就父母双亡,无衣无食,我的主人相继收养了他们;葛米治太太是他同船干活的一个伙伴的寡妇,那伙伴死时很穷。佩格蒂说,佩格蒂先生自己也是个穷人,可是心地好得像金子,纯得像钢——这都是她打的比方。
我深深感到我这位主人的善良,听着女人们到船屋另一头像我这间一样的一间小房间里去睡了,还听到他和汉姆在我先前见过的屋顶的钩子上,挂起了两张吊床,我感到心情非常舒畅,睡思则使心情更加舒坦。当睡意渐渐朝我袭来时,我听到风在海上咆哮,又凶猛地掠过海滩,使我对夜间海上的大潮巨浪产生了几分恐惧。不过我又想到,我毕竟是在船上,再说即使有什么事情发生,有佩格蒂先生这样的好人在船上,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然而,除了晨曦降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几乎是晨光刚一照到我房内镶有牡蛎壳的镜框上,我就起了床,跟小艾米莉一起跑出门外,到海滩上拾小石子玩了。
“我猜,你也是个了不起的水手吧?”我对艾米莉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做这种猜测。不过我觉得,得对她说点什么,这是一种礼貌。而且就在这时,有一张闪闪发亮的船帆向我们靠近,在她那明亮的眼睛中,映出一个很美的小影子,因而使我想起这么说。
“不,”艾米莉摇着头回答说,“我怕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