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来说,期权是一种可再获利的薪酬。但对于公司来说,期权究竟有什么作用?公司为什么向员工授予期权呢?许多公司向员工授予期权,是希望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状况紧密地联系起来,并且希望通过股票期权来吸引和留住出色的员工,对他们进行激励,以使他们能够全身心的为提高公司业绩而努力工作,从而为公司创造出更加可观的收益。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在规模较小的增长型企业和大的上市公司中应用比较广泛。而实际调查表明,只要员工有权力与管理层共谋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的途径并真正对其担负责任,那么企业就会发展得更好,并取得更为出色的业绩。
员工股票期权福利计划概述
一家创意出众的新兴企业,要想获得迅速的发展就必须拥有足够的人才,但一时却又无法筹措到大量的发展资金,在当今对人才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它该怎样做才能吸引优秀员工的加盟呢?方法之一就是让员工能够分享公司将来发展壮大的经营成果,授予这些人按照目前股票市价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力。即使将来股票价格不断上涨,他们仍可以在未来数年内,一直按这一固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如果股价没有上涨,他们则完全可以不购买股票。利用授予期权的方式,员工可以获得巨大的收益,却不会有任何损失。采用这种方法,公司可以不必花费大量的资金来支付员工高额的薪水,而是赋予他们在公司未来经营成功时获取更大收益的机会。
一、股票期权福利计划的概念
(一)期权与股票期权计划的涵义
自1973年首次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出现股票期权交易以来,期权市场从此发展迅速。
期权又称选择权,它的标的资产有股票、股票指数、外汇、债务工具、商品、期货合约等。
期权有两种基本类型: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看涨期权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的时间以某一确定的价格购买某种资产;看跌期权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的时间以某一确定的价格出卖某种资产。期权合约中规定的价格称为执行价格,规定的日期称为到期日。美式期权合约可在有效期内任何时候执行;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
每一个期权合约都有买方、卖方。购买期权的投资者称为多头方(Long position);出卖期权的投资者称为空头方(Short position)。空头方会立即得到现金,但会有潜在的损失。空头方的损失或收益即为多头方的收益或损失。期权投资者可分为四类:看涨期权的多头;看跌期权的多头;看涨期权的空头;看跌期权的空头。
(二)股票期权福利计划的概念
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员工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凭这种权利,员工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一般股票期权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第一,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员工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买或不购买公司的股票。
第二,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它的员工的,也就是说,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获得这一权利。而一种权利本身也就意味着一种“内在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就体现为它的“期权价”。
第三,虽然股票期权的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的,但是与这种权利联系在一起的公司股票却不是如此,即股票是要员工用钱去购买的。
二、股票期权福利计划的参与者
股票期权计划将主要涉及三方。
(一)员工
员工希望获得合理的劳务报酬,而且渴望有机会参与和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二)公司
公司希望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要实现以上目的,优秀人才的加盟和贡献是必不可少的。
(三)股东
作为经济人,股东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如何完善以上三方的关系呢?如图10-1所示,股票期权计划当然是最佳的选择。
股票期权计划↓员工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公司目标的认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贡献,对公司的忠诚度↓公司业绩的提高,财务状况的优化↓股东更高的回报
图10-1 股票期权计划效果图
三、股票期权福利计划的理论基础
股票期权的建立决非空中楼台,无所凭借。代理理论和风险理论是其形成、发展、完善的理论基础。
(一)代理理论
企业的目标是股东权益最大化。员工和股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作为自利的经济人,员工的目标有时会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背道而驰。这时就必须有一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员工的利益(主要体现为薪资)和股东利益(主要表现为公司业绩)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共同的利益取向和行为导向,以此减少代理成本和提高公司业绩。
(二)风险理论
风险水平和预期报酬水平成正比,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趋向于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归属和相应的报酬归属不对称,从而导致员工的风险取向与企业相反。但股票期权正是一种鼓励员工承担必要风险,并分享相应报酬的激励机制,它统一了企业与员工的目标方向,消除了分歧,保证了整体前进的协调和默契。
四、股票期权福利计划的类型
股票期权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激励型股票期权(ISOS)和非法定股票期权(NSOS)。影响股票期权的两个主要税种:工资税,它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资本利得税,一些期权在执行和出售时都需要交付资本利得税,而另一些则只要求执行时缴纳。
(一)激励型股票期权(ISOS)
在传统的运作方式中,激励型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决策人员和高层管理者。但如今,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向普通员工授予激励型股票期权以使期权计划对于员工更具有吸引力。实施激励型股票期权需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股份期权的实施必须形成成文的计划,并经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第二,股份期权只能授予本公司的雇员,而且只能是用于购买本公司或者是子公司、下属公司的股票。
第三,股份期权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后,期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授出执行;股份期权的开始日期以实行日或股东大会通过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
第四,股份期权的执行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授予时间公开市场价格,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价格应以合理的方式确定。
第五,股份期权授予时,持有高额公司股份的经理级人员要求参加公司股份期权计划时必须经股东大会特批,否则,只能持有非法定股份期权。
第六,股份期权不可转让他人,也不能记账、抵押、偿还债务或以利息支付给第三方,惟一转让渠道是在遗嘱里注明某人对股份期权有继承权。
国外激励型股票期权的最大优势是在行权时不必缴税,只需要在出售股票时按资本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但只有当员工及其所在企业都按要求履行特定运作程序时,才能获得这种税收的优惠待遇:
第一,行权和出售期权股票之间至少要相隔一年,而且至少要在授予日两年后才能出售期权股票。
第二,公司必须遵循一些特别的规定,诸如期权的授予范围、期权的定价方式等。在这里需要注意,如果公司授予的是激励型股票期权就不能获得税收抵免。
第三,激励型股票期权,在无需满足持有期要求时,可在行权当日售出股票,或者执行日3个月以后出售,但当上述行为发生时,激励型股票期权就变为非法定性股票期权,同时也就丧失了更为优惠的资本所得税待遇。也就是说,对于期权授予价格和执行时股票价格间的差额收益不会再按资本所得税税率征税了。
第四,对于激励型股票期权,如果期权价格很高或者持有者的薪水很高,那么,从股票期权中所得的收入就可以被直接用来计算具体税额。
在实施激励型股票期权计划时,我们还要认真对待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合理设计计划。要成为一项合格的激励型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计划必须满足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激励型股票期权计划必须经公司董事会采纳,并由股东确认后,方可生效。股东确认的方法必须具有充分性。
第二,充分确认修正案。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计划的任何修改,只要不引起计划项下可发行的股票数目或受权人资格等重要条款的变更,则董事会的独立确认即是充分确认。但如果公司要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计划进行重大条款的修改,那么就必须得到董事会和公司股东的确认。
第三,正确授予期权。激励型股票期权(以及公司所有的其他股票期权)只能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下属委员会授予。期权必须由董事会正式授予,并在正式会议上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通常,在董事会(或授权的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决定授予期权的当日,即认为此期权已被授予。也就是说,董事会的确认并采纳之日,即为期权的授予日。
第四,明确授予对象。激励型股票期权只能授予向公司提供服务的本公司员工,或母公司、子公司的员工。因此,激励型股票期权通常不能授予给独立合同方、顾问或公司外部董事。如果要享受激励型股票期权的特殊税收待遇,期权获得者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在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行权时,是本公司的员工。
(2)在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行权前一定时期(各国规定不同)内,才终止与本公司的雇佣关系。
(3)如果雇佣关系的终止是由永久性和完全性残疾所导致的,那么受权人必须在行权前的一段时间(各国规定不同)内是本公司的员工。
第五,确定行权价格。合格的激励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期权授予时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对于私人控股公司而言,只要董事会是以最大诚信原则来确定股票公平市场价格的,那么,即使当时公司确定的期权授予日的股票公平市场价格不正确,已授予的期权计划的激励型股票期权性质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也就是说,董事会如果授予了可购买普通股票的激励型股票期权,就有责任以最大诚信原则,来确定期权授予日公司普通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进而确定不低于此公平市场价格的期权的行权价格。当然,对于公开上市公司而言,毫无疑问,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就是它的交易价格。
第六,限定期权规模。通常性情况下,会对首次行权的激励型股票期权加以规模限制,超过限制部分的激励型股票期权将被自动转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第七,限制行权期限。行权期不能是无限的,所以往往对激励型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做出时间上的限制,十年或五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选择行权方式。员工通常需用现金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行权。当激励型股票期权计划,或董事会决议、期权协议书中特别指出可以用特定的非现金形式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行权时,员工也可以用本票、公司股票或其他非现金形式对激励型股票期权行权。因此,在授予激励型股票期权时,董事会应该明确、全面地列明员工可以采用的行权方式。
(二)非法定股票期权
非管理人员持有的最普遍的股票期权是非法定期权,这些期权被称为“非法定”是因为它们不适用于任何特别税收待遇。相对于激励型股票期权而言,公司在决定向谁授予这种类型的股票、授予多少股票及以何种价格授予时都享有了更大的灵活性。
当员工执行非法定股票期权时,授予价格与行权日公司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即员工的利得被视为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像其他的工资收入一样缴纳各种税款。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股票,并且最终出售股票日的股价上涨,则员工还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税。但如果在行权执行日当天就卖出股票,就只需对行权所得收入交税。大部分情况下,员工获得期权时都不用交税,惟一要交税的情况是获得期权的授予价格低于授予期权日的公开市场的股票价格(“折扣期权”)。但如果以一定的折扣获得期权,就要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日之公开市场价格间的差额缴纳一般收入所得税。
在实施非法定股票期权计划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