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
3507600000012

第12章

奥立弗徒步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古怪的小绅士。奥立弗到达小路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眼下是八点钟光景。即使离城已经差不多有五英里了,他依旧有时跑几步,有时躲在路旁篱笆后面去,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抓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气,考虑何处谋生为好。

他身边就是路碑,距伦敦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联想。伦敦!——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邦布尔绅士——能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济贫院里老头讲,在伦敦,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根本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象不到的。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忙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奥立弗想到这儿,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往前走去。

到伦敦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英里有余,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他顾虑重重,脚步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斟酌自己到那儿去有些什么本钱。他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两双长袜,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一次葬礼后苏尔伯雷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立弗想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长袜子,打过补丁,也还行,一个便士也挺好。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日里走七十英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奥立弗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自己的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照看,却通常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奥立弗想了好半天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双腿往前走。

一天下来,奥立弗走了二十英里,饿了,啃两口干面包;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夜幕降临了,他钻进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一开始他吓得心惊肉跳,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又冷又饿,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然而,他始终走得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把烦恼忧愁全都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要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了,他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那枚便士换了一个面包。他走了不到十二英里,夜幕就又垂落下来。他的双足肿了,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在阴冷潮湿里度过了又一个晚上,状况更糟糕了,当他天亮以后爬上旅途时,几乎爬着走了。

他在一座陡坡下停住,一直等到一辆公共马车开到跟前。奥立弗求外座上的乘客给几个钱,不过没有几个人理会。有人要他等一会,待马车开上坡了,再让他们看看,他为了半个便士跑得了多远。跑一小段路,可怜的奥立弗竭力想跟上马车,然而由于疲乏,双足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又把半个便士放回钱包去了,并宣称他是不配得到任何赏赐,是一只懒惰的小狗。马车嘎嗒嘎嗒地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烟尘。

有几个村子里挂着油漆的大木牌,上边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概处以监禁。奥立弗吓坏了,巴不得尽早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边村子,他站在旅店附近,眼睁睁地盯着过往的每一个路人,老板娘照例要支使某个四下里闲逛的邮差撵走这个陌生的孩子,她肯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若是上一户农家去讨点什么,他十有八九会被别人吓唬,说是要唤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门口探了探头,就听见里边的人在议论教区干事怎么样怎么样——奥立弗的心仿佛一下子跳到了他的口中——而这通常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和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奥立弗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了,落得和他妈妈同样的下场,换句话说,他一定已经死在通衢大道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他乡,她把这份心情记挂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但这样——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洒下了浸满同情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奥立弗以往遭受的一切痛苦,深深地沉入了他的心田。奥立弗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马路上清清冷冷,还没有人起来做当天的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这个孩子仅仅是看到朝霞,他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坐在一个冰凉的台阶上,浑身沾满尘埃,脚上的伤口在淌血。

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往往。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奥立弗两眼,有的急忙走过时扭头看看。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乞讨,便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疑惑(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决心和勇气,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此刻,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会儿正在街对面仔细地打量自己。奥立弗起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奥立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眼光回敬对方。那孩子见了,就走过马路,慢慢靠近奥立弗,讲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立弗年龄相仿,但模样很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额头扁平,长着一个狮头鼻,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少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气派。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很潇洒地扣在头上,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常常掉下来,他偶尔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模样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这样。他整个是一个气派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左右,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立弗讲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奥立弗答复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奥立弗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清楚铁嘴是怎么回事吧。”奥立弗温驯地答复,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