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奥立弗对新伙伴的品格日趋了解,他长了见识但代价高昂。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很重要。
好些日子了,奥立弗一直呆在老犹太的房间里,挑去手帕上的标记(每日都有数不清的手帕带回来),间或也参加前边讲过的那种游戏,两个少年和老犹太每日早晨照例要做的。到后来,他闷得慌,巴望上外边透透新鲜空气,并且诚心诚意地向老绅士央求过多次,要他让自己与两个伙伴一起到外边干活去。
奥立弗对老绅士毫不含糊的德性已经有所了解,他越发急切地盼着干点活。晚上,只要机灵鬼或者查理·贝兹空着手回来,费金总要慷慨激昂地数落一通坏习惯,如,好逸恶劳的可悲之处,连晚餐也不让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以便向他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一点不假,有一次,费金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良劝嘱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奥立弗终于得到了许可。两三天以来,需要加工的手帕已经没有了,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可能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绅士同意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反正老绅士告诉奥立弗可以去,并把他置于查理·贝兹和机灵鬼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贝兹少爷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奥立弗走在中间,心里斟酌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功夫。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很懒散,很难看,纯粹是闲荡,奥立弗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绅士,根本不是去干活的。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其他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扔得很远;查理·贝兹则在财富所有权方面表现出某些概念含混不清,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把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仿佛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一样。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奥立弗刚想尽可能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把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名称改来改去,真奇怪,到如今还有人管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然站住,把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奥立弗问道,“什么事?”“嘘!”机灵鬼答复,“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老绅士?”奥立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讲道。查理·贝兹少爷仔细看了看,“姿势蛮好。”奥立弗惊奇不已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奥立弗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绅士身后靠近。奥立弗跟随他们走了几步,由于不清楚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盯着那边发呆。
老绅士面容很可敬,头上抹着发粉,戴一副金边眼镜,深绿色外套配黑色的天鹅绒衬领,白裤子,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仿佛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老绅士本人确实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模样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马路,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模样从下一页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真地读下去。
奥立弗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站在几步开外,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张手帕。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查理·贝兹,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刻,他感到十分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犹太,整个的谜全涌入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紧张,浑身血液在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恐惧慌乱之下,他自己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袋里,没有摸到手绢,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就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兹少爷不期望满街跑引起公众留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喊叫声,又看见奥立弗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于是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跟诚实的市民们一起参加了追捕。
即使奥立弗受过一班哲学家的渲染,然而在理论上,他对于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一无所知,假设他知道这一点,可能就会对这类事有所准备了。他完全没有了算盘,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往前奔去,那位老绅士,还有机灵鬼和贝兹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叫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叫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面包师抛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路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叫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木偶戏正演到节骨眼上,人们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叫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从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人们一步步逼近了,赶上来了,眼看他慢慢没有力气了,吆喝却更加起劲,四处欢声雷动。“抓贼啊!”嗨,即使是出于怜悯,看在上帝分上,也务请逮住他。多美妙的一击。终于抓住了。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让让。”“让他透点空气吧。”“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绅士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绅士让个地方。”“绅士,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立弗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埃,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脸庞。这时刻,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好极了。”“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讲道,“他受伤了。”“绅士,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绅士。”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盼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附近看了看,仿佛想径自离去。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警察挤进人群(遇上这类案子,警察老是最后一个到场),一把揪住奥立弗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从而发生另一次追逐。
“喂,起来。”警察粗声嘎气地说。
“绅士,不是我。真的,真的,是另外两个孩子。”奥立弗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回头看了看,讲道,“他们就在附近哪个地方。”
“不,不,他们不在,”警察本来想说句反话,可偏偏说中了。机灵鬼和查理·贝兹早就钻进碰到的头一个大杂院逃之夭夭。“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绅士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警察回答着,一把便把奥立弗的外套几乎从背上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你们这一套我可知道,别想骗我。你倒是起不起来,小混蛋?”
奥立弗挣扎着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当下便被人揪住外套衣领快步沿街拖走了。老绅士走在警察身边。这帮人当中,凡是有本事的都抢先几步,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奥立弗。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