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解开好几个疑团,并只字不提财礼的亲事。在上一章叙述的事件发生之后两日,下午三点钟光景,奥立弗爬上一辆旅行马车,朝着他出生的小城飞驶而去。和他同行的有梅莱夫人、露丝、贝德温太太,还有那位好心的大夫。布朗罗绅士和一个隐名埋姓的人乘的是后边一辆驿车。
一路上他们谈的不多。奥立弗心里激动得卜卜直跳,他不敢相信,自己无法整理思绪,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几个同行的人受到的影响显然也几乎不在他之下,至少是相同的。布朗罗绅士在迫使孟可司招供之后,已经很小心地把事情的实质告诉了他和那两位女士。即使大家都知道这次旅行是要让一开始就很顺利的工作圆满结束,整个事情却依旧笼罩在疑云迷雾之中,足以使他们一直放心不下。
这位好心的朋友在罗斯伯力绅士的帮忙下,谨慎地切断了所有的消息渠道,让他们无法得知最近发生的种种可怕的事件。他说:“一点不假,要不了多久他们准会知道的,那也比目前好一点,反正不会更糟。”于是乎,他们一路上默不作声,各人都在斟酌把大家聚到一起来的这件事,谁也不愿意把萦绕在心头的想法说出来。
假设说,当马车沿着奥立弗从未见过的一条大路朝他的出生地驶去的时刻,奥立弗在这些思绪影响下还能一直保持沉默的话,到了他们转进他曾徒步走过的那条路——他当时是一个可怜的流浪儿,上无片瓦,无家可归,又没有朋友相助——有多少往事涌进他的记忆,又有多少复杂的感慨在他胸中苏醒过来。
“看那儿,那儿!”奥立弗指着车窗外边,急切地抓住露丝的手,嚷着说。“那个阻挡牲口的栅栏是我爬过的,我偷偷地在那些篱笆后边走,生怕有人照我扑过来,把我抓回去。再过去有一条小路走过田野,通往我小时候呆过的老房子。啊,狄克,亲爱的老朋友,狄克,真想现在就能见到他!”
“你很快就要见到他了,”露丝轻轻握住他合在一起的小手,说道。“你可以告诉他,你变得多么幸福,多么富有,在一切幸福当中,告诉他,你最大的幸福就是回来让他也得到幸福。”
“是啊,是啊。”奥立弗讲道,“我们还要——我们把他从这儿带走,教他念书,给他新衣服穿,还要送他到乡下安静的地方,让他长得很结实——对吗?”
露丝只是点了点头。那孩子流淌着幸福的泪水,她一时说不出话来。“你一定会对他很好的,因此你对每个人都是那样。”
奥立弗讲道,“听到他讲的事,我知道,会让你哭泣一场。不过不要紧,不要紧的,一切都会过去——这我知道——想到他会有多么大的变化,你又会笑起来的,你对我就是这样的。我逃走的时候,他对我说‘上帝会保佑你的’,”奥立弗哭喊着,内心的感情迸发出来,“如今,该我说‘上帝保佑你’了,我还要告诉他,由于这句话,我是多么爱他。”
他们终于到了镇上,马车行驶在狭窄的马路上,此刻要让奥立弗不要过于兴奋竟成了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那边是苏尔伯雷的棺材铺,跟过去一模一样,只是看上去比他记忆中的要小一点,也没有那么威风了——还是那些早已熟知的店铺和房子,几乎其中的每一家他都去办过一点小事——那是甘菲尔的大车,就是这辆车,停在那家老字号的酒馆门口——那就是济贫院,他童年时代可怕的牢笼,它那些黑洞洞的窗户仿佛正愁眉苦脸地盯着街上——那个瘦弱的看门人还是站在大门口,奥立弗一看见他便情不自禁地往后一缩,接着又笑自己竟会蠢到这种地步,哭了一阵子,又笑了——门口和窗口有很多脸庞都是他很熟悉的——差不多东西都在,就仿佛他不过是昨天才离开这里,而他整个的新生活只是一场美梦罢了。
然而,这都是不折不扣的、令人高兴的现实。他们直接开往那家头号旅馆的门口(奥立弗以前就诚惶诚恐地瞻仰过这家旅馆,以为它是一座巍峨的宫殿,可如今不知怎么的就不如以前那样堂皇、雄伟)。在这里,格林维格绅士做好了接待他们的准备。他们走下马车,他吻了一下老太太,又吻了吻露丝小姐,仿佛他是所有人的老爷爷似的。他笑脸满面、和蔼可亲,没有提到要把自己的脑袋吃下去——是的,他也没有一次打这个赌,哪怕是在和一位老资格的邮差争论走哪条路去伦敦最近的时候也没有被提起,他一口咬定自己才最清楚,即使那条路他只走过一次,而那一次又睡得很沉。晚餐已经开出,卧室收拾停当,一切都像变戏法似地安排妥当。
即使这样,开初半小时的忙乱过去了,此刻,他们一路上出现的那种沉默与拘谨又蔓延开来。布朗罗绅士没和他们共进晚餐,却是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另外有两位绅士急忙而来,又急忙离去,两个人在那个短暂的间隔里也是在一旁交谈,神色很焦虑。有一次,梅莱太太被叫了出去,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回来,当时她的眼睛都哭肿了。露丝和奥立弗本来就对最近揭露出的秘密一无所知,如今又是这种状况,弄得他俩神经紧张,很是不安。他俩默默地坐着发愣。即使偶尔交谈几句,声音也压得很低,仿佛连他们自己的声音也紧张听见一样。
好容易到了九点钟,他们还以为当天晚上再也听不到什么消息的时候,罗斯伯力绅士与格林维格绅士走进房间,后边跟随布朗罗绅士和一个男人,奥立弗一见此人便大吃一惊,险些叫出声来。原来这正是自己在集市上撞见,后来又看到跟费金一起打自己那间小屋的窗口往里张望的那个人。他们告诉他,这人是他的哥哥。孟可司把仇恨的眼光投向惊奇不已的奥立弗,在门边坐了下来,即使到了如今,他也掩饰不住这种仇恨。布朗罗绅士手里拿着几份文件,走到露丝和奥立弗已经端坐一旁的那张桌子跟前。
“这是一桩苦差事,”他讲道,“这些声明本来已经在伦敦当着很多绅士的面签过字了,可还是得在这儿把要点重申一下。我并不是存心要让你丢人现眼,不过,还得听你亲口念一遍,在大家分手以前,原因你是知道的。”
“说下去,”被点到的那个人把脸转到一边,讲道,“快一点。我大概也做得差不多了,不要再为难我了。”
“这个孩子,”布朗罗绅士把奥立弗拉到身旁,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讲道,“是你的异母兄弟。是你爸爸、我的好朋友埃德温·黎福特的非婚生儿子,可怜他妈妈,小艾格尼丝·弗莱明,生下他就死了。”
“是啊,”孟可司瞪眼怒视着战栗不止的奥立弗,可能他已经听见那孩子的心在卜卜直跳。“那正是他们的私生子。”
“你用这个字眼,”布朗罗绅士严厉地说,“是在侮辱那些早已超脱于世间的流言蜚语之外的人,不会使任何一个活着的人蒙受耻辱,除了你以外。这些都不提了。他是否在这个镇上出生的?”
“在本镇的济贫院,”答复的口气相当阴沉,“你那儿不是写着嘛。”讲话的时刻,他不耐烦地指了指那些文件。
“我要在这儿证实一下。”布朗罗绅士环顾着室内的听众,讲道。
“那就听着!你们!”孟可司答复,“他爸爸在罗马病倒后,他们夫妻早就分居了,他妻子,也就是我妈妈,带着我从巴黎赶去——想料理一下他的财富。据我所知,她对他没什么感情,而他对我妈妈也是一样。他一点也没认出我们,他已经失去了知觉,一直昏昏沉沉,第二天就死了。他的书桌里放着一些文件,当中有两份是他刚发病的那天晚上写的,封套上写着寄给你本人,”他转向布朗罗绅士讲道,“他给你写了短短几行就封起来,文件封套上还有一个说明,要等到他死了以后才发出去。那些文件当中有一封信,另一个是份遗嘱,是给那个名叫艾格尼丝的姑娘的。”
“信是怎么写的?”布朗罗绅士问道。“信?——只有一张纸,有忏悔的告白,上边涂了又涂,有祈求上帝拯救她的祷告。他向那姑娘编了一段假话,说总有一天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会被揭开的————因此自己当时没有娶她。她还是一如既往,对他深信不疑,直到信任过了头,丢失了谁也无法再交还给她的东西。当时,她还有几个月就要分娩。他把自己的打算统统告诉了她,只要他还活着,就不会让她名誉扫地。万一他死了,也求她不要诅咒他的亡灵,或者认定他们的罪孽会给她或是他们幼小的孩子招来惩罚,因为一切罪过都是他的。他提醒她别忘了自己某一天送给她的那个小金盒和那枚戒指。她的名字在戒指上边,旁边留下的空白准备刻上他期望有一天能奉献给她的姓氏——求她把盒子保存好,挂在贴胸的地方,就像从前一样——接下来还是那些话,一遍一遍,疯疯癫癫地重复,像是神经错乱似的。他脑子肯定出毛病了。”
“说说遗嘱的状况。”布朗罗绅士讲道,奥立弗此刻已是泪如泉涌。
孟可司一言不发。“遗嘱的大意和那封信是一样的,”布朗罗绅士替他讲道,“上边谈到了妻子给他带来的不幸,还谈到你顽劣的性格,歹毒的心肠和过早形成的邪恶欲望,你是他唯一的儿子,可你受到的调教就是仇恨自己的爸爸。他给你和你妈妈各留下了八百英镑的年金。他把大部分财富分为相等的两份:一份给艾格尼丝·弗莱明,另一份给他们的孩子,只要孩子能平安生下来,并达成法定成年期。假设是个女孩,那笔钱的继承是无条件的。但假设是男孩,就有一个条件,就是说,他在未成年期间绝对不能以任何不名誉的、下作的、怯懦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污他的姓氏。他说,立下这样的遗嘱,是为了表明他对孩子妈妈的信任和他自己的信念——随着死亡的逼近,这种信念反而增强了——他相信孩子一定会继承她高尚的心胸和品性。万一他期望落空,到时候这笔钱就归你,由于到了那个时刻,也只有到了两个儿子都成了一路货的时刻,他才承认你有权优先申请他的财富,而你过去没把任何人放在心上,从小就以冷漠和厌恶来打击他。”
“我妈妈,”孟可司提高了嗓门,“做了一个女人应该做的事。她烧掉了这份遗嘱。那封信也永远到不了收信人手里。她把那封信和其他一点证据留下了,害怕他们俩会想尽办法赖掉这桩丑事。那姑娘的爸爸从我妈妈那里知道了真相,她怀着刻骨仇恨——我到如今还为此而爱她——尽可能夸张,火上浇油。那个做爸爸的遭到这样的羞辱,便带着两个女儿躲到威尔士一个偏僻的角落,甚至改名换姓,叫那班朋友根本儿打听不到他隐居的地方,在那儿,没过多久就发现他死在床上。几个星期以前,那姑娘已经悄悄离家出走了。那个做爸爸的去找过她,双足走遍了附近的每一个村镇。他认定女儿自杀了,就在回到家里的那天晚上,为的是掩盖她自己的羞愧和爸爸的耻辱,他那颗老年人的心也碎了。”
房间里一片沉寂。稍停,布朗罗绅士接上了故事的线索。
“几年以后,”他讲道,“这个人——爱德华·黎福特——的妈妈来找我。儿子才十八岁,就把她的珠宝和现款席卷而去。他漫天花钱,赌博成性,造假作弊,后来逃到伦敦去了。他在伦敦最最下流的社会渣滓当中鬼混了两年。他妈妈得了一种痛苦的不治之症,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却还指望临死以前把儿子找回来。她派人仔细寻访,四处打听,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结果,但最后还是找到了。他就跟随他妈妈去了法国。”
“她一直拖着病,后来死在法国,”孟可司讲道,“临终时,她把这些秘密,和她对这些秘密牵涉到的每一个人的仇恨,那种压抑不住的刻骨仇恨,一起传给了我——即使她犯不着这样做,因为我早就继承下来了。她不相信那姑娘会自杀,连孩子一起毁了,却总感觉有一个男孩生下来了,并且还活着。我向她发誓,只要一碰上小家伙,我就要穷追到底,一定要狠狠地收拾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决不手软,我要在他头上发泄满腹的仇恨,假设办得到的话,我要一直把他拖到绞刑架下,往那份侮辱人的遗嘱上吐唾沫,那上面全是空口瞎吹的大话。她没说错。我终于碰上他了。开头还挺不错,要不是由于那个满口胡话的婊子,我已经把事办妥了。”这恶棍紧抱双臂,怀着无处发泄的怨恨,念念叨叨地咒骂自己无能。布朗罗绅士转过身来,在座的一个个听得心惊肉跳,他解释说,犹太人费金从来就是他孟可司的老搭档、知心人,得到很大一笔酬金,条件就是把奥立弗引入陷阱,万一他被救出去了,必须退还部分报酬,两人在这个问题上曾发生争执,也才有了他们的乡村别墅之行,目的是为了认定那是否是奥立弗。
“小金盒和戒指呢?”布朗罗绅士转向孟可司,问道。“我把东西买下来了,从我告诉过你的那一男一女那儿,他们是从看护那儿偷来的,看护又是从死人身上偷去的,”孟可司眼睛都没有抬一下,说道,“后来的状况你已经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