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上六,过河灭顶,凶。……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易经·大过》
【释义】
《大过》卦上六爻:渡河时让水没过了头顶,凶,小心才没有灾害。上六爻是软弱无力,因为反面的力量太大了,顶不住就会灭顶。
《象传》说:过河有凶险,不要去做,否则会有灭顶之灾。
当一个人处在一个水深过顶的环境里时,其危险的程度是可想而知了,恐怕没能过河反而会有淹死的可能。上六爻以此为喻,向我们说明避免灾难的方法,不做不合法度、不合时宜的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把一件事情处理得比较圆满,有时候采取一些非常的手段也是必要的,这个方法看起来有点超常,可能让人有点无法接受,有时还会带来凶灾,但这种做法不一定就是错误的,也只有那种有把握、有魅力的人才能运用好这种方法。
人不可能事事都一帆风顺,也就是说,需要有大的过渡。面对过渡时,我们需要保持耐心,慎重地等待时机,还要从容地面对转折期,不能拘泥于常规,应当采取一些超出常理的手段,但是太危险、不遵循法度、不合时宜的事情也不要去做,做了就会给自己带来灾难。
【事典】
故事一:赵高恶有恶报
秦始皇死后,奸臣赵高掌握了大权。他利用职权杀害了许多人,以报其私怨。朝中的大臣们都害怕遭他的残害。赵高还唆使秦二世大肆杀戮,甚至还把握有大权的李斯关进大牢,予以严刑拷打,最后使李斯含冤而死。
李斯在临死之前告诫二世皇帝:“赵高是个卑贱的小人,并不懂得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他贪得无厌的追逐利益,地位权势和陛下不相上下,他的嗜好和欲望也是无穷无尽的。所以臣说,这样的人在你身边太危险了!”
在李斯死后,秦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大小事务皆由赵高裁决。而后导致陈胜、吴广领导农民起义,天下大乱,到后来,项羽歼灭了秦军主力,而刘邦率军直逼咸阳,穷途末路之际,赵高杀掉了二世,立子婴为秦王,将二世当作平民来埋葬,并要求子婴斋戒,以便入太庙祭祖,接掌传国的玉玺。
子婴斋戒第五天的时候,与他的两个儿子商议说:“丞相赵高杀了二世,怕臣子们杀他,就假装依道义来拥立我登基。但我听说赵高要与楚国相约来灭秦,然后在关中称王。现在要我斋戒,就是希望借此在太庙中杀了我。我若装病不去,他一定会自己来找我,等他来就杀掉他。”
到了子婴应该入太庙的时候,赵高派人去请子婴等人,子婴托病不去。赵高果然自己前来,对子婴说:“宗庙之事,非常重要,大王为何不去?”子婴趁时在斋宫中杀了赵高,并灭了赵高九族。
人们在遭遇不幸的时候,总是能想出巧妙的理由来让自己脱险,但实际上他们的这种做法几乎都是出于同一个目的,即认为惩罚他人能给自己带来平安。
故事二:成济做替罪羊
三国后期的魏国,由曹髦当上了皇帝,但他实际上只是个傀儡而已,朝中的大权全被大将军司马昭所控制,而且他还在紧锣密鼓的准备篡位。
曹髦是一个很自强的年轻人,他不甘心自己当傀儡失去君位,他想要以武力讨伐这个权臣。可是,他毕竟太年轻,缺乏宫廷斗争的经验与谋略,仅凭一股年轻人的血气之勇,轻率起事,率领宫中一批执役的宦官、宫奴去向司马昭因为问罪。
司马昭派了中护军贾充前来迎战。贾充手下的将领们见皇帝亲自出战,不知该如何打,因为如果伤害了曹髦,则犯下弑君大罪。
太子舍人成济问贾充道:“没料到天子亲自出马,捉不能捉,杀更不能杀,如何是好?”
贾充气冲冲地说:“司马公平日蓄养你们不正是为了今日?此儿不死,大将军之事不成,你们谁又能免掉灭族之祸?”成济便冲出队列,直至曹髦车前,挥戈猛刺,曹髦顿时死于车下。
司马昭篡权的对手排除了,他自然十分高兴,但他又不愿意承担“弑君”的恶名。第二天他召集朝中大臣,装出一副很悲痛的样子。有人说:“只有斩了贾充才可以向天下人谢罪!”
司马昭正处在篡权的关键时刻,像贾充这种既死心塌地效忠自己又有谋略的人,他自然不肯舍弃,便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大臣们表示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司马昭既不肯抛出贾充,又不能不有所表示来遮掩天下人的耳目,最后只好把成济当作替罪羊,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成济斩首灭族。
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有什么还比“杀国君”更危险的事呢!可怜的成济替人卖命,最后却当了替罪羊,送掉了性命。
故事三:陈义作恶自毙
清代山东人陈义客游北京时,途中遇到一个壮士叫鲁胜。陈义见他义气慷慨,说话也投机,便结为了兄弟。但是他不知道鲁胜是个强盗,不久,盗情事发,鲁胜被抓关进了监狱。
陈义到狱中探望,鲁胜对他说:“某不幸犯罪,无人相救。承兄弟平日相爱,我有句心腹话,要和你说。”陈义说:“感蒙不弃,你尽管说,我必尽心去办。”
鲁胜便说道:“吾有白金千余,藏在某处,兄可去取,用些手脚营救我出狱。万一不能救出,只求兄能照管我狱中的衣食,不使缺乏。他日我死后,只要兄葬埋了我,剩下的东西任凭兄取了。只此相托,再无余言。”说罢泪如雨下。
陈义说:“请你宽心,我自当尽力相救于你。”于是告别鲁胜,依着鲁胜所说,在某处果真取得千金。陈义见钱眼开,便想独吞,暗自对自己说:“若不救他,他若教人问我,无可推托。把他惹怒了,万一攀扯出来,我这钱财得也不稳。何不趁机结果了他,倒是落得个干净。”
于是,他送给狱吏30两银子,说鲁胜是自己的仇人,要他们杀了鲁胜。从此陈义白白地得了千金,又无人知晓钱财的来历,他在北京挥霍了三年,用了七八成之后,便搭船回家。
到了船中,与同船之人正在舱里说闲话。忽然,陈义跌倒在船中,一会儿爬起来,睁起双眸,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盗鲁胜也。陈义天杀,得我千金反害我性命,现在要还我命来!”
同船之人见他声音与先前不同,又说出这样的话来,晓得陈义有负心之事,便好言劝慰了一番,并求陈义不要死在船上,免得害同船之人吃官司。陈义回到家后,终因做贼心虚,那个毛病又犯了,并且比先前更严重,最后还是自杀而亡。
这个故事虽说有些离奇和极端,但细想一下,也属必然。他的报应,却是因为他的行为偏离了道义,那种迫使他自戮的力量,既来自于他自身的内部,更来自于“天”道,即道义力量的强大施压导致了这种的结果。
【易经心解】
人生在世,不合时宜的事情不要做,即使这件事能满足你一时的欲望和虚荣。但是却能导致更大的危险靠近你,最后使自己处于灾难的边缘。真正的大智之人要善于时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遵守“游戏规则”,严格的要求自己,以躲避危险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