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宰相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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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宋(11)

司马光说:“天下哪里会有这个道理?天地生产的财货百物,不在于民间,就在于官府,如夺民所有,充实官府,造成的祸患比增加赋役还要大。这是桑弘羊欺骗汉武帝刘彻的话,太史公司马迁将它写在《史记》上,是要证明桑弘羊不明事理,”二人真是唇枪剑舌,至不相让。对于市易法与均输法司马光认为是与商人争利,不利于商品流通,对于保甲法,司马光认为实行下去会使农民不安心种地。司马光对解决宋的财政危机,主张持重缓进,与王安石大刀阔斧的做法明显不同,他们二人曾有过形象的比喻,司马光说:“治天下有如处理房屋,破了则要修理,除了坏得很厉害是不重建的。而且重建非得要好的工匠和材料,如今两样都没有,我怕连风雨都不能挡蔽。”而王安石则认为:“治天下有如医生用药,要知道虚实热寒,当用治虚寒的方子时,纯用乌头附子也不嫌过热。”针对当时社会的严重病症,他们都开出了自己的医症药方,他们都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上,为北宋王朝的长治久安而出谋划策。正如司马光对王安石说的:“我和你趋向虽然不同,但大的目标是一样的”。王安石也说,自己与司马光“商议事情时常有分歧,是因为各人的方法不同”,可见他们的分歧,最初是源于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不同,司马光思想倾向沉稳持重,虑事缜密,但传统保守是很明显的;王安石则思想活跃激进、勇于标新立异,而慎重不足,在变法中有时操之过急,出现了一些失误,同时也用人不当,如对吕惠卿这样的人就缺乏全面了解、考验司马光在反对王安石推行的一系列新法时,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这是很不对的,他在反对王安石变法中出现的某些消极的方面的同时,也反对了王安石的积极方面,这就导致了他们成为政敌的原因。而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三封长信中反复说明自己的观点,王安石却拒不接受一点,这种刚愎自用的态度也不对,两位本来在政治上都想有所作为的政治家都固执偏拗,使北宋的改革蒙受很大损失。

以后变法派与反对派已经势同水火,许多反对新法的辅仍大臣都被王安石赶出朝廷或主动提出辞职请求外任。司马光也被罢了翰林学士等职,又一次离开朝廷,于熙宁三年(1070)到永兴军(今陕西西安)任地方官去了。

司马光的主张虽然偏于保守,但实际上是一种在“宋常”基础上的改革方略。王安石变法中出现的偏差和用人不当等情况,从侧面证明司马光在政治上还是老练稳健的。

三、退而立言编写“通鉴”

著史,也是司马光从政治国的一种方式。1071年,王安石为相,在政见不同、难于合作的情况下,司马光请求担任西京留守御史台这个闲差,退居洛阳,专门研究历史,希望通过编写史著,从历史的兴衰成败中提取治国的经验。

早在仁宗嘉佑年间(公元1056—1063年),司马光担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官时,看到凡间屋子都是史书,浩如烟海的史籍,即使一个人穷其一生也是看不过来的。于是他逐渐产生了一个编写一本既系统又简明扼要的通史的想法,使人读了之后能了解几千年历史的兴衰得失。他的想法得了好友——历史学家刘恕的赞同和支持。

宋英宗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司马光把自己创作的史书《历年图》二十五卷呈献给英宗,过了两年又呈上《通志》八卷本。英宗看后,非常满意,要他继续写下去,并下诏设置书局,供给费用,增补人员,专门进行编写工作。司马光深受鼓舞,召集了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共同讨论书的宗旨、提纲,并分工由刘班撰写两汉部分、刘恕撰写魏晋南北朝部分、范祖禹撰写隋唐五代部分,最后由司马光总成其书,由其子司马康担任校对。

神宗即位后,认为《通志》比其他的史书更便于阅读,也易于借鉴,就召见司马光,大加赞赏,并赐书名为《资治通鉴》,说它“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还亲自为此书作序。神宗还将颖邸旧书三千四百卷赏给司马光参考,写书所需的笔墨纸砚以及伙食住宿等费用都由国家供给,这给司马光提供了优厚的著书条件,同时也促进了这部史书的编修工作。到神宗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此书终于完稿,这部书的修订前后共用了十九年时间。

《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本编年体通史,记述了从周烈士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到五代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共计一千三百六十二个年头的历史。全书共计二百九十四卷,另三十卷,《考异》三十卷。这部书选材广泛,除了有依据的正史外,还采用了野史杂书三百二十多种,而且对史料的取舍非常严格,力求真实。这部书所记述的内容也的确比较详实可信,历来为历史学家所推崇。而且《通鉴》记事简明扼要,文笔生动流畅,质朴精练,不仅可以作为史学著作阅读,有些篇章也可以作为文学作品来欣赏。

《通鉴》的著述意义己远远超过了司马光著史治国的本意,它不仅为统治者提供借鉴,也为全社会提供了一笔知识财富。清代学者王鸣成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必不可不读之书。”《通鉴》已和《史记》一样,被人们称为史学瑰宝,广为流传,教益大众。而研究者也代代相沿,使其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即“通鉴学”。

当然,这些都与司马光的呕心沥血分不开。在洛阳的十五年,他几乎耗尽了全部心血。在完书后他曾上表皇上说:“臣现在骨瘦如柴,老眼昏花,牙齿也没儿颗了,而且神经衰弱,刚刚做过的事情,转过身就忘记。臣的精力全都耗费在这部书里了!”司马光为编书经常废寝忘食,有时家里实在等不到他回来吃饭,便将饭送至书局,还要几次催促,他才吃。他每天修改的稿子有一丈多长,而且上面没有一个草书,全是一丝不苟的楷书。书成之后,仅在洛阳存放的残稿就堆满了两间屋子,可见他为这本书付出了多么艰辛的劳动。

司马光一生著述很多,除《资治通鉴》外,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凉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

四、司马相公名成天下

《资治通鉴》写成以后,司马光官升为资政殿学士。他在洛阴居住了十五年,天下人都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宰相,老百姓都尊称他为司马相公,而司马君实这个名字,妇孺皆知。神宗逝世时,司马光赴丧,卫士望见他,都说:“这就是司马相公。”他所到之处,百姓夹道欢迎,以致于马都不能前行,老百姓对司马光说:“您不要返回洛阳,留下来辅佐天子,救救百姓吧。”

等到哲宗即位、太皇太后临政时,司马光已是经历了仁宗、英宗、神宗的四朝元老,颇具威望。他建议太后广开言路,于是上书奏事的人数以千计。当时天下百姓,都拭目以待,盼望革新政治。但有些人却说:“三年之内不能改变先皇的政策。”于是,只改革了一些细小的事,堵堵人们的嘴巴。

此时,司马光上书直言:“先帝之法。好的即使是百世也不能改变。而像王安石、吕惠卿所制订的制度,已经成了天下祸害,应该像救火灾、水灾一样急迫地去改变它。况且太皇太后是以母亲的身份改变儿子的法令制度,并不是儿子改变父亲的法律。”这样大家的意见才统一下来。于是,废除保甲团教,不再设保乌;废除市量法,把所储藏的物资都卖掉,不取利息,免除所欠钱物;京东铁钱及菜盐的法律都恢复其原有的制度。

晚年的司马光疾病缠身,但是不把新法完全废除,他死不瞑目。于是他写信给吕公著说:“我把身体托付给医生,把家事托付给儿子,只有国事还没有托付,今天就把它交给您吧。”于是上书论免役法五大害处,请皇上下诏废除,并请求废除提举常平司;边地的策略以与西戎讲和为主;又建议设立十科荐士之法。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

司马光被任命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时,又废除了青苗法。两宫太后听任司马光行事。当时司马光功高盖主、权重无边,连辽国、西夏派来的使者也必定要询问司马光的身体起居,他们的国君对戌守边境的将官说:“大宋用司马光做宰相,你们轻易不要惹出事非,使边境出问题。”

司马光对于朝廷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带病处理各种事务,不分昼夜地工作。别人劝他注意身体,他却说:“人的生死是命中注定的。”病危时,他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还不停地呓语,说的全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司马光逝世,终年六十八岁。太皇太后听到消息后,和哲宗亲自去吊唁,追赠司马光为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赐碑“忠清粹德”。京城的人听到噩耗,都停工前往吊祭;岭南封州的父老乡亲,也都备办祭祖;都城和周围地区都画了司马光的遗像祭祖,吃饭时必定为之祈祷。

五、盖棺定论

司马光一生忠孝节义、恭俭正直,他安居有法、行事有礼。在洛阳时,司马光每回去夏县老家扫墓,都要去看他的哥哥司马旦。司马且年近八十,司马光不仅像尊敬父亲一样尊敬他,还像照顾婴孩一样照顾他。

司马光一生从不说谎话,他评价自己时说:“我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平生的所作所为,皆问心无愧?”百姓全部敬仰信服他,陕州、洛阳一带的百姓被他的德行所感化,一做错事,就说:“司马君实会不知道吗?”

司马光一生清廉简朴,不喜华靡。史书上记载着他这方面的许多小故事,传为美谈。就连他的政敌王安石也很钦佩他的品德,愿意与他为邻。据说,司马光的妻子死后,家里没有钱办丧事,儿子司马康和亲戚主张借些钱,把丧事办得排场一点,司马光不同意,并且教训儿子处世立身应以节俭为可贵,不能动不动就借贷。最后,他还是把自己的一块地典当出去,才草草办了丧事。这就是民间流传的所谓司马光“典地葬妻”的故事。

司马光的品格德行、修学治史,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但对他的政绩,人们却时褒时贬。

保守派主政的时候,对其政绩大加褒扬,宋哲宗还赦令保守派的翰林学士苏东坡撰写神道碑文,洋洋几千言尽是赞美之辞。

而改革派当政时,司马光不仅漫有政绩可言,而且被列入奸相之列。宋绍圣年间,御史周铁首论“温公(司马光死后谥号)诬谤先帝,尽废其法,当以罪及”。朝廷不仅夺去了所有封号,而且还把其墓前所立的巨碑推倒。王安石的学生章淳、蔡京主政时,为报复司马光等人尽废新法的做法,将其与三百零九名朝臣列入“元佑奸党”,并要在朝堂和各州郡立“奸党碑”。

但是在立碑肘,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石匠安民对蔡京说:“小人是愚民,不知道立碑的意图。但司马相公海内都称道他为人正直,现在却要列入奸党,小人不忍心做。”蔡京一怒之下便要处罚他,吓得安民一面求饶,一面哭诉:“大人的命令,小人不敢违抗。只是小人有一个请求:碑上刻匠人名字时,不要把小人安民的名字署上,以免留下千载骂名。”蔡京仔细一想,司马光虽然有错,但毕竟为人正直,享有威望,于是改变了主意,将司马光排除在奸人之外。

可见,司马光的人格不仅为百姓所称道,甚至连对手也为之折服。在封建时代,司马光是孔门的第三个圣人,位列孔子、孟子之下,同样在孔庙享配。时至今日,人们仍记得历史上有一“涑水先生”,他给后人留下了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卖国求荣千古罪人——秦桧传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南京市)人。少年出身于一个小官僚家庭,其父秦敏学做过县令。秦桧少年曾经拜汪伯彦为师,以后入太学就读,因他善于干一些跑腿的小事,同学每次出外游玩时都事先让秦桧筹划操办,因此得了“秦长脚”的绰号。政和五年(1115)二十五岁的秦桧考中进士,补密州(山东诸城县)教授,任太学学正,秦桧的妻子王氏是北宋名臣王励的孙女,王氏的亲姑夫就是曾任枢密使、又是徽宗郑妃堂兄的郑居中。夫以妻贵,尽管秦桧只是一个正九品的小官,却和许多达官显宦有密切的往来。秦桧自小“天资狡险”,又从江伯彦那里学得一套玩弄权术的本领,以至于在朝廷中很吃得开。

一、被纵南归得宠高宗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尚能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剖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