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警目睹了这一切,没有立即作出判断。他仔细地进行观察,不一会儿,就明白了:这个女人想讹诈海顿先生。于是,就毫不犹豫地把这个女人带走了。
警察根据什么作出判断,认定海顿先生是无辜的,而这个女人却是在敲诈呢?
乘警发现海顿正在抽着雪茄,并留有一段烟灰,据此断定刚才海顿先生是在抽雪茄,并没有把她强行拉进包厢,企图强奸她。
珍珠项链失窃后
“丁零零……”一大早,波兰某城市警察局的一个办公室里响起了电话铃。警察韦尔奈一把抓起话筒:“您好,哪一位?”对方传来急促的声音:“我是城中大亨珠宝店,我叫丘吉,我们这里有一串名贵的珍珠项链被盗,请派人来破案!”
几分钟以后,警察韦尔奈来到了珠宝店。
店老板丘吉告诉他:“我这家珠宝店刚刚关门停业了三天,今天上午才刚开店,便进来一位顾客。他让我打开橱柜,要看一看里面的自动机械手表。”
说着丘吉就把韦尔奈带到那个橱柜,指着橱柜接着说:“于是,我就打开橱柜,让他挑选,这位顾客拿起手表摆弄了一会,问了价钱,说要考虑考虑,就走了。他刚离开一会儿,我就发现橱窗里靠门的那边少了一串名贵的珍珠项链……”
韦尔奈看了看橱柜,问:“那人的长相是什么样?”丘吉想了一会,说:“个子高高的,戴一副茶色眼镜,衣着很讲究,脸面嘛,我没看清。我相信他一定是个惯偷,因为他的动作太神速了,连我都没看出来。”韦尔奈说:“如果他是惯偷,档案里一定有他的指纹,这表上也会留下的。”“我看见他刚刚放下手表,就立刻戴上了手套。”“那么表上一定会留下他的指纹的。”“可是这橱柜里挂着一百多块手表,凡是来买表的顾客都要摆弄一番。哪块手表上能没有指纹呢?”韦尔奈想了想,说:“别着急,我很快就能找出那块被他动过的手表的。”刚说完,他就用镊子夹起了一块表,“就这块了!”
丘吉怀疑地说:“是这块吗?您是怎么知道的呢?”韦尔奈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最终,在那块表上取下了案犯的指纹,并查出了那个案犯,将他逮捕了。你知道韦尔奈根据什么找到所需要的手表的吗?
表店停业三天,自动机械表早就停了,盗贼又是今天唯一的顾客,那么他摆弄的表一定还在走。这样,找出正在走着的手表就行了。
小侦探的判断
美国艾达维尔城有个名叫勒鲁瓦·布朗的少年。他父亲是这个城里的警察局长。小布朗从小聪慧过人,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对破案有特殊的兴趣。艾达维尔城是个规模不大的城市,但经常有犯罪案件发生,不过有了办事认真的警察局长,这里的案犯很少能逃脱法网。使人惊奇的是,布朗局长经常得到他儿子勒鲁瓦的帮助,所以人们称勒鲁瓦为小侦探。
一天晚上,全家正在吃晚饭的时候,布朗局长对儿子勒鲁瓦说:“在逃犯纳蒂又作案了,他抢劫了狄龙和琼斯合股开设的西服店。”
关于在逃犯纳蒂的情况,小侦探勒鲁瓦是知道一些的。他自从监狱逃出后,一个月内作了5次案,不过都是在农村和公路上作的案,想不到这次竟在城里作起案来。勒鲁瓦因为有疑问,所以问道:“爸爸,你怎么知道那抢劫西服店的强盗就是纳蒂呢?”
父亲说:“那是西服店的合伙老板之一狄龙提供的情况。”说着,他拿出了一本笔记本念着狄龙原话的笔录:“当时店里只有我一个人,突然有个男人闯进来喝道:‘举起手来!’我吃了一惊,急忙抬头一看,站在我面前的正是在逃犯纳蒂。他身穿灰大衣,后面束着皮带,和报纸上登载的完全一样。纳蒂命令我脸朝墙壁,在他的威胁之下,我只好听从他的话。等我回过头来时,他已经溜掉了,店里的钱财被他抢劫一空。”
小侦探勒鲁瓦听完了笔录,问道:“爸爸,报上登载过纳蒂的照片吗?”
“登过,不过相貌模糊不清,主要的特征就是灰大衣和背后束着皮带,这是人所共知的。”
勒鲁瓦说:“这个案件很容易解决。”布朗局长惊讶地问:“现在连纳蒂的踪影都无从了解,怎么就可以破案了呢?”
勒鲁瓦说:“我是说狄龙的西服店根本没来过什么强盗。”
“噢——”布朗局长经儿子提醒,似乎也在思索这个问题,“那你认为狄龙在撒谎了?对此,你怎么能断定呢?”
案件查清后,证实了小侦探的推测,原来狄龙想吞占店里的公款,又不想让他的合伙人知道,所以把自己的罪过推到强盗身上。在逃犯纳蒂一个月里作了5次案,狄龙认为他最适合做自己的替罪羊。
你知道勒鲁瓦是怎么断定的吗?
按狄龙介绍,强盗进门时,开始面对强盗,后来又面对墙壁,这就根本看不到强盗背后束着皮带,所以狄龙在撒谎。
电视为证
市郊的池塘里有一具男尸,经法医检验:死者30岁左右,身高1.73米,较瘦。死亡时间大概在15小时以前(即昨晚7点钟左右),死亡原因系窒息所致。死前曾喝过酒,是被人用绳子勒死后扔进池塘中的。经身份调查,死者是本地搬运队的本村。
松本警长在池塘边拖动尸体时,已经注意到一处可疑的地方。那里的杂草被压倒了一大片,周围有一片很深的脚印,警长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个人负重行走时留下的,就说:“这儿可能就是案犯将尸体扔进池塘的地方。”他们顺着脚印走了一段路后,又出现了一辆自行车的车轮印,而这时脚印却消失了。
警察们顺着车轮印找到一户人家门前,敲开了大门。
那是一个典型的单身男子的住处,茶几上放着几个空酒瓶,还有酒杯、香烟头和一些空碗碟。经过询问,松本警长知道屋子的主人叫川岛一郎,他在昨晚7点一边喝酒,一边看转播的球赛,他的同事冈山在场。
松本警长找到了冈山,问道:“请你回忆一下,昨天下班后你去过哪里?”
冈山说:“昨天下班后,我到一家小酒馆喝了一点酒。我走出酒馆的时候,遇到了同事川岛,他让我和他一起去他家再喝点儿。”
“我本来不想去,但他对我说还早呢,一会儿还有一场球赛转播。我一听说有球赛,就让他骑着车带着我到他家去了。一进门,他马上打开了电视机,球赛刚好开始。”
“你知道球赛是几点钟开始的吗?”“电视屏幕上的时间是19点。球赛结束,我就到女朋友美枝子那里了。”“你到美枝子那里是什么时间?”“我也搞不清楚,只觉得时间已经很晚了。因为我本来在酒馆喝得就够多了,到川岛家又喝了不少,所以我醉了。”
“你能肯定你在川岛家只待了一场球赛的时间吗?”“我能肯定,我只待了一场球赛的时间。”
松本警长回到办公室开始分析这个案子。从作案现场的脚印和车轮印来看,杀害本村的凶手就是川岛,但川岛没有作案时间,所以此案的推断不能成立。松本警长把头靠在椅背上听着他与冈山谈话的录音。突然,他猛地站了起来说道:“来人,马上逮捕川岛。”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川岛不是没有作案时间吗?
冈山看的球赛是川岛放的录像,他在冈山喝醉后在屏幕上显示19点,让冈山为他作伪证。其实,19点时川岛已把本村杀了。
117号房间的凶杀案
比尔探长因为破获绑架案和罗丹图书馆的嘉莉认识后,常到图书馆去找她借书。
这一天,图书馆闭馆以后,两人来到“皇冠”饭店的酒吧间喝咖啡。忽然,身穿黑礼服的饭店夜班经理冲到他俩面前大叫道:“比尔探长,您在这儿太好了!117号房间出了一桩凶杀案。死者是布郎温·德·普芙太太。她是昨天夜里来登记住宿的。”
在117号房间,比尔探长和嘉莉小姐看到:一个身穿灰色睡袍的年轻女子四肢摊开,躺在床上,她长着满头红发,在靠近头发根部有一个弹孔,血浆已经凝固。
这位太太已经死去多时了。
嘉莉小姐也仔细打量起房间来。只见一个墙角边放置着几只看上去价格昂贵的粉红色手提箱,每只上面都烫印着金色字母“B·de·p”。壁橱的门敞开着,里面挂满了值钱的成套的华丽衣服:一套玫瑰红雪纺绸睡衣,一件猩红色羊毛外套,一套大红色礼服,一件连帽子的橙色雨衣,一件配有米色飘带的粉红色外衣。
嘉莉小姐转身问了夜班经理:“昨天晚上,布郎温·德·普芙太太来登记住宿时,您见到她了吗?”
经理说:“是的,昨天夜里正下着大雨,她穿的是这件连帽子雨衣,把脸遮住了一半。”
“这些正是她带的行李。对了,梳妆台上的钱包也是她的。”
比尔翻了翻钱包,抽出一叠名片,上面都印着“B·de·p”几个字母,可钱包里却没有钱。嘉莉小姐对探长说:“比尔,我总觉得行李和壁橱里的衣服都不是床上那个女人的。被害人肯定不是布郎温·德·普芙太太。”
“为什么?”比尔微笑地问,他心里也有了底,不过他想考考面前这位图书管理员。
嘉莉小姐说出了自己的理由。比尔听了赞许地说:“你分析得完全和我所想的一样。”
几天以后,比尔在另一个饭店抓获了布郎温·德·普芙太太。原来,她是凶手。被害的姑娘一直受她操纵,为了灭口,她设下圈套把那姑娘杀死,又故意丢下全部行李,企图让警方误认为死者便是布郎温·德·普芙太太。
你知道嘉莉小姐看出了什么破绽,她是怎么分析的吗?
死去的姑娘是红头发,而壁橱里的衣服也是红色的,从审美心理上看,是不合理的。她断定死者不是布郎温·德·普芙太太。
盲人音乐家打赌
瓦郎先生是个盲人音乐家,在歌剧院里担任第一小提琴手。可是在昨天晚上,他把心爱的小提琴输给了他的朋友汉斯。他感到很委屈,也很后悔,所以打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布朗局长。
布朗局长和瓦郎先生都是艾达维尔城的名人,经常在社交场上会面。对于瓦郎先生的求助,局长是决不会推诿的,所以准备前去登门拜访。布朗局长的儿子小侦探勒鲁瓦钦慕这位音乐家已久,也想去见识一下这位名人。
父子俩人来到一所华贵的别墅,由仆人将他们领进了一间书房。音乐家瓦郎先生已在那里等候了。
“说来真荒唐,”瓦郎先生叙述说,“昨晚我以小提琴和汉斯先生打赌,我将装着冰块的杯子锁到这间屋子的保险箱里,请汉斯走出屋去,他要在一个小时内将调换保险箱里的冰块。我把房门上了两重锁,觉得这事绝不能办到的,可是一个小时后,当我再从保险箱里取出杯子时,杯子里装的居然是姜汁。我输了,心爱的小提琴只好归他所有,可是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父子俩认真地听着这位音乐家的叙述,觉得事情确实不可思议,布朗局长说道:“请把经过讲得详细些,特别是一些细节。”
瓦郎先生继续说:“有几点我必须强调的:第一,杯子里的冰块在放进保险箱时,我还用手摸了一下,确实是冰块。第二,一小时后,杯子从保险箱取出来时,我还尝了一下,确实是姜汁饮料。第三,我亲自锁保险箱门,一个小时内,我平心静气,注意响声,什么声音也没听到,然而汉斯居然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