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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是人的本质——生命是一个信托(3)

三、从“先先天”到“后后天”——生命信托

信托是为降低人的各种不自由、不确定和有限性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人的本性决定了生命是一种信托。生命信托的创新和实践,实现了对人从生命孕育、医疗保健、养老康复直至临终关怀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覆盖人从“先先天”直至“后后天”的生命全程,使所有人尤其是老年人生命周期和生活质量平行跃升,使之成为人的生命之托、幸福之约。

(一)生命的托付

《圣经》中关于人生有一个比喻:人生是一种信托。生命信托是与人的自身生存和发展相关联的生活事务的信托,包括生命管理、健康管理、财富管理、事务管理等民事和商事信托。生命信托是信托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信托发展的终极形态。人只有在“后后天”处于健康状态时才具有自我选择的能力;而在“先先天”、“先后天”、“后先天”和“后后天”的年老或失去自我生活能力时,人的生命托付就必然成为信用托付。所以,生命是一种信托。实际上,生命保险,包括财险、寿险、健康险等都是生命信托的一个子类。

根据委托人的存活状态,生命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生后信托两种。生命既是人存在的基础,也是人发展的目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生命信托是信托发展的最高阶段,它代表了信托功能的时空边界从生前延伸到了生后,并皈依于人本身,是对人生命的膜拜,也是对信托本质的回归,并以法律为保障将信托的发展推到了一个新高度。为人的生命存在提供物质基础,为人的生命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是生命信托的功能和目的。生存和发展是生命信托的两个基本主题,而生存和发展的直线又交汇于人的幸福感知这个基点,生命信托即幸福信托。

人的本质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自由是人类所有表达或未表达出来的需求都被充分满足下的一种状态或结果;它是一种免于恐怖、免于奴役、免于伤害和满足自身欲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舒适和谐的状态。“哭着来,笑着去”,诠释着人对幸福的憧憬。“哭着来”是人的本真而为,“笑着去”则取决于我们的主观能动和幸福坐标定位。幸福是一种人类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它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中。”人生就是一场对枷锁的逃避,它要逃避贫穷,还要逃避死亡,最终实现对幸福的追逐,实现生命的解放和自由。

“三性耦合论”认为人的本质是一种动态存在,它是发展的、变化的。人的全生命周期从“先先天”的基因注入、生命孕育,直至“后后天”的成熟,乃至走向消亡,可以分为婴幼儿期、儿童期、青少年期、壮年期和老年期等五个阶段。各个生命阶段是单向发展、不能相互替代的。人的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在人生的五个阶段其数量和质量的内涵、相互之间的重要性、比例关系的外延是变化的。人刚一出生,以物质性的发展为主,社会性和知识性相对欠缺;进入青少年期后,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迅速增长;而进入60岁后,物质性会减少,知识性达到顶点。人的三性的不平衡发展会带来各种意外与变化,导致需求与资源不匹配的风险。语言哲学的奠基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无限性内在于时间的本质之中,时间在本质上就是无限性的可能性。”人的一生是漫长的,它会面临无数的变化和不确定性,而金融学直接把不确定性定义为风险。信托正是在对贫穷和死亡的逃避中而产生,对于生活的不自由、生命的不确定和死亡的焦虑,使得人们倾向于从信托制度中寻求需求与资源的跨期匹配,实现人生的平滑。

从广义上来理解,信托实际上是委托人由于知识和能力的不足而通过受托人弥补其知识和能力的一种行为。社会分工的专业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生命的有限性和家庭财产永续性、个人占有知识的有限性和社会知识需求的无限性、生命开始与结束的不均衡性、个人主观与世界客观这五对矛盾是生命成为信托的根本原因和内在逻辑。信托正是在有限和无限,个体和整体,感情和物质,过去、现在和将来,均衡与不均衡之间搭建的桥梁,通过信托的中介作用和普遍联系,在承认矛盾的普遍性的同时,以集成分享机制沟通矛盾的联系,实现多样性和差异化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稳定与发展的统一,社会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的统一,价值目标与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外部制约和内在驱动的统一,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统一等多种统一。在现在技术和法律环境下,信托是人沟通这些矛盾最经济、最迅速、最有效、最可靠的制度安排。

人们设立信托的动因,是降低他们在规划和安排自己的人生、财产、事务乃至人生时遇到的各种不自由、不确定和有限性,提高人生幸福感知。正是在这种对安全感、确定性的追寻中,生命必然成为一种信托。

信托里的“托”是指托付。托付不同于委托,后者往往只是对于委托人某一方面(时间、资金、能力等)的协助或者延伸,而托付的落脚点在于“付”,即委托人完全信任、基本不插手托付事务,由受托人全面主导委托人所托事务的管理和运作。正是基于对受托人品德和能力的深深信任,委托人才会放心地将信托标的托付出去,并且这个“完全托付”得到信托法上严格的“受信义务”保护,已经超越基于个人品德、亲情和血缘的信任。“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代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网状社会关系使人能够“明心见性”;再加上现代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法律环境的完善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失信”的成本急剧增加,个人和机构“失信”的动机降低。因此,生命可以是一种信托。

生命是一条河,它是流动的。生命作为一种信托,它也是分层递进的,由里而外,生命信托包括三个层次:里圈是自己对自己的托付,中圈是个人对家庭成员的托付,外圈是个人对社会的托付。自己对自己的托付是自益信托;个人对家庭成员的托付是代际托付,代际托付对应的产品是家族信托;社会托付对应的产品是土地流转信托、养老信托或者是政治选择,如选择国家、政党等。自益信托的本质是对个人生命周期的管理,家族信托是对家族生命周期和家族财富的管理,而政治选择是在更高层次的自益信托和家族信托,因为国家和政党的选择关系到每个人的福祉和生活质量。人的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的存在,使得我们每个人一直处于生命信托的环境中并受生命信托的制约。

生命作为一种信托,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二)生命信托边界

犹如不变的只有变化这一辩证思维一样,对生命信托边界的参悟渗透着禅宗之韵:生命信托的边界就在生命本身;生命之外,生命信托再无边界。从产品形态看,生命信托是无边界的;从产品功能来看,生命信托也是无障碍的。凡是非直接完成,而通过委托、代理完成的人类个人或整体的事务都可以理解为生命信托。因此,政治也是信托,它是人类集体的生命信托;个人信托理财也是信托,它是个人事务类生命信托。仅以人类个体的需求为轴进行划分,生命信托信手拈来,包括养老信托、医疗信托、家族信托、教育信托、金融信托和消费信托等。

对应于人的物质性,生命信托可以分为物质保障型信托产品和物质提高型信托产品。物质保障型信托产品如医疗信托,它以为人提供基本物质保障、实现并延长人的物质存在为目的;物质提高型信托产品以改善人的物质条件为目的,满足人超乎物质存在的高端需求,具体产品如金融信托、消费信托等。对应于人的社会性,生命信托拓展人的社会性的产品是家族信托。通过家族信托可以解决人类家庭财富教育和财富传承问题,实现人生命存在的代际繁衍。对应于人的知识性,生命信托延伸人的知识性的典型产品是教育信托,它本身以知识增长为目的,能提升人的知识性;另外,信托本身是一种知识增长的工具,所有信托都具有知识发现和知识延伸功能。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养老信托则能同时提高人的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事实上,所有的信托产品都可以在扩张人的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方面发挥作用,只不过是具体的生命信托产品对人的三性的作用程度和作用速度存在差异而已。

生命信托无边界,创新更无终止符。依托生命信托理论,中信信托已经推出了消费信托、家族信托和土地流转信托,其中,消费信托已经发展出系列产品,即将形成消费信托体系。中信信托将来还要发展医疗信托和本书重点研究的养老信托。

消费信托是以消费而非增值为核心目的的信托产品,它是指信托公司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让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的同时获得消费权益,直接连接投资者和提供消费产品的产业方,从而将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消费需求整合起来,达到保障消费权益、实现消费权益增值的目的。消费信托简单说来就是“消费+理财”。消费信托的实质是通过发挥信托的中介作用,对接生产融资需求与消费投资需求。目前,中信信托的消费信托产品可以满足快消品、农产品、教育、医疗、养生、体育等多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