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郭敬明,不为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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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郭敬明的文学金矿(1)

你只要很成功,没有人在意你来自哪里,经历过什么,这种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城市法则,在他和他的事业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会客厅的柜子里放着很多摆成金字塔状的蓝瓶巴黎水,一侧的墙上有一面巨大的镜子,接受访问前,郭敬明会在这里化妆。他会事先告诉化妆师,“要深邃一点,让五官浮现出来”,然后喝下助理拿来的一小罐燕窝,这是他接近中午吃的惟一的食物。这幢公寓位于上海地价最贵的静安区,后面还有两幢,几年前他就看中了,很喜欢,后来知道是汪精卫四姨太的旧宅,他买下了它。

他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了内部装修,深棕色系的西式家具和木地板,晃到人眼花的水晶灯,几张高背椅围着长会议桌。两排气势宏大的书架上陈列的全是公司旗下的出版物,小说、杂志、漫画。一头鹿的根雕摆在会议桌前,树枝状的鹿角朝两头散开。这里到处可见与鹿有关的物件,让人联想到他的第一部小说《幻城》,故事背景是一个几乎与现实不沾边的雪国,这本小说是他在年轻人中大红大紫的开始,至今卖了三百八十多万本。他旗下的主力作者落落说,那时她就知道《幻城》一定会红,“因为在当时的《萌芽》上看不到那样的文字。”

“我喜欢动物,”郭敬明告诉我们。在这个既是公司又是家的旧式洋楼里,他养了3条狗,看门的是一只棕毛哈士奇,另外一只贵宾和一只金毛是私房里的宠物,不常露面,陪着他待在阁楼里——那里除了打扫卫生的阿姨,没人被允许踏入,他说自己会在里面读书、看电影。

他双手手指飞快地在手机屏幕上挪动,眼下正是他的导演处女作《小时代》即将上映的档口,他频繁接触媒体,一天排了三四个采访。他甚至不吃午饭,扫一眼采访提纲,很快就放下。“大家看到的是一个作为符号的郭敬明,需要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他的声音带着嗲气,接着是一串排比句,提及了他的多重身份:作家、出版人、老板、艺人。

“工作啊,大家互相都是工作,我喜欢专业的人。如果跟我合作不专业,我就会不是很高兴。”在和助理开了几句玩笑后,他突然沉默下来,接了一个电话,显得很生气。他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不容任何反驳。挂上电话,他低着头发短信,处在一个谁也别打扰我的气场里。

淡金色的头发已经吹开,一张白皙的少年的脸异常熟悉,他迈着轻快的步子准备接受下一个访问。

老天赏给你的这口饭

“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红,也许是他的命数。”有着一头微卷长发的落落,眨着迷蒙的眼睛,话语里,似乎勤奋、聪明已经无法解释郭敬明为什么会这么红。

2005年,两个年轻人在一家泡沫红茶店里谈下了合约,落落是郭敬明最早签下的作者。在他的力推下,她的书卖得很不错,好的两本销量达到了三四十万,尽管这与郭敬明动辄上百万的成绩仍有差距。

如果不是在郭敬明策划的《岛》上发表作品,落落从没想过自己会写小说。认识郭敬明之前,她在动漫杂志工作,也写漫评,在动漫迷当中小有名气。等到《最小说》创办时,他们在宣传海报上给了她一个新的称号:校园女王。

从《岛》到《最小说》,3年时间,发行量从每期20万册蹿到60万册。百度上,《最小说》被描述成“旨在刊登最优秀最精彩的小说,力求打造成年轻读者和学生最喜欢的课外阅读杂志”。

“小四还是很有蛊惑力的,他当时就说要做一个平台,把这些作者都集合到这个平台上,然后用自己的影响力把这些作家推广出去。我们一听,觉得蛮有前景的。年轻的时候,你不会想很多,不成功会怎么样,成功会怎么样,把这件事做完就可以了。”阿亮说。他是郭敬明最初的合作伙伴,现在已是最世文化公司副总。他们曾是大学同学,因为选修同一门课熟悉起来。

落落的家位于上海一处高档住宅区,家里有一只性格活泼的萨摩耶。客厅书架上摆满了她和爱犬的照片,以及数量可观的漫画书。她的脚趾涂着红色指甲油,会抱着狗在地板上玩闹。郭跟周围的人说,落落身上有少女情怀,有别于市场上流行的其他女作者。

落落是个宅女,不爱出门,一度连郭的电话也不接。出书后,她开始频繁和郭一起参加签售。她身高1米74,总是安静地站在郭的身旁或身后。第一次和郭出去签售,被他的疯狂粉丝吓到,才知道他有多红。

她已经出了9本书,多是校园题材,她有点厌倦,开始尝试现实题材,写了一本关于剩女的书。写得不顺手时,老板郭敬明会在凌晨两点开完会后突然造访,陪她聊到6点回公司继续工作。

“我很享受帮助别人成功的快乐,不输于我自己成功。我看见别人成功,我有帮到他,那也是我人生价值的体现。”郭敬明非常得意地说。

他还说到公司另一位人气作者笛安(作家李锐和蒋韵的女儿),前两年拿下一个主流文学奖项,他坐在台下激动到流泪。他很看重那个奖项,同在台下坐着的还有来领杰出成就奖的苏童。笛安的获奖小说曾在《最小说》上连载半年,长篇出版时,首印数是20万。

畅销书之外,他给这两位他最欣赏的女孩找了一条新路,让她们分别主编一本杂志。“他觉得我和笛安是两种路线,读者也是没有重叠的两类人,一本类似生活方式,一本更偏向严肃文学。”

并不是每个作者都像落落和笛安一样受到郭敬明和市场的青睐,但每一个签约作者至少都由郭本人亲自看过。只要作品能够说服他,就会考虑谈合作、签约——当然,他需要靠他们青春的文字和气息去占领市场,征服读者。什么样的作品会吸引他?独特的辨识度。

“写得好的人很多,写得有自己特色的不一定有那么多,”郭敬明说,“你看这个社会上、市场上真正能够被人记住的、留得下名字的,我也好,韩寒也好,安妮宝贝也好,苏童也好,或者余华、莫言,每个都有独一无二的风格,这是其他作家做不到的,或者你学也学不像的,这个就是老天赏给你的这口饭。”

面前的年轻人永远都是17岁

“你们觉得哪个身份最符合小四?”主持人曹可凡大声发问,底下的学生齐声高喊,“作家!”

30岁生日这天,郭敬明回到母校上海大学做活动,一下车就被疯狂的学生围堵,能容纳百来号人的报告厅连台阶上都挤满了学生。两个英语系的女生站在过道上痴迷地张望,地上摆着两套还没来得及拆封的《英国诗歌选集》,旁边是一个山寨版Gucci 包。

郭敬明走进报告厅,全场沸腾,少男少女尖叫,半空中浮动着各种数码产品,手机、iPad、相机,试图在人群里捕捉他们的名人校友。郭敬明穿一件月白兰纯色衬衣,系深灰格子花纹的窄领带,打结的位置还戴了一枚四叶草胸针。他“逆生长”的样子非常符合学生们的期待,闪光灯很快将他瘦小的身体吞没。

校领导致辞称他为“尊敬的郭敬明先生”,尽管他只在这里断断续续读了两年书,而学校留给他最深的印象是“晨跑”,他说,人群里发出哄笑和掌声。他没忘记卖萌,“我可以拍一张你们吗?”学生的情绪更加高涨,拿着手机拍照的郭敬明再次被半空浮动的摄像头吞没。

投影幕布上回顾了他这些年的成绩:1600万微博粉丝(现在是一千九百多万),2000万读者,连续10年入选福布斯名人榜……快速剪辑中,闪过的是一张张偶像照,照片里的他,梦幻,迷茫,带着淡淡的忧郁。

他说,自己是在半推半就中成为偶像的,“我在刚开始出书的时候,也不拍照片。成名之后,你每次去一个地方,记者就说,唉,来,小四,拍个照片!唉,要帅点!唉,那个动作!唉,化妆师补下妆!大家会要求你变成一个偶像,比如我去参加一个签售会,主办方说麻烦穿下正装,不太正式麻烦打根领带,久而久之我自己也会习惯,哦,可能应该是要这样。”

越来越热烈的气氛中,大学老师害羞地上台讲述有关他的事迹,比如点名从来见不到人,比如拿一本盗版书帮同事的孩子找他要签名,学生们被逗得很开心。提问环节,第一个女生在一片起哄声中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撇过头去几乎要哭出来,仿佛见到久别重逢的恋人。

不是每个粉丝都能见到他们的偶像,但这并不妨碍郭敬明的辐射力。23岁的小巫,上大学以前,一直生活在某个二线城市。在老家,可读的东西很少,学校里订的是《第二课堂》和《少先队员》。她第一次读郭敬明的小说,就被书里的人物和情节深深迷住了。“疯了”,她这样形容当时的自己和同学。

即使是现在,小巫每次放假回家,都会不自觉地地翻翻郭敬明的书。那些小说有她情感上的寄托,也是求学路上的励志读物。“我们以前校园里的状态就是拼老命也要考进一所不错的高中、大学,进去以后才发现自己仿佛陷在一个围墙里,不知道怎么表现自己,学习上遭遇了很多迷惘,心里也有很大的落差,这些情感在他的书里都有涉及。”

在郭敬明身陷抄袭风波时,小巫还专门找到那本书来看,“对我来说没什么影响,我们当时甚至觉得这是炒作,因为大家都很好奇郭敬明抄的那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但看完后还是觉得郭敬明的那本才深入人心。”——这是郭敬明粉丝在他涉嫌抄袭时的标准说辞之一。

这样的情感跟直线距离一千一百多公里外、坐在上海豪宅里喝着冰可乐的郭敬明看起来没有多大关系。他去签售时也不会再有当年那种兴奋的感觉,他用一种饱含深情的、过来人的语气说,“看着自己一路走来,10年前,一批17岁的年轻人对着17岁的你尖叫,你也跟他们一样年轻、激动、热血。10年过后,你还是在这里,一拨一拨人不停地换,当年17岁的人已经结婚生子。有时我会觉得我身上的时间是凝固的状态,我面前的年轻人永远都是17岁。”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原则

我们获准进入郭敬明的私人会客厅。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欧式奢华风。一盏价值不菲的水晶灯悬在正中央,明晃晃的,映衬得底下的杯碟们更光洁。助理挪开这些东西时,紧张得身子都有点僵硬。对郭来说,这间屋子里都是宝贝,沙发、地毯、雕塑、油画。油画画的大概是几个世纪前的某位欧洲名人。郭敬明喜欢坐在一侧的沙发上,“他眼睛是看着你的”——他享受别人看着他、关注他。上高中时,他就在文章中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写作是孤独的,但他不要这样。

他曾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少年,因为两次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都获一等奖而为人所知。这个比赛的部分一等奖获得者被名校破格录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投身进去,一方面展示才华,更重要的是获得一张直升名校的通行证。郭敬明也是其中之一,他在高中写的文章中,曾多次表达了对复旦大学的敬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