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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伊斯兰教的兴起与传播(7)

在伊斯兰世界的西部,局势更加复杂。756年建立的后倭马亚王朝,在西班牙的统治持续到1031年,接着出现一个政治分裂的时期。在北非,这时从小国林立的局面中兴起了柏柏尔人的穆拉比特王朝(阿尔摩拉维德,1061—1106年)。1086年,王朝的统治者把四分五裂的西班牙纳入王朝的版图之内。后来,穆瓦希德王朝(阿尔摩哈德,1121—1269年)取而代之。在其极盛时期,形成了一个从塞内加尔到突尼斯,包括西班牙剩余领土的统一帝国。1223年,王朝发生内讧。在西班牙,穆瓦希德人在基督教王国的收复失地运动进逼下全线溃退。只有东南的格拉纳达王国维持到1492年。在北非,由于地方总督拥兵自立,在王朝的废墟上产生了三个新王朝:突尼斯的哈夫斯王朝,阿尔及利亚的阿布德瓦德王朝和摩洛哥的马林王朝。统治埃及和叙利亚的法蒂玛王朝(909—1171年)哈里发,最终为逊尼派的萨拉丁废黜,建立了阿尤布王朝(1171—1250年)。以后的两个半世纪,埃及的统治者由奴隶出身的禁卫军将领充任,史称马木留克(奴隶)王朝。1517年,这一王朝被奥斯曼帝国吞并。

这一时期,伊斯兰教在西非、印度和东南亚的传播得到了发展。其中对印度的渗入虽然在倭马亚王朝就已开始,但主要还是由伽色尼王朝的马哈茂德(998—1030年在位)奠定基础的。伽色尼人承认阿巴斯王朝名义上的宗主权,他们不仅在印度不断地攻城略地,而且一度还控制着波斯和中亚的部分地区。1186年,阿富汗人的廓尔王朝兴起,在印度进一步扩张伊斯兰教的势力。其后,在德里建立一个德里苏丹国,一直持续到16世纪。有一个时期,在“德里苏丹”的统治下,它控制了印度北部的大部分地区。

从1500年至1800年,可以说是伊斯兰教中世纪史的“后期复兴”时期。经过几个世纪的分裂和混乱,出现奥斯曼帝国、沙法维帝国和莫卧儿帝国三足鼎立的局面。这三大帝国之中,版图最广和影响最大的是奥斯曼帝国。这个国家在13世纪末叶诞生于小亚细亚的布尔萨。1402年,强盛起来的奥斯曼人在安卡拉之役被帖木儿(1336—1403年)击溃。15年后,奥斯曼人恢复了元气,重新开始建立帝国的扩张进程。1453年,他们攻陷了君士坦丁堡,接着又打败了波斯阿克科雍鲁朝的军队。到16世纪初,奥斯曼帝国达到了它的鼎盛时期。它在继续往欧洲扩张的同时,重创沙法维人的骑兵,征服马木留克朝的埃及,控制了北非海岸和伊拉克。奥斯曼人从埃及掳获了挂名已达3个世纪的傀儡哈里发,并在苏丹的头衔上增添了哈里发的称号,期望伊斯兰世界的臣服。可是,奥斯曼人从此也就逐渐失去进攻能力,从欧洲的领地上逐步后撤,到1914年只剩下有限的领土。

波斯的伊斯兰文明,在蒙古统治下曾经一度复兴,在建筑和美术,包括绘画艺术方面特别突出,在精神上它起源于苏非派的神秘主义。14世纪,两次流行“黑死病”,以及帖木儿铁骑的蹂躏,造成波斯元气大伤,但波斯文化在以后对另外两个帝国仍然有重要影响。伊斯玛仪(1502—1524年在位)创立的沙法维王朝确立十叶派伊斯兰教为国教,使波斯从正统的穆斯林社会中分离出来。在与奥斯曼人、中亚突厥人和莫卧儿人的长期战争中,十叶派和波斯的民族感情逐渐融为一体,成为这个国家独有的统一意识。一直到20世纪,除了礼萨汗推行的现代改革外,波斯的社会结构几乎一直没有什么改变。

“后期复兴”的第三个帝国是莫卧儿帝国。1526年,已经统治阿富汗的巴布尔占据了德里苏丹国。到阿克巴尔(1556—1602年在位)时期,帝国的版图已囊括印巴次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它和奥斯曼帝国一样,极其强调伊斯兰教的正统和教法。国家机构和宗教体制并不统一,帝国的重大军事、政治政策要根据现实需要制订,但双方为了共同的利益又相互支持。约在18世纪中叶,莫卧儿帝国开始衰落,版图迅速缩小,1857年印度反英民族大起义的失败使它受到致命的一击。

这一时期的伊斯兰教尽管继续广泛传播,但从狭义的宗教和宗教观念看,与政治的发展不再有重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对于王朝的统一、政权的更迭、权力的继承等等,都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统治者始终意识到伊斯兰教的价值,把它视为维护统治的精神支柱。同时,他们还认识到逊尼派在群众中间的力量,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尽量不去触动穆斯林的宗教情感和生活方式。即使是以十叶派教义体系为基础的法蒂玛王朝,也未能根本改变埃及社会的逊尼派结构及其行为准则。因此,除了大小王朝无休止的交替盛衰外,这一时期最突出的特征,则是这种社会结构几乎原封不动地维持和延续。

伊斯兰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是与教法和教义愈益烦琐与僵化有关。伊斯兰教法渗透于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确立了一套随着时间消逝而人们越来越严格遵奉的行为规范,对社会的一体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尽管穆斯林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不断削弱,教法的道义权威却与日俱增,并在政局的风雨飘摇之中,一直维持着伊斯兰社会的稳定。10世纪以后,随着政治生活日渐背离教法和教义制订的准则,“独立判断大门关闭了”。也许正是这种僵化,保证了伊斯兰社会在政治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的一致。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苏非派的兴起,防止了伊斯兰社会的瓦解。苏非派的兴起是对教法的刻板僵化和教义的抽象烦琐所作出的宗教反应。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苏非主义,以个人的主观直觉和内心体验来突破教法的外在束缚,给严峻冷漠的形式主义礼仪注入活生生的宗教情感,从而对群众发生强大的影响。社会下层的这种自发的、单独的活动,开始以反对奢侈时尚的禁欲苦行形式出现,带有明显的鄙视社会风气和礼仪的倾向,因此遭到正统派乌里玛的敌视和迫害。11世纪以后,“伊斯兰教权威”安萨里将神秘主义引入正统教义,限制了它的极端倾向,逐渐把大部分穆斯林引向神秘主义,在伊斯兰教内部开拓出一股自我复兴的源泉,使伊斯兰教能在以后几个世纪的政治分裂和经济衰退中,继续保持自身的精神活力。由于苏非派的发展,大批狂热苦行的传道者深入穷乡僻壤,投身于伊斯兰教的传播和扩展。至16世纪,大大小小的苏非教团蔓延到伊斯兰世界的每个角落,特别是地方的民间教团,把不同民族和职业的成员聚集在各个道堂里,奉行道乘修持仪式。他们还追随穆斯林商人的足迹,到异教地区传道。在他们奠定的基础上,乌里玛才有可能进一步施加影响。主要由于他们的自发努力,伊斯兰教在东北非、南亚、中亚、小亚细亚、东南亚以及西南欧不断扩展。

四伊斯兰世界的外围地区

伊斯兰教传播较晚的一些地区和国家,以后构成了伊斯兰世界的“外围”或“边缘”地区,其中最重要的是西非、东非和东南亚。

伊斯兰教在西非的传播可以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700年左右,穆斯林征服北非后不久,持续到1600年左右。最初,以柏柏尔人为主的穆斯林商人穿越撒哈拉沙漠进入西苏丹的西部和中部,通过与当地从事贸易的家族通婚,逐渐形成了一些不大的穆斯林社团。伊斯兰教对于当地的商人很有吸引力。随着穆斯林商业社团的发展和繁荣,商人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统治者的重要支柱。统治者出于政治统一和发展贸易的需要,逐渐皈依了伊斯兰教。从8世纪起,西非相继出现了几个较大的国家,常被称为“帝国”,这些“帝国”的统治者有一些是著名的穆斯林。

在这一时期,除了上层统治阶级皈依伊斯兰教外,伊斯兰教对社会的影响并不大。在西非的部落社会里,各个部落都信奉古老的部落宗教,不利于伊斯兰教的传播;在穆斯林中,对于宗教制度的遵奉也很有限。据传说,马里帝国的苏丹曼萨·穆萨(1312—1337年)在去麦加朝觐途经开罗时,才第一次获悉穆斯林不许有四个以上的妻子。但是,正是统治者的倡导,特别是在商路上兴起的城市中,伊斯兰教的影响在逐步扩展。

大约从1600年起,西非的伊斯兰化进入第二阶段。这一时期,由于古代穿越撒哈拉沙漠的贸易衰落,欧洲殖民主义者的侵入,以及奴隶贸易的兴盛,对西非的社会结构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信奉伊斯兰教的地区,由于遵奉不得将教胞卖身为奴的教法,杜绝了导致人口锐减的种种恶习,因而保持了相对的安定和繁荣。到19世纪初,一系列“神权国家”在反对异教习俗的圣战中建立。最著名的是由弗拉尼人奥斯曼·丹·福迪奥建立的索科托苏丹国。这个国家不久分裂了,在北尼日利亚出现了一些豪萨族的艾米尔国,但他们仍然承认索科托苏丹的宗主权。

“神权国家”与早期“帝国”不同,它的主要特征是领袖的地位和权威完全源自伊斯兰教义,而与传统的观念对立。在殖民主义入侵和劫掠奴隶所造成的社会动乱中,伊斯兰教向陷入困境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生活方式。在一位强大的领袖统治下,严格遵奉伊斯兰教法及其生活方式,能赋予失去依靠的部落民以安全感。他们都以“净化”信仰,严守教法为号召,可以看到伊斯兰教的教义有了深入传播。这些国家存在时间虽不长,但对伊斯兰教的传播有很大推动。在此基础上,苏非教团的“和平传教”活动取得了更为持久的影响。

在东非,穆斯林的进入比西非要早得多。阿拉伯商人与东非的贸易往来,在伊斯兰教兴起后并没有中断。他们在沿海建立商站,与当地居民通婚,形成许多以非洲人为主的穆斯林小社团。由于在内地人烟稠密地区与海岸之间隔着一条干旱或半干旱地带,穆斯林商业社团没有往内地发展,伊斯兰教的传播一直很缓慢。750年,桑给巴尔据说已被穆斯林占据,到940年,已建立了非洲穆斯林的王朝。在13世纪,从摩加迪沙至基卢瓦之间有37座城镇。这些穆斯林统治的城镇十分繁荣,因为它们一方面是内地货物的集散港口,另一方面是印度、马来亚和东印度群岛的海运贸易终点站。15世纪末,葡萄牙殖民者入侵东非,洗劫和占领了这些城镇,转运贸易随之衰落。到1585年和1588年,奥斯曼帝国船队从埃及进入东非海岸,驱走了葡萄牙人,产生了在伊斯兰教旗帜下统一和独立的希望。可是,葡萄牙人再次返回,维持殖民统治直至17世纪中叶,造成沿海城镇的进一步衰落。1698年,阿曼苏丹击败葡萄牙人,乘胜推进到东非,把所有沿海城镇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到1850年左右,定都于桑给巴尔的苏丹国臻于极盛,但不久即遭到欧洲列强的瓜分。

直到19世纪下半叶,伊斯兰教还没有开始从沿海向内地传播。当时,桑给巴尔的市场依靠尧部落在内地劫掠奴隶,这显然不利于伊斯兰教在其他部落的传播。后来,欧洲殖民者的大肆掠夺,造成东非内地部落社会的瓦解。沿海城镇的伊斯兰社团吸收了大批失去依靠的或脱离部落的人们,并通过他们将伊斯兰教传播到内地。伊斯兰教在东非的扩张,产生了以斯瓦希利语〔1〕著名的伊斯兰文化。这种语言基本上是带有大量阿拉伯语借用词的班图语,对于伊斯兰教的进一步传播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伊斯兰教在东南亚的传播,主要是穆斯林商人活动的成果。伊斯兰教兴起前,东南亚与印度之间有着密切的贸易来往,印度的移民传播了印度的文化和宗教——婆罗门教和佛教。到12世纪下半叶,以南苏门答腊的巨港(巴邻旁)为京城的佛教王国室利佛逝控制了全岛,并占领了马来亚和西爪哇。13世纪末,先后建都于新柯沙里与麻诺巴歇的东爪哇王国兴起,至14世纪强盛已极,成为东南亚政治和商业的霸主。就在这时,伊斯兰教通过西印度的古吉拉特和孟加拉的穆斯林商人,先在苏门答腊北部,然后往马六甲、爪哇等地传播。在13世纪末,苏门答腊的港口城镇已建立了一些相当大的商人社团,某些城镇的统治者已成为穆斯林。15世纪后期,当麻诺巴歇王朝瓦解时,各地建立了许多伊斯兰教王国,其中较重要的有东爪哇的淡目、西爪哇的万丹、马来半岛的马六甲和苏门答腊的亚齐。从14世纪起,伊斯兰教在东南亚得到了迅速的传播,在摩鹿加群岛、苏禄群岛和棉兰峔岛上都取得牢固的立足点。16世纪时,葡萄牙殖民者的入侵和掠夺,造成了各王国的衰落,也影响了伊斯兰教的发展。17世纪以后,荷兰殖民者统治期间,伊斯兰教的传播有了进一步发展。在东南亚地区,伊斯兰教面临着与佛教结合的印度文明,而在内地,又遇到相当原始的部落制度。因此,在伊斯兰教传播的同时,地方的习俗和制度,甚至许多地区的母权制社会结构都没有多大改变。然而,从整体看,存在着逐步伊斯兰化的演变进程。

伊斯兰教对东南亚地区的政治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次战争中。第一次是巴德里派的起义(1821—1838年)。1803年,三名苏门答腊的穆斯林去麦加朝觐时受到瓦哈比派的影响,回来后开始发动净化宗教的运动。部分的起因是直接反对当时盛行的母权制。可是,宗教的热情激发起一场反对异教徒的圣战,并在军事上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结果与荷兰殖民者发生武装冲突,最后遭到镇压。另一次是亚齐人反对荷兰殖民统治的战争(1873—1910年)。在这次战争中,乌里玛阶层在发动和组织民众上起了中坚作用,伊斯兰教是这次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起义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