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性与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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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性吸引力的规律(1)

性的偏好——这些现象可能受一种规律的支配——第一个公式——第一种解释——证据——异长花柱现象——对异长花柱现象的解释——动物王国——更进一步的规律——第二个公式——生物的趋药性——相似性与差异性——歌德《选择性的亲和力》——婚姻与自由恋爱——对后代的影响

卡门

爱情是一只自由鸟,

什么都不能驯服它:

要是它不肯听你叫,

那就谁也叫不动它。

威胁不管用,乞求也不灵;

这个在说话,那个却不语。

我的心已另有所钟;

他什么都没说,却叫我中意。

……

爱情是个流浪的孩子,

永远不懂什么是法律。[1]

众所周知,从远古时代起,在存在两性区别的一切形式的生活中,男女之间就存在着性吸引力(sexual attraction),其目的就在于生殖。但“男人”和“女人”仅仅是抽象的概念,从来就没有出现在现实世界里,因此,我们就不能把性吸引力说成是雄性和雌性相结合在一起的简单尝试。的确,我要阐述的理论如果要达到完备,就必须考虑到两性关系的全部事实;的确,这个理论要想被人们接受,要想取代种种旧观念,它就必须对所有这些性现象作出更圆满的解释。我承认,M和F(即男性个体和女性个体)以种种可能的比例遍布于生命世界,这使我发现了一个尚不为人知的自然规律,迄今还没有哪位哲学家猜到过这个规律,它就是性吸引力的规律。对人类的观察最先使我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以下我就先从这个方面阐述这个题目。

对于异性,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明确的、个性化的趣味。比较一下被某个著名男子爱过的女人们的肖像,我们就几乎总是会发现:这些女人彼此都十分相像,而最明显的相似之处就在身体轮廓(即“身材”)或者面容上。不过,在更仔细的审视之后,我们还会发现:这些相似之处还扩大到了身体的细枝末节上,ad unguem,[2]连手指尖都相似,每个女人都完全一样。因此,对那个男人具有强烈吸引力的姑娘,个个都会使他想起以前爱过的那些姑娘。提到某个熟人的时候,我们时常这样说:“我真不明白他怎么会喜欢那种类型的女人。”想到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懂得同一个现象的另一面。在《人的演化》(The Descent of Man)里,达尔文搜集了很多实例,证明动物当中存在这种具有性趣味的个体,而我将要表明:甚至在植物当中也存在与此类似的现象。

像磁力一样,性吸引力也几乎总是双向的。如果说,这个规则也有例外,那就几乎总会有证据表明:例外的情况当中一定存在着某些特殊的影响,它们能阻碍顺从特定趣味的活动。这种活动总是双向的;如果趣味不能率性发挥,就会留下未得到满足的渴望。

“等待意中人”这句常言,或“某人和某人彼此很不合适”之类的说法,其实都是在暗示一个事实:每个男人,每个女人,都具有某种个人特性,它们或者使他(她)具备与异性中某一特定成员结婚的条件,或者使他(她)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个男人不适合与那个女人结婚,或者这个女人如果和那个男人结婚就一定会产生不和。

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在异性当中,某些人不符合我们的趣味,还有些人使我们无动于衷;相反,异性中的另一些人却能使我们兴奋,直到某个人终于出现,而我们非常渴望此人,和与这样一个人的结合相比,世上的一切都毫无价值,皆为乌有。那个人究竟具备了什么品质?他(她)的特别之处是什么?每一种类型的男人都有在性的亲和力(sexual affinity)上与自己相对应的女人,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情况(我认为它真的存在),那就似乎存在着某种明确的规律。这个规律是什么?它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对这个问题,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但我还是就这个问题随机征求了不同类型男女的意见,并且给他们讲了一些实例,请他们发挥各自的概括能力,作出回答。他们告诉我的是:“同极相斥,异极相吸。”[3]在有限的范围内,在一定数量的实例中,这个公式无疑是对的。可是,这个公式又太笼统,太模糊。在不同的人身上,它有不同的表现;何况我们还不能用数学用语把它表述出来。

本书并不声称要阐明性亲和力的所有规律,因为那些规律很多。本书也不自诩能告诉每一个人异性中的哪一个最适合他的趣味,因为那将意味着要掌握有关这个问题的所有知识。在本章中,我只考察这些规律当中的一个——这个规律和本书其余部分的内容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我也提到了其他几个规律,但对下面要谈的那个规律,我却作了最多的调查研究,并且作了最详细的阐释。由于这是个崭新的困难课题,读者在批评本书的时候,请务必谅解因此造成的结果,即有关材料尚嫌不够全面。

幸运的是,我不必大段地引述那些事实,我最初从其中引出了性亲和力的这条规律;我也不必先详细转述我从个人的陈述里得到的证据。我请每个帮助我的人先谈谈各自的情况,然后对此人的熟人圈子进行调查。我格外注意那些被人关注并记住的案例,其中,某个朋友的趣味要么无法理解,要么似乎并没有什么表现,要么与旁观者对他的看法不同。对人体外形的那些程度不深的知识是这项调查所必需的,也是人人都具备的。

我用一个公式来表示这个规律,而我现在也必须证明它的真实性。

这个规律可以这样来表述:“要达到真正的性结合,一个完整的男性(M)和一个完整的女性(F)必须加在一起,即使在不同情况下,M与F分布在两个个体之间不同的比例位置上,也是如此。”

这个规律也可以作如下的表述:

若用μ表示任何一个平常所说的男性,将他真实的性构成表示为Mμ,即真正属于男性的那些部分;再加上Wμ,即其实是属于女性的那些部分;若用ω表示任何一个平常所说的女性,将她真实的性构成表示为Wω,即真正属于女性的那些部分;再加上Mω,即其实是属于男性的那些部分;那么,若存在完整的性亲和力,μ和ω这两个个体之间最大可能的性吸引力就是:

(1)Mμ(该“男性”身上真正属于男性的部分)+Mω(该“女性”身上其实属于男性的部分)等于一个恒量M,即理想的男性;

(2)Wμ+Mω(该“男性”与该“女性”身上分别属于理想的女性的部分)等于另一个恒量W,即理想的女性。

我们绝不可误解这个表述。这两个公式都涉及一种情况,涉及一种性关系;第二个公式直接来自第一个公式,没有增添任何新内容,因为我是从观察这样一种个体入手的:他身上的女性成分与他缺少的男性成分数量相等。如果他是一个完整的男性,他所要的互补对象就应当是一个完整的女性,反之亦然。但是,如果他是由两种成分合成的,一种是男性素质的明确遗传,另一种是女性素质的遗传(绝不能忽视这个成分),那么,要使个性完整,他的男性素质就必须完整,以构成一种结合;但他的女性素质也必须完整。

例如,某一个体的构成如果是:

μ=3/4M+1/4W

那么,该个体最佳的性互补对象就是另一个组合,即:

ω=1/4M+3/4W

我们马上就能知道,这个观点所包含的范围比通常所说的要广。根据我这条普遍规律,作为性类型的男性和女性,惟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互相吸引,其中,那个想像出来的个体,

X=1M+0W

在另一个同样是想像出来的个体身上找到了互补,即:

Y=0M+1W

承认存在着明确的、个性化的性偏爱,对此我们不必犹豫。承认了这一点,必然也会认为:我们有必要去考察这种性偏爱的种种规律及其与个体身心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我已经说过,这个规律绝不会使人感到不合现实,绝不会与科学经验或日常经验相矛盾。不过,这个规律却不能不证自明。对这个现在尚未充分阐述的规律,还可以作如下的表述:

Mμ-Mω=一个常数

换句话说,雄性素质之间存在程度上的不同,雄性素质之合并不是一个常数。因此,最具雄性素质的男人处在远离其补足体(在这个具体情况中,该补足体位于雄性与雌性之间接近中点的地方)的位置上。这个距离与最具雌性素质的男人距离其补足体(该补足体位于接近雌性极点的地方)的距离相等。我已经说过,这种情况虽说是可以想像出来的,但实际经验却不能证明它存在。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这里就必须提出一个经验性的规律,并设法给它加上合理的科学限定。我们的分析要想站得住脚,就不应当使人们以为:存在着某种能将两个人拉到一起的“力”,仿佛那两个人是木偶一般。这个规律并不仅仅是宣布:在每一个性吸引最强烈的案例当中都能发现一种恒常的关系。事实上,我们研究的是奥斯瓦德[4]所说的“不变量”(invariant)和阿凡纳留斯[5]所说的“多用量”[6]。这个量就是在彼此最具性吸引力的一对生物相结合的全部情况中,所有雄性素质与所有雌性素质之合。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完全忽略所谓“审美因素”,即美的刺激。这是因为:一个男人完全成了某个女人的俘虏,为她的美貌所倾倒,但同时,另一个并非那女人的性互补者的男人,却居然猜不出他那位朋友赞赏的是那女人的美貌,这种情况并不多见。我们不必讨论审美规律,也不必去收集说明审美评价相对性的实例,而应当随时准备承认:一个男人会认为一个女人是美丽的,而从审美的角度上看,那个女人不但可能貌不惊人,而且甚至是丑陋的;事实上,纯美学研究的并不是绝对的美,而仅仅是美的概念,而性的因素已经被从那些概念当中剔除了。

我从至少数百个案例当中总结出了这个规律,并且发现其中的例外仅仅是表面现象。你在大街上碰到的每一对男女,几乎都能为这个规律提供新证据。那些例外尤其富于启发性,因为它们不但能使我想到去进一步调查性亲和力的其他规律,而且能引导那些调查。我作了一项特殊的调查:我搜集了一组照片,从审美的角度说,照片上的女子全是无可挑剔的佳丽,个个都是某种明确比例的女性素质的代表。我请几位朋友看这些照片,然后从中选出最美的女子。他们的选择恰恰是我期望他们选出的那个,无一例外。对另外一些已经知道我这项研究的男性朋友,我就用另一种方式进行调查。先请他们给我提供一些女子的照片,我再从中选出他们认为最美的一个。我每次也总是成功。我还对一些朋友详尽地描述他们心目中理想的异性,并且不对他们做任何暗示,而提供的细节常比他们能理解的还要多。有些时候,我一开始就会向他们描述异性个体的令他们讨厌的品质,尽管大多数男人都很容易理解那些缺点,而不大容易说清吸引他们的是哪些特点。

我相信,只要稍加练习,任何人都能掌握这种技艺,并在友人的任何圈子里实行。了解性亲和力的其他规律也非常重要。可以用一组特定的常数去验证互补性个体的存在。不过,这个规律可能被夸大到滑稽的程度,乃至会使人们想去证明:任何一对完美恋人各自头发的长度总是相等。然而,正如我在本部分第二章里所说,我们并不预期这样的调查结果,因为同一个体身上的各个器官,并不一定都具有程度相同的雄性素质或雌性素质。这些探索式的规则很容易泛滥,因而使整个研究变得荒唐可笑,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绝不再提出更多的规则。

我并不否认,我对这个规律的阐述多少有些武断,还缺少细节上的印证。但是,我既不会匆忙宣布已获得的结果,以鼓励其他人去从事这项研究,也不会轻易宣布我的研究里没有科学的考察手段。不过,即使有不少阐述还仅仅是理论上的,我还是希望:我已经用铆钉连起了我这座理论大厦的条条主梁,那就是表明了这个理论如何解释了以前根本无法解释的许多问题。所以应当说: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我已经以某种方式,从内省的角度证明了它能解释多少问题。

我提出的这个规律,可以在植物王国里得到最明显的印证。它们是以前被误认为是孤立的一组事实,并被看作非常奇特,找不到类似的实例。每一位生物学家肯定马上就会猜到我要说的是异长花柱现象(heterostylism)。这个现象是佩尔松(Persoon)首先发现的,后来达尔文对它作了描述并把它命名为“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很多双子叶植物,以及不多几种单子叶植物,例如在报春花科(Primulaceae)、牻牛苗科(Geraneaceae)和很多茜草科(Rubiaceae)植物上,显花的花粉和柱头全都能发挥功能(尽管它们是交叉授精),因此它们的花从结构上看是雌雄同体,从生理学角度看则是单性的。它们都呈现出了一种特性,即不同个体的雄蕊和柱头具有不同的长度。这些个体都开长形的花,因此它们的花柱较高,花粉囊较短。在我看来,这种个体的雌性程度更高。相反,那些花柱较短、花粉囊较长的个体则更带雄性成分。除了这些二态植物以外,还有些三态植物(例如千屈柳,Lythrum salicaria),其性器官呈现出三种长度不同的形式,不仅有长形花和短形花,而且有长度中等的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