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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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注释《古兰经》的派别(2)

综上,逊尼派是伊斯兰黎明时期穆斯林因哈里发职位之争之故,至阿拔斯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一个集宗教、政治、学说于一身的宗教派别复合体,既是伊斯兰教的主流派别,也是伊斯兰教的重要载体和主要表现形态。[7]无论是历史上,还是近现代以来,学界通常言及伊斯兰教时,很大程度上都将逊尼派作为伊斯兰教的重要代表来看待。同样,它的意识形态、教义主张、思想观点、理论学说等,也是世界范围内学界研究伊斯兰教的核心内容。一言以蔽之,世人言伊斯兰教,必先言逊尼派。

二逊尼派注释

逊尼派作为伊斯兰教的正统派别和主流派别,由于延续先知穆罕默德、圣门弟子、再传弟子与三传弟子注释《古兰经》的精神与风格、方法与内容,以及注释《古兰经》的量和质,决定了他们的注释成为历代穆斯林学界研究和注释《古兰经》的主流。逊尼派的注释,很大程度上也就相应地代表着伊斯兰世界对《古兰经》的注释。

逊尼派注释《古兰经》,主要是指“伊斯兰教逊尼派学者以正统思想观点诠释《古兰经》的著作的统称”[8]。该定义明确指出,逊尼派注释的出发点一如该派的思想主张,是建立在“正统思想观点”之上。换言之,逊尼派所主张的意识形态、教义学说、教法学说、社会学说和思想学说等根本理念,决定了该派学者注释经文的主导思想、学术定位、注释方向和注释内容。如果要明确界定逊尼派注释的话,不妨认为,从伊斯兰文化注释《古兰经》的整体格局,以及流传于世的注释文献的质和量来讲,非逊尼派运用各派思想注释《古兰经》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注释典籍,大体都在逊尼派注释的范畴内。

逊尼派学者注释《古兰经》,重在三个“正统”。其一,思想的“正统性”,即将经训作为本派思想的渊源,根据经训原则阐发思想,依据经训精神实施创制法则和引用公议类比原则。其二,观点的“正统性”,即将经训原则视为本派理论学说和观点主张的根据,在渐进发展过程中所推出的任何观点,都务必符合经训要求和主张,不得逾越经训原则。其三,注释的“正统性”,亦即,除部分哲学注释和苏菲注释因受外来思想而具有商榷外,其他注释大体既严格遵循了注释学的法理和学理,也符合了注释学的学术规范和学科要求;既“遵循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之道,对《古兰经》中的隐微的节文不予深究,也不作详解,而是将其知悉权完全交给真主”[9]。

三个“正统”相辅相成,思想和观点是否“正统”,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注释的“正统”与否。反之亦然,“正统”的思想和观点,也决定了注释的“正统”。基于此,逊尼派认为“正统性”的注释即为,注释家在对《古兰经》从文体到内容,从语言到思想,从方法到理论,从沿袭传统(即传闻注释)到创制演绎(即见解注释)等进行注释时,都要严格遵循先知穆罕默德及其门弟子业已确立的注释圣行、注释精神和注释原则的传统,力求“释经而不越经”地解读其经义经旨。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只要注释符合了逊尼派认同的“正统”,也就自然符合了经训精神指导下的注释法理和学术学理。

大体来讲,逊尼派的“正统”注释,与什叶派注释、哈瓦利吉派注释、穆尔太齐赖派注释截然不同的是,它大体上注重《古兰经》的表义(Al-āhir),并且相对其他派别而言更加慎重阐发《古兰经》的隐义(Al-bāin)和隐微经文(Al-mutashābihāt)。[10]因此,逊尼派的正统注释,尤其表现在两大层面上:

其一,体现在注释《古兰经》的表义层面上。亦即,该派在经训原则允许的范畴内,对《古兰经》的文体结构、收集定本、章节排序、辞藻语义、词法句法、降示背景、先后停止、简略详述、各种诵读、信仰纲领、伦理道德、教法律例、传说故事和经义经旨等需要注释的经文,作学理分析和法理注释,以帮助读者明晰和认知《古兰经》的方方面面,从而能够严格遵循《古兰经》教诲引导,正确运用《古兰经》处事处世。此外,该派的正统注释还严格要求注释家不得涉足经训、教义、教法和注释法理严格禁止的注释领域,如牵强附会地注释“章首字母、真主之手”等隐微经文(Al-’āyāt al-mutashābihāt)。因此,逊尼派的注释家“每当面对内容隐微的《古兰经》节文或‘圣训’时,总体上说他们是相信的,他们将知悉权交付真主,对节文不加注释、不深究、不增加、不删减。每当他们听到关于真主的手或指等字眼,如‘真主亲手调制了制作阿丹的泥土’、‘信士的心在普慈的真主的两指之间’等这样的字眼时,他们说,我们知道,手和手指是由肉、骨、筋组成的,而肉、骨、筋都是物体的,我们也确信,真主并不是物体的,也不是抽象的,因此真主的手和手指与物体绝无关联,我们将知悉权交付真主及其使者”[11]。

其二,彰显了该派自始至终以正统思想观点注释经文的学术举措,促使其注释集中反映出,他们认同与接收“四大哈里发到奥斯曼帝国统治的合法性,吸收了从哈桑·巴士里、四大伊玛目到艾什尔里、安萨里等人的宗教学说和主张。对于涉及信仰问题的经文,他们主张遵从字面意思,不随意解释,认为‘信仰’问题应遵从《古兰经》,而不能用解释《古兰经》迁就‘信仰’。在教法方面,基本以圣训和四家教法学派的主张为依据解释《古兰经》有关经文;同时他们借助宗教学科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阐发经文含义”[12]。

由上,逊尼派自然形成的正统性,决定了该派注释《古兰经》的起源与发展——口耳相传与文字记载两大历史时期——的正统性。很大程度来讲,逊尼派注释《古兰经》的历史沿革,代表着穆斯林学者注释《古兰经》的发展史。其发展过程为:

1.先知穆罕默德是注释的始源者——领受《古兰经》启示并成为注释经文的第一人。

2.圣门弟子是注释奠基者——构建注释《古兰经》的注释渊源和基本方法。

3.再传弟子是注释延续者——创立《古兰经》注释学校,并以此为学术平台大力弘扬注释。

4.三传弟子是注释拓展者——将注释列为圣训学范畴而使其向着学科方向发展。

5.四传弟子是注释学建立者——泰伯里的《古兰经注释总汇》代表注释学业已形成。

6.自四传弟子以降是注释的推动者——注释全面发展,其标志主要有以下几个层面:

(1)学科要求完善——注释《古兰经》的15门学科及各种学术要求和条件完善。

(2)注释方法多元——分析注释法、概括注释法、专题注释法、比较注释法。

(3)注释种类多样——传闻注释、见解注释、示意注释、专题注释、科学注释。

(4)注释内容丰富——语言学注释、法学注释、哲学注释、苏菲注释、古兰学式注释等。

(5)源语外语共注——阿拉伯语注释与非阿拉伯语注释,如英文注释、乌尔都文注释、土耳其文注释、中文注释等各语种注释,共同构建了世界范围内解读《古兰经》经义经旨的整体格局。以上5个层面的概况,笔者已在上述诸章中做了阐述,兹不赘述。

(6)注释典籍浩繁——从古至今,逊尼派在各个时期注释《古兰经》的文献典籍不胜枚举。尤其在传闻注释、见解注释、示意注释、专题注释、科学注释、语言学注释、法学注释、哲学注释、苏菲注释、古兰学式注释等领域,推出了丰硕的注释成果。这些层面笔者在前面各章中均已阐述。此外,该派的代表性注释典籍,除传闻注释和见解注释典籍外,笔者均已在上述各章中作了不同程度的提及。至于传闻注释和见解注释中的代表典籍,笔者将在下章中阐述。

(7)古今注释交织——近现代以来,社会变化和时代进步,促使该派注释家在延续、吸收和借鉴前人注释基础上,广征博引地沿袭前人注释传统,宏观微观地研究和注释经义经旨的同时,也因时代要求、社会发展、知识更新需要,将注释工程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例如在社会主张方面,认为诸如男女平权、人类平等、限制私人资本、反对压迫侵略,等等,都是《古兰经》基本思想所包含的内容,因此召唤穆斯林加强团结,对敌斗争,维护自己的独立与自由;在自然科学方面,强调学习科学知识,提高思辨能力,探索宇宙奥秘,开发并利用自然界宝藏,等等,都是《古兰经》所肯定和鼓励的行为。许多经注还列举近现代科学研究的若干成果与结论,《古兰经》中已有记载,但只有随着科学水平、认识水平的提高,才有可能理解经文中某些在千百年前难以领会的内容,如地球与其他天体的关系、物质均有阴阳之分,等等。此外,在饮食禁忌方面,新的经注还援引了现代医学研究和实验的结论,证明禁食猪肉、严禁饮酒对防止疾病、保护健康的必要性,表明《古兰经》确实蕴涵着许多微妙的知识。”[13]

8.注释媒介互补——注释家既运用传统的纸质材料传承着注释,也运用现代媒体传播着注释。如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埃及、巴基斯坦等国家的广播与电视等媒体的专业节目,在定期、定时、定量地播放经文的同时,也传输对所播章节的注释。尤为指出的是,当代注释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将自己的最新注释成果发布到网络上,方便了网络读者学习和认知《古兰经》。例如,埃及注释家宰格鲁勒·南贾尔(Zaghlūl al-nanjār)博士,在埃及金字塔网站(http://www.ahram.org.eg)的“Qaāyāwa ’ārā’”(问题与见解)栏目中,按照《古兰经》的章节顺序,定期发表自己的注释成果《古兰经的奥妙》(’Asrār al-qur’ān)。同样,也门学者成功研制的“《古兰经》语法软件”,用三种不同颜色标示出每节经文的名词、动词和虚词,有利于计算机读者方便快捷地运用计算机技术研究和学习《古兰经》语法。此外,埃及爱资哈尔大学于2006年开设的“《古兰经》注释网站”(http://www.altafsir.com),不仅以阿英两种文字上传了该派百余部代表性注释典籍,也上传了什叶派的代表性注释名著。同样,该网站还将当下研究和注释《古兰经》的最新成果公之于世,供读者免费浏览。

概而言之,逊尼派基于经训原则与教义精神所确立的正统性,决定了《古兰经》注释的正统性,及其在注释整体格局中的主流性。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各类图书馆中收藏的有关《古兰经》注释的文献典籍,其中绝大部分来自逊尼派注释家,并被注释学界一致界定为“受赞扬的注释”(Al-tafsir al-mamdū)。鉴于这样一个宏大背景,以上诸章节(第5章第2节中栽德派和十二伊玛目派教法注释除外)的研究内容,都属于逊尼派注释范畴,因此笔者在本节中对逊尼派注释不予详细阐述。

[1]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4页。

[2]同上。

[3]《宗教、学派与党派简明百科全书》,利雅得世界伊斯兰青年协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

[4]《宗教、学派与党派简明百科全书》,利雅得世界伊斯兰青年协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

[5]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5页。

[6]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4-625页。

[7]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8册,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6页。

[8]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5页。

[9]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8册,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6页。

[10]关于阐发《古兰经》的隐微经文,逊尼派的两大教义学派艾什尔里学派和马图里迪学派对其各执己见,存在分歧。“分歧的关键在于对以下经文的理解:‘他降示你这部经典,其中有许多明确的节文,是全经的基本;还有别的许多隐微的节文。心存邪念的人,遵从隐微的节文,企图淆惑人心,探求经义的究竟。只有真主和学问精通的人,才知道经义的究竟。他们说:‘我们已确信它,明确的和隐微的,都是从我们的主那里降示的。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3:7)马图里迪派将这节经文中‘只有真主和学问精通的人,才知道经义的究竟’中的‘真主’和‘学问精通的人’断开理解,认为只有真主才知道经义的究竟。艾什尔里派则把‘真主’和‘学问精通的人’并列理解,认为只有真主和学问精通的人才知道经义的究竟。基于这种理解上的差异,马图里迪派主张,对于《古兰经》中出现的‘手’、‘脸’等经文,只信其真,不求其解,只有真主才知其究竟。而艾什尔里派却认为,那只是一种比喻,如将‘手’比喻为能力、将‘脸’比喻为实在、将‘眼睛’比喻为目光、将‘升上(宝座)’喻为统治、将‘双手’比喻为全能、将‘降示’比喻为善举和恩赐、将‘笑’比喻为宽恕,等等。”——参见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8册,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3页。

[11]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8册,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9页。

[12]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625页。

[13]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1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