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新中国六十年留学大事概览:194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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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990年至1999年(2)

9月3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又称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成立,并在天津召开成立大会及首次出国留学工作研讨会。

2005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出国留学教育管理分会。

10月11日—13日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

11月1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改进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1992年国家公费出国访问学者选拔工作的通知》。

10月15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确定第三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资助153人,总金额483万元人民币。

10月16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20世纪50年代从美国回国的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

10月18日留美回国博士、北京大学生物系青年教授陈章良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1991年贾乌德·侯赛因青年科学家奖。

10月29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召开苏联和东欧各国留学工作会议。

10月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组织首届日本留学说明会,约50所日本高校来华参展。

其后约10年期间内,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每年举办日本留学说明会。

11月1日在美国爱荷华大学的中国博士生卢刚在校园内射杀了中国博士生山林华及数名校方人员之后饮弹自尽。

该事件震惊中美两国,引发一场关于中国教育弊端的讨论。

11月3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比利时和荷兰留学工作座谈会。

11月8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在瑞典首都召开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四国留学工作座谈会。

11月8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对赴亚非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方案)》。

11月15日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留学人员待遇等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1月1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一九九二年新年、春节期间做好对在国外留学人员慰问工作的通知》。

12月4日国家教委党组印发《关于做好出国留学人员政治考核工作的意见》。

12月7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国家计划选派非通用语种出国留学生回国补发毕业文凭并授予相应学位的通知》。

12月27日国家教委组织留学生慰问团,赴日本各地为中国留学生进行慰问演出,并与留学生座谈、访问留学生家庭。

一九九二年

1月全国首家由企业设立的留学人员工作站在北京首都钢铁公司成立。

1月15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委托上海交通大学校长翁史烈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校长方福康教授分别率代表团赴美慰问中国留学生。

1月25日邓小平视察广东珠海留学人员高科技企业时表示,希望所有出国学习的人回来;不管他们过去政治态度怎么样,都可以回来,回来后妥善安排。这个政策不能变。告诉他们(指中国在外留学人员),要做出贡献,还是回国好;希望大家通力合作,为加快发展我国科技和教育事业多做实事。

2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澳大利亚访问期间,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与来自堪培拉、悉尼、墨尔本等地11所大学的留学人员代表座谈。

2月22日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团赴日本招聘留学生。

3月14日李鹏总理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表示,对近年出国的留学人员,国家从政策上保证他们来去自由,往返方便。国务委员宋健要求各级政府和科技界,要理解和关心海外学人,加强交流并坚决实行来去自由的方针。

3月20日李鹏总理在全国人大第七届五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海外留学人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不管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报效祖国,回来后要妥善安排。

3月30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在上海举办留学回国工作研讨会。

4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访问日本期间,在中国驻日使馆接见在日留学人员代表。

4月10日国家教委在驻纽约总领馆召开美国留学工作会议。

4月16日国家主席杨尚昆访问朝鲜期间,在中国驻朝鲜大使馆会见中国留学生代表。

4月22日国家教委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召开日本留学工作会议。

5月16日国家教委在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召开1992年欧洲地区留学工作会议;中国在欧洲地区18个国家使、领馆的教育参赞以及专职留学生管理干部参加。

5月25日财政部拨专款350万元人民币,用于为在外留学人员增订人民日报(海外版)。

5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访问日本期间,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接见在日留学人员代表。

6月5日中英友好奖学金计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伦敦举行。

6月16日人事部印发《关于“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6月22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批准第四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确定资助403人,总金额1283.7万元人民币。

6月国家教委留学生司编辑的《出国留学工作文件汇编》由群众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录了1978~1992年期间涉及有关出国留学工作主要问题的政策性文件360余篇。全书1000多页,约83万多字。

8月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印发《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实施办法》和《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

8月29日,公安部印发《关于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应注意事项的通知》。

8月12日人事部印发《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经费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8月18日人事部和国家教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争取优秀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通知》。

8月23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对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给予优惠的通知》。

8月23日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在参加*92中国长春电影节期间,在与长春高校师生座谈时就出国留学工作发表了一系列看法,并首次提出我国留学工作的总方针应该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9月5日全日本中国留学人员代表大会在中国驻日本使馆教育处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全日本中国留学人员友好联谊会(简称全日本中国学友会)负责成员。来自日本7个地区、38所大学的54名中国留学人员,代表着全日本91个基层中国留学生学友会、2.7万名在日留学人员出席大会。

9月14日中国在日本留学的6名博士生组成国内形势考察团,自费回国参观考察。

9月14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委托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向588名获得资助费的留学回国人员寄发书面调查表,回收308份,问卷回收率达到52.6%。

问卷显示,从1990年下半年实行留学回国人员资助制度以来,收到明显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深受留学回国人员欢迎。

10月12日海关总署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免税)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27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关对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管理办法》。

1993年2月19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和海关总署监管二司联合印发《关于赴港留学人员返内地购买国产汽车问题的批复》。

1993年8月11日,作为“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政策的辅助性规定,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印发《关于启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规定经商海关总署并由国家教委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系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必备证明。

1993年12月4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印发《关于发放〈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1994年7月18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对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

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委外事司印发《关于加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8月25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修订回国服务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小汽车种类范围的通知》。

1999年12月13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对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行李物品验放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随着对外开放和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现行对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行李物品验放有关规定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决定对留学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汽车,海关不再进行年审和后续监管。

2002年9月1日,教育部国际司印发《关于启用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用印章的通知》,一是注销了原“国家教委留学人员认证专用章”,并通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认证专用章”。二是间接表明,国家教委外事司于1995年1月26日所发的“教外司留[1995]42号文”,其中规定的属于“个别情况且符合有关规定并手续齐备者可由国际司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内容仍然有效。

2003年4月1日,海关总署监管司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认证专用章”的通知》。

2004年10月9日,海关总署根据在外留学人员的实际情况和教育部的建议,印发《关于简化和规范我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有关手续的通知》,其主要内容为“变更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汽车时限”,延长了留学人员购买免税汽车的“待购期”,即从原来的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年延长为2年内可有效购车;从原来的留学人员自回国的入境之日起应在6个月之内向海关提出购车申请延长为可在1年之内提出。同文还通报了教育部将从2005年7月1日起启用“2004年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事项。

10月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我们热情欢迎出国学习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关心、支持和参加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回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给予妥善安排,并实行出入自由,来去方便的政策。”

10月19日—21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组织3个招聘团到法国、比利时、瑞士三国,美国以及英国、德国、瑞典三国开展招聘留学人员的工作。

10月24日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6日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组织招聘团分别赴日本和澳大利亚开展招聘留学人员的工作。

11月20日国家教委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工作会议在中山大学召开。

11月22日“北京留日学人活动站”在北京中日青年交流中心成立。

12月16日、30日国家教委组建两个慰问团前往欧洲和美国为在外留学人员进行慰问演出活动。

一九九三年

1月6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在苏州召开北京等沿海省市留学回国工作交流座谈会。

1月14日英国驻华使馆文化处、教育处和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在北京联合举办留英回国人员迎春联谊会。

1月15日国家教委举行记者招待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继续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进一步放宽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改进公费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动员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1月17日国家教委在北京举行留学回国人员春节联欢会。江泽民、胡锦涛、李铁映等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与留学回国人员共400余人出席。李铁映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致词,向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致以节日问候。江泽民主席即席发表谈话时表示,“欢迎更多的留学生学成归国。”

2月1日司法部印发《关于鼓励留学归国人员从事律师工作的通知》。

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正式提出,应“根据‘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继续扩大派遣留学生。”

2月17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批准第五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项目资助276人,金额891.3万元人民币。

3月15日李鹏总理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对出国留学人员要实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欢迎他们采取多种方式参加祖国建设。

3月16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就出国留学政策问题召开座谈会。北京的部分高校及国务院部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对出国留学工作提出了建议。

3月26日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赴澳留学办公室对外开业。

4月16日国家教委、公安部、外交部印发《关于制止盲目组织自费生赴独联体国家学习问题的通知》。

5月5日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会见全日本中国学友会干部回国考察团全体成员。

5月18日—31日国家教委派出招聘团赴加拿大开展国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招聘活动。参加招聘团的有上海、海南、深圳等省市,中国科学院、农业部、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大学、重庆大学等单位的人事工作干部。招聘团在加拿大7个城市召开16场招聘会或座谈会,接待2600多名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