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印第安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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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青角(6)

公牛掉头转向我们,庞大的身躯想要把白马踩到蹄子下面,这时的白马刚刚吃力地站起来,想要逃,可是野牛恰好把胁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给枪上了膛,现在,这支沉重的猎枪要在关键的时刻来证明自己了。再跃一次,野牛就要扑倒白马了,我镇定地扣动了扳机,公牛停下了飞奔的脚步。不知道是被这一枪震住了还是被我打中了,我没有给它喘气的机会,立刻又给了它第二枪,只见这头健壮的公牛慢慢地抬起头,发出一声可怕的吼叫,摇晃了几下,然后就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我并没有时间来为自己的胜利欢呼雀跃,因为还有更紧要的事等着我去做。牛群早就被冲散开来了,我的马没有骑手,正向着右侧狂奔,我又看见,在山谷那一边,塞姆·霍肯斯也处在困境之中,后面跟着一头个头不小的公牛。

我们都知道,狂躁的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会饶恕对手,奔跑起来的速度和马相当。这时的它们,毅力和聪明都会被激发出来。在塞姆后面的那头公牛无疑就是这样的,它一直穷追不舍,为了能够摆脱掉它,霍肯斯必须冒险扭转方向,这样的变换方向对马来说是非常容易疲惫的,根本坚持不了多久,现在的他们急需有人来化解危机。于是,我没有去仔细观察那头野牛是否死了,赶快给猎熊枪上好膛,向塞姆那边飞奔过去。塞姆看到我的身影,想迎过来接受我的帮助,便扭转了马头,事实证明这个决定太仓促了,因为野牛追得很紧,当塞姆转过头时,正好撞到公牛的面前。只见公牛低下了犄角,狠狠地一顶,塞姆和马翻倒在地,可公牛仍不肯放过他们,继续暴怒地向他们撞去。

虽然我离塞姆尚且有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在更近一点开枪当然会更有把握,但我知道,只要我稍有犹豫,塞姆说不定就完了;就算我不能一枪把它打死,至少能够把这头猛兽从朋友那里引开。

没有片刻的犹豫,我把枪架在左肩上,瞄准后扣动了扳机。就在那一瞬间,野牛抬起头,停了一下。当它转过身时正好看见了我,于是向我冲过来,但速度已经明显没有以前快了,我利用这个空隙填满枪膛。在它离我差不多还有三十步远的时候,它已经耗尽了自己大部分的力气,跑起来左摇右晃的,但仍低着头,充血的双眼恐怖地直瞪着,向我逼来。就像一场不可阻挡的灾难一样,越来越近。我单膝点地,架上枪。这一举动令野牛站住了,它把头稍微抬起了一点,于是那双阴狠的眼睛直接暴露在我的两支枪膛前。我毫不犹豫地将一颗子弹射进它的右眼,又把另一颗射进它的左眼。

一瞬间,野牛抽搐了片刻,然后倒在了地上。

看到野牛倒地后,我马上站起来,要赶到塞姆那去,但我随后就发现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他已经跑了过来。

我向塞姆喊道:“怎么样?受伤没有?你的马怎么样?”塞姆说:“一点伤都没有,只是摔得右胯骨疼,也可能是左胯。马不行了,虽然还有一丝气息,但牛把它的身体撞裂了。还是打死它吧,让它早点摆脱痛苦。”“真是太可怜了,牛被打死了吗?”“希望如此,我们去看一下。”在确定牛被打死之后,霍肯斯大大地松了口气,说道:“真倒霉,这头老公牛可真难缠,如果是头母牛的话,肯定会对我温和一些。当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它怎么会这么愚蠢地想要挑战你呢?”“当时的情况你没有看见吗?被我射倒的那头母牛倒下后正好挡住公牛的路,把它给惹急了,就把我当成进攻目标了。虽然我朝它打了一枪,可是它好像并没有放弃的意思,反而向我表达了好感,让我连子弹都没来得及装就把枪扔了。这个时候枪也没什么用了,而且我还可以两只手专心致志地带马,如果我没搞错的活。可怜的老马已经尽了力,也献出了自己的性命。”“是你最后的那次掉头要了马的命。你本来应该绕个大弯的,那样马就不会牺牲了。”“得救?你说话的语气像个经验老道的老头,一个‘青角’可不该这样。”我进行了还击:“‘青角’也有‘青角’的好处!”“也许是吧,如果不是你在这里,我就像我的马一样被捅漏和撕碎了。去看看马怎么样了。”马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内脏都吊在撕裂的身体外面了,剧烈的疼痛让它直喘气。塞姆把枪上了膛,给了马解除痛苦的一枪,然后卸下缰绳和马鞍,说道:“现在只有我自己来当马了,只能自己驮着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只能这样了。”“那你准备去哪里再找一匹马呢?”我问他。

“这是我最不用操心的事,我会再抓一匹,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野牛就快要来了,它们就要开始向南方迁徙了。用不了多久,野马也会来的。”“如果你再去抓马的时候,我可以跟你一块去吗?”“当然可以!你也应该去见识一下,不过现在让我们去看看那头领头的老公牛吧,也许它还活着。不要小瞧了它,他的命可硬呢。”当我们走到那里的时候,那畜生已经死了,静静地躺在地上。我们好好地观察了它一下,塞姆一会看看我。一会又看看公牛,脸上的表情很难形容。

“这实在是太让人想不通了!你知道你打中它哪里了吗?打得正好是最致命的地方!要是我,在决定和它展开较量的时候,肯定得考虑十遍。你知道你是什么吗,先生?”塞姆摇着头说道。

“什么?”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我还没得到过这样的评价。”

“那你今天在我这里听到了,我不是命令你躲起来吗?你为什么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真是不可理喻!你做事既没理由又不经过充分考虑,这还不是莽撞吗?”“也并不是完全如此,还是有充分理由的。也许就是因为你要求我躲起来,而我又是一个不愿意让人支使的人。”“原来是这样。出于对你安全的考虑,才提醒你避开危险,可是什么地方危险,你偏要去哪。”“我来西部不是为了来躲避危险的。”“说得好!可是现在你还只是‘青角’,凡事还是小心点好。如果你不愿意听我的,为什么偏要打这个大家伙而不找头母牛呢?”“因为我觉得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体现骑士风度。”塞姆大笑起来:“骑士风度!你这样的‘青角’要充当骑士!你这话太搞笑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先生,这种虚荣心可不好,一个真正的牛仔在做一件事的时候,从来不管是不是有骑士的风度,而是问有没有实际意义上的作用。可是今天的情况就像你说的那样啊。我选公牛,就是因为它的肉更多。他盯着我看了一会,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接着又豁然了:“你原来是因为肉多才打公牛的,嘿嘿!我想,你大概认为我也没有勇气吧?因为我选了头母牛?”“我没有这样想,虽然我认为盯住一头强壮的动物更勇敢。”“你是想要吃公牛肉吗?你多聪明啊,先生!这头公牛的年龄应该是在十八到二十岁之间,它的肉硬得像鞣过的皮子,就算你费了好大的力气烤上好几天,照样还是啃不动。每个有经验的牛仔都会选母牛,因为母牛的肉会显得更嫩,能吃的东西也更多。你看你这个‘青角’,趁我没注意到你的时候,你是怎么莽莽撞撞对这头公牛发动进攻的?”听完我的复述之后,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又摇了一下头,最后要求我道:“把你的马牵到这边吧,我们需要它来驮肉。”我听从了塞姆下达的命令。老实说,他这样做让我很失望。对于我的描述,他竟然没有放在心上。就连一个小小的肯定都没有给我,而只是派我去找马。尽管如此,我并没有因此而生气,更不会为了得到称赞而去做一件事。

在我把马牵过来的时候,塞姆正在熟练地把母牛大腿上的皮剥掉,然后往下割里脊肉。

他惊叹道:“太好了,今晚我们就可以吃到鲜美的烤肉了,这块里脊用你的马驮,只有你、迪克、威尔和我有资格,别的人都没有这个权利,他们可以来这里把这头牛运走。”“如果在这之前它没被秃鹫和其它野兽吃光的话。”我补充道。

塞姆讽刺道:“你太聪明了!我们肯定要把它用树枝盖起来,再压上石头。这样就只有熊或别的大个子猛兽才能碰到它。”于是,我们开始从灌木丛上砍下树枝,把牛盖好,上面又压上了石头,肉驮在我的马背上。这时我问道:“那头公牛怎么处理?”“公牛?我还不知道用它干什么?”“一点用都没有吗?它的牛皮也没有用吗?”“你是鞣革工吗?我可干不了!”“我从书上看到过野牛的皮还是有用的。”

“怎么,你读到过这本书吗?喏,如果你读过,那大概就是真的,嘿嘿!有些牛仔为了获得皮毛,就是来这边打野兽,这种事我也做过,可是我们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不能为这么沉重的牛皮耗费力气。”